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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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W2017182 项目名称: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人 : 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7 年 9 月 27 日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

2、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参照 GF-2013-0201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 二 、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二、商务标 第四章 图纸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 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拟建的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计划建设投资估价 约 145 万元 。现委托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 公开招标 , 择优选择承包人。 二、工程描述: 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

3、: 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三类取费;税金按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 201654 号)计取 招标范围: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投资估价: 约 145万元 计划工期: 服务期为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 工程建设地点: 区行政中心 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0月 18 日 9: 30 时整 。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室( 4) 【 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 1188 号总部自由港 H 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

4、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四、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本(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五、 本工程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六、 联系人:朱斌 联系电话: 0572-2198738 传 真: 0572-2198739 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9月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 1 1.1 工程名称: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 区行政中心 投资估算: 约 145万元

5、要求质量标准: 合 格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 3.3 要求工期: 服务期为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 3 3.2 招标范围: 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4 2.1 资金来源: 自筹 5 15.1 投标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中资格文件 、商务部分分别装订和包封) 6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有效期内)【必须具备 B 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

6、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7 1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 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15182 元整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 W2017182 作为工程名称交纳) 9 12.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标室( 4) 收件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7 年 10 月 18日 9:30时整 (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13 21.

7、1 开标时间: 2017年 10 月 18 日 9:30 时整 (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14 31.1 履约保证金: 14.5万元 ,现金或转账形式,不接受银行保函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 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 1. 2 建设单位: 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1. 3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2.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

8、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 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参照市、区有关 规定,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3 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3.4 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3.5 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5、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

9、行组织踏勘 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 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 17: 00 时

10、 前向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72-2198738)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 2017 年 10月 10日 17: 00时 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 以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文 件 的 形 式 在 湖 州 市 吴 兴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 建设交易分中心交易通知 ”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 补充通知须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

12、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 本工程不设技术标,中标后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提交招标人); 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7 10.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企业概况;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 4)投标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截至开标时间当月或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企业资质证书

13、副本复印件; (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8)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其中 A 证若无法提供原件,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 9)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 B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10)拟参加投标的项 目负责人简

14、历表; ( 1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 1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C 证),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施工员和质检员为建筑专业,材料员和资料员专业不做要求) ; ( 13)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 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

15、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 14)投标单位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 ( 15)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 16)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本月首次参与投标的,席位证在现场办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8 理及出示确认。本月多次参与投标的,出具当月首次办理的席位证进行现场出示确认); ( 1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 方式为准); ( 18)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 19)由中国人民银行出

16、具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该项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 ( 20)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 http:/ 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在湖州市已注册分公司的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 ( 21)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和“企业资质证书

17、”不用提供原件核查,其中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 是否属实;企业营业执照可提供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件),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 (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 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 ),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出现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与吴兴区各分中心开标项目时间冲突时,原件必须提交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若有弄虚作 假行为一律否决其

18、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原件放入资格文件原件袋中。) 10.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10.3.1 投标函; 10.3.2 投标函附录; 10.3.3 投标报价 【报表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 10.3.5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9 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 人工程量清单

19、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应包含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维护保养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12.2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序号、项目名称、内容、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3 本工程设有单价最高限价 (详 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单位的所有单项报价中有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该报价作为无效投标 。 12.4

20、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2.5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 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

21、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 14.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 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 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区行政中心综合(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0 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

22、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1910030104001623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 填写,包括括号中的文字。 14.2.2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 【 W2017182】 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14.3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

23、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4.4.2 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 通投标的; 14.4.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 或行间插字 和 增删 , 如有修改,修改处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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