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营改增对公路桥梁施工企业的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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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谈营改增对公路桥梁施工企业的影响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造成税负不均衡,建筑业“营改增”势在必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110 号)拟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 11%。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目的是为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使增值税形成一条完整的价值链,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营改增对公路桥梁施工企业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人工费的影响 公路桥梁施工劳务成本占建筑施工总成本的比例约 15-30%。建筑劳务公司没有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建筑劳务公司无法提供增

2、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就有约 15-30%的成本无法抵扣;若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为施工企业提供专业的建筑劳务,取得劳务收入按 11%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却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与原 3%营业税率相比,增加了 8%的税负。劳务公司税负转嫁到施工企业。临时用工的民工提供零星劳务产生的人工费,也没有增值税发票,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自有的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由企业发放工资,也不能抵扣,营改增势必加大企业人工费的成本及税负。 二、材料费的影响 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比较分散,很多工程所处地域比较偏僻,2所面对的材料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 ,如砖瓦、白灰等零星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等供

3、应,购买的材料没有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如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也只有 6%的进项税额可抵扣,如是公路路基填筑工程砂石料等材料费占单项成本约 50%,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三、机械设备费的影响 新的税改方案中,动产租赁业增值税率为 17%,与建筑业密不可分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均属于动产租赁业,租赁业现有资产没有增值税进项税,而租赁收入产生的销项税,因没有可抵扣税款,将背负 17%的高额增值税税负。目前租赁业利润率普遍低于增值税率(17%) ,租赁企业显然无利可图,必然放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户,只缴纳 3

4、%的增值税。一旦租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施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势必减少,从而加大施工企业实际纳税额。 四、其他单项费的影响 公路桥梁施工企业按预算定额 100 章中的其他单项费占总预算约 4-6%,100 章中的费用基本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如工程保险费、临时借地费等都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五、对建筑行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资产总额的变化 增值税是价外税,建筑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企业中的3资产总额将比改征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 2.对企业收入、利润带来的变化 受到流通环节的影响,部分购

5、置货物很难取得增值税税票和外协劳务成本及假发票等因素影响,不能抵扣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出现企业多缴增值税的现象,企业的实现利润总额将有所下降。在没有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合同收入中包含营业税;而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是价外税,合同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合同预计总成本中由于与成本有关的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等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是实际成本的组成部分,合同总成本为减少。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只是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其他如人工成本等费用则不能剔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当

6、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改征前要少。 3.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我国建筑行业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为扣除 10-20%质量保证金、暂留金、垫资款等,这些暂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4.对企业税收管理的影响 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从长期来分析,依据目前营业税一般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的惯例,改征后,为了4不影响当地的税源,推测增值税将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征,在机构所在地允许抵扣的方法。企业将面临

7、更为复杂的税收管理问题。 (1)企业所有能够按规定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全部要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由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对大型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多、分布广,增值税税票收集不是容易事。 (2)现在许多项目自行采购部分物资和小型设备并自行租赁机械等,基本上都是以企业设立的项目部名义开发票,对所有对外交易合同要全部要以企业名称对外进行签订,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名称必须与企业全称一致。企业机构所在地要及时将所有在异地项目当期发生的增值税税票的原件收集齐全,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申请抵扣。 (3)对业主确认的当期企业验工计价收入凭据与所在地税务机关可能预征的增值税,及时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进行

8、纳税申报和抵扣。 (4)由于增值税纳税和管理较为复杂,营业额改征增值税后,企业机构所在地需要设置专门的税务岗位,增设相关人员,统一管理企业税务筹划。 (5)发票的收集和认证工作难度大,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每笔采购业务都要按照现有增值税发票管理开具增值税发票,材料发票较多,发票的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难度大,进项税额要在 180 天内认证完毕,其工作难度大。企业应在现场增加信息化建设系统,克服因项目地域分散而带来的交通、通讯不便利等一系列困难,积极建立与健全账务资料的处理系统,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认证、取得、抵扣等一系列环节的税务控制系统广泛应用。防止增值税的扣税凭证的取得5不完整的情况发生。 综合以上因素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税务部门在试点后如何改进完善,国家对现行建筑施工项目的单价(定额)的修正及调整,建筑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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