1、1顺利推进征收拆迁的八个机制顺利推动征收拆迁需要建立科学机制,通过激励机制和压力机制,有效促进征收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征收拆迁工作应重视蝴蝶效应,防止蹄铁效应。蝴蝶效应是指南美洲亚马孙河热带雨林中的蝴蝶扇动翅膀,将会导致美国德克萨斯州出现龙卷风。蹄铁效应是指王子的战马蹄铁上一颗钉子松动,可能导致战马摔倒、王子打败仗,最终失去国家、推翻国王政权。征收拆迁应当建立科学机制,通过蝴蝶效应,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征收拆迁工作;同时,应当规范程序、依法征收,防止因为程序违法而导致依法强制执行缺失法定要件,致使缺乏强制力保障。 一、权利保障机制 1.获得公平补偿权 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一般靠法律和契
2、约保障。公平是一个宽泛的见仁见智的概念。公平补偿是指征收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也可以被理解为征收人所获得的收益。在市场经济国家,公平补偿是相对的。政府征收应当通过公平市场交易价格来作为衡量补偿的标准,那么公平补偿一般是指市场评估价。 2.知情权 被征收人知情权是指被征收人知悉、获取与征收拆迁有关的信息的自由与权利。与征收拆迁有关的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被征收房屋认定的结果、评估报告、本项目其他被征收人补偿的结果等。根据政府2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上述信息也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了体现政府诚信并取信于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上述信息,实现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如果政府拒绝提供上述信息,被征收人可以申请政
3、府信息公开,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通过口头书面提出意见建议、座谈会、听证会,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参与权 政府就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后,被征收人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被征收人充分参与,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才更加科学、更加公平合理、更加人性化、更加贴近群众,能够得到更多被征收人的支持。 4.被征收人享有有限决策权 评估公司的确定首先通过被征收人协商一致,其次通过票决过半,最后通过随机抽取确定。通常的做法是发放选择评估公司选票 ,被征收人投票选择,某评估公司获得选票超过半数的,投票有效,如果选票没有超过半数的,在公证处公证下,随机抽取。这一机制体现了
4、被征收人的有限决策权。 5.监督权 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补偿厚此薄彼等损害被征收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通过监督,使得征收程序更加规范、补偿标准更加公平、征收干部更加廉洁,增强了征收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利于征收效率的提高。 6.救济权利 3依法信访、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控告。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权利包括原权利和救济权利。救济权利是由原权利派生并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下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在征收及其补偿中,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公平补偿权、知情权、参与权、有限决策权等各项原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依法信访、申请行政复议
5、、提起行政诉讼、检举控告等方式进行救济。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机制 公开透明是阳光政府应当做到的,公平公正是依法征收应当做到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是顺利实施征收拆迁的捷径,是实现政府目标的基础。依法征收应当做到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具体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入户测量结果公开、未经登记房屋认定结果公开、评估报告公开、补偿结果公开。上述事项的公开是取信于民的金钥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公开透明;通过司法审查监督,将公开透明作为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内容;通过被征收人监督、审计监督、纪委监察监督,实现公平公正。通过公平公正,实现征收拆迁目标。 三、内外监督机制 征收拆迁工作必须以高度理性的方式来对待
6、并行使征收及补偿中各项公权力,必须深刻理解公权力的内在扩张性质,理智地认同对公权力进行限制和约束的必要性,并自觉遵守法律为公权力所划定的界限、遵守法律对公权力及其行使所赋加的约束条件。正如弗朗西斯西阶尔斯特德所言, “法治是要约束国家的权力” 。建立内部监督机构比如稽查科,4对测量表进行抽查或者复查,对补偿安置合同进行审核;加大新闻监督、审计监督、纪委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力度。通过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以保护干部,提升征收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信任度以推动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四、奖励保底对比机制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 )规定了公平补偿原则即市场评估
7、价标准的补偿,许多地方为了让被征收群众得到实惠,规定许多奖励措施:签订协议奖励、无违法建筑奖励、分组签订协议完成奖励、项目签订协议完成奖励。对被征收人个人的奖励,激励其积极签约;将被征收人分成若干组,对整个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约完成后进行奖励,增强被征收人的集体利益意识,这种制度可以起到发动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作用,这种捆绑奖励不属于中央明令禁止的株连政策;同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个项目签约,对每一户被征收人进行奖励,可以在更大范围起到发动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作用。上述各项奖励能够激励被征收人积极签约,一旦签约期限届满作出补偿决定,上述奖励一律取消,具有一定惩罚性,当然,即使对“钉子户”被征收人作出决定
8、,也不能低于市场评估价即保底。显然,奖励和保底具有明显的对比性,这一制度是在引导、提倡和激励协议拆迁。 五、未经登记房屋认定处理宽严对比机制 征收条例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5依法予以处理。 ”通过采取停止施工通知、查封施工现场等有效行政强制措施,能够有效遏制突击抢建违法建筑;对于存量违法建筑,在征收补偿中对其进行适当补助,以促使存量违法建筑的消化,减轻规划执法部门执法的压力。但是,如果缺乏制裁措施,被征收人就会要求其违法建筑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安置。无证房屋的认定和补偿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征收条
9、例第 24 条第 2 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为了实现通过违法建筑处理带动合法房屋征收拆迁,应当建立未经登记房屋认定处理宽严对比机制,即在协议拆迁期间一揽子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将未经登记房屋认定为建筑物和构筑物,给予一定的补助;协议期满未一揽子签订协议的,按照违法建筑依法处理。通过激励机制和压力机制共同促进征收拆迁进程和违法建筑的消化。 六、补差对比机制 征收条例规定市场评估价为公平补偿标
10、准,但是,许多地方规定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安置标准为“拆一迁一” ,即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等面积回迁,这样,通过征收安置,被征收人的房产价值增加了。但是,如果缺乏压力机制,价值增加的安置就会使得被征收人认为理所当然,这种激励机制就会丧失应有的功能。例如,将协议拆迁规定为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签订协议的,免交差价;在第二个阶段签订协议的,象征性补交差价;在第三个阶段签订协议的,补交明显的差价;做出补6偿决定的,进行双向评估,结算差价。这样,就鼓励协议拆迁、鼓励及早协议拆迁。 七、强力借力机制 征收拆迁需要许多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但是,迫于信访的压力,常常出现推诿打太极现象,于是出台征收拆迁职
