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 2017 78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全面减少各类工矿商贸企业事故, 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通过依法依规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职能,统筹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扎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实现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2、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的范围为化工、医药、矿山、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主要对象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以及相关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等重点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 2017 年 7 月起至 12 月底为止,具2 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 (7 月底前 ) 1.贯彻
3、落实工作方案。 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要求,及时贯彻落实。 2.动员企业自查自改。 广泛发动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3.配合开展首轮督查。 省安委办将在 7 月底至 8 月初,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以下 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部署推进等工作督查。各地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阶段 (8 月至 10 月底 ) 1.深入排查整改隐患。 各地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实施方案
4、中对企业、政府及部门的检查内容和要求与本工作方案的检查重点内容结合起来,制定检查表单,对企业实施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推进安全风险管 控。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以及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3 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
5、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3.严格实施安全执法。 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两批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并实施联合惩戒 。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告。 4.全面做好督导检查。 各地要积极配合和组织开展好三个层面的督导检查。国家层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在 8 月份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在 9 月份组织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并开展大检查工作综合考评;在 10月份将组织开
6、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省级层面,省安监局将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借助平安暗访等载体开展督查,并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导 组、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市级层面,要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市要和省安监局加强沟通联系,强化统筹协调,避免短期内对同一地区实行重复督查。 (三)重点整治和建立长效阶段 (11 月至 12 月底 ) 1.加强重点对象管控。 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管控对象,以世界互联网大会举办地为重点检查区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特定时段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
7、保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 2.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工矿4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 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等 综合监管职能,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不仅是当前各级安监部门的首要任务,也是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三年行动、 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大 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8、,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事故隐患得到进一步清除。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省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加强领导,兼顾当前和长远,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查补漏洞,完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 省安监局建 立大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定期汇总、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局党组每月听
9、取一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每半个月要报送辖区大检查进展情况。同时,省安监局将把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大检查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较大典型事故的地区和企业,严肃追究责任,并5 及时约谈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加强 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
10、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查举报,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附件: 1.浙江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2.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6 附件 1 浙江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舆论宣传、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下设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华宣奎 省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李会光 省安监局副局长 吴更安 省安监局巡视员 王德贵 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旭 昉 省安监局副局长 李公杭 省安监局副局长 叶松明 省安监局副巡
11、视员 成 员:高 超 省安监局监察专员 王金永 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潘永乾 省 安监局法规处处长 沈国兴 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处长 方云中 省安监局应急处处长 张晓冬 省安监局危化处处长 何圣键 省安监局矿山处处长 叶建迅 省安监局协调处处长 叶勤兴 省安监局职安处处长 黄晓和 省安监局人事处处长 曹加进 省安监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7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省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主 任:王旭 昉 (兼) 副主任:王金永(兼) 叶建迅(兼) 成 员:毛松明 省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开声祥 省安监局法规处副调研员 邹 平 省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 杜良浩 省
12、安监局矿山处调研员 薛芳跃 省安监局综合处副处长 洪 亮 省安监局协调处副处长 相关工作人会员从有关处室、单位抽调。 二、建立大检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每两周召开一次大检查办公室例会,综合分析大检查进展情况 ,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 (二)信息报送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旬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督查期间,每个督查组均需报送工作信息。各信息报送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三)跟踪督办制度。 对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在综合督查、督导、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地建立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3、和重大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清单,实施挂牌督办。 (四)工作通报制度。 及时汇总分析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情况。 8 附件 2 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 1.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5.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及
14、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8.地下矿山防范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片帮、坍塌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井下作业人员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配备情况;露天矿山、排土场(含废石场)防范坍塌、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9.尾矿库放矿管理、坝体稳定性、排水系统、排渗设施、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等情况,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 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情况、特殊工9 种人员学历情况
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别是石化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油气储罐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4.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涉及液化气体的企业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装卸场所安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装卸人员资质符合情况;精细化工企业中试项目风险辨识
16、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在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产或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的现象。 5.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6.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 2015 113 号)中明确的检查重点内容。 7.地方政府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 化控制系统改造、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新建项目设计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推动开展情况,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尤其是严格执法情况,危险化学品10 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地方政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
17、大危险源数据库及形成电子分布图、高危化学品全过程管控、涉及危险化学品功能区定量风险评估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三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特别是“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层设施达标情况,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夏季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停产落实情况。 3.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行为。 4.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5.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