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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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2016年元月,江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目 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制 定 依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赣卫妇社字20089号),启 动 时 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卫生部-2010年江西省-2011年2015年我省所有县

2、(区、市)全面覆盖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要 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职责分工,工作目标,-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工作目标,-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3、,工作目标,-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5%以上。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6、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工作内容,(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三)实行属地管理,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提供保健服务(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五)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综合关怀与支持,工作内容,(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

4、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工作内容,(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做到“逢孕必检”,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在孕早期或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服务,工作内容,(三)实行属地管理,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

5、供服务 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对艾滋病感染阳性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将其纳入高危管理,遵循保密原则,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当及时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疫情信息报告属地县级疾控机构,由属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转介工作,同时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相关信息转介属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纳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工作内容,(三)实行属地管理,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服务 提供安全性行为指导、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营养支持、心理支持、性伴告知与检测等服务。给予感染孕产妇安全助产服务,提倡自然分娩,不应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工作内容,(三)实行属地管理,为

6、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服务 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不得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随意推诿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常规保健与随访服务,强化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疾病综合管理、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等服务。,工作内容,(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孕产妇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要求:早筛查,早发现,早用药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无论其是否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和病毒载量检测,也无论其检测结果如何,都要尽快开始抗病毒治疗

7、。艾滋病感染阳