11、能部门职责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明确规定相关单位职责:(1)组织部抽调后备干部参与征收拆迁工作,并加强对其考核和选拔,加强对被征收公务员进行顾全大局、支持政府中心工作的教育和要求;(2)纪委加大对干部的监督,促进被征收公务员顾全大局、支持征收拆迁工作;(3)国土资源局出具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对集体土地组卷报批,对净地招标、拍卖、挂牌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4)规划局出具是否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说明,审批建设方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处理违法建设;(5)公安局打击征收拆迁中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对征收拆迁安全保
12、障;(6)法院及时受理涉及征收拆迁的诉讼、非诉讼案件,及时判决、裁定,依法强制执行;(7)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的被征收人加大调查力度,为征收拆迁营造良好氛围;(8)办事处是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最了解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最具有优势的单位,其负责和被征收群众打交道,负责完成征收拆迁的各项具体工作;(9)征收办公室充分调研,起草最为科学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全过程中,最清楚需要哪个单位配合,并有权向相关单位发请求协助函 ,被请求单位也许位高权重、主业繁忙,其未必配7合,于是,要求该请求协助函抄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做出明确批示,要求被协助单位限期办理,并送督查部门督办。 八、多途径强制
13、机制 1.拆迁裁决 在 2011 年 1 月 21 日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前已经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至今仍然存在“钉子户”的,应当对拆迁许可证进行延期并及时做出裁决,被诉至法院,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超过起诉期限不复议不起诉的,申请法院非诉执行。 2.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合同法第 2 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少数被征收人拒不搬迁,合同的相对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村民会议决议 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立他字第 23
14、 号答复规定,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的名义起诉和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7 条履行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 2010 年 10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2 条和 28 条规定,做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不履行决议义务的村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全体村民具有法律效力。形8成村民会议决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村民小组长针对少数拒不履行该决议的村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维持决议效力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基层组织有凝聚力、群众
15、呼声较高、容易形成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新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采取该种方法实行村民自治协议拆迁。 4.国土资源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许多“城中村”改造项目绝大部分已经拆迁,遗留少许“钉子户”漫天要价、满意不满足,再补签村民会议决议较为困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45 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4 条规定,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45 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
16、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2)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3)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4)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准予执行。 5.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26 条规定,政府对拒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
17、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被诉至法院,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超过起诉期限不复议不起诉的,申请法院非诉执行。 6.层报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65 条,层报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 65 条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现实中,实施征收拆迁项目的目的是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符合该村村民的整体利益。村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65 条规定,层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18、做出收回土地决定,收回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居)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人提起行政诉讼被法院判决维持并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5 条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诉期限届满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6 条规定,村委会或者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非诉强制执行。 7.责令限期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 68 条规定,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的,经催告后,依法申请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政府责成公安、规划、土地、公证、综合执法等部门强制执行。 108.D 级危房鉴定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
19、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根据该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分为四类进行处理:A 级危房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B 级危房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C 级危房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D 级危房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农村危房可以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规定,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项目存在诸多差异,需要哪些机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权利保障、公平补偿、正当程序是任何征收拆迁项目都必须坚持的原则。征收拆迁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进行创新,通过科学机制减少阻力、增加动力,推动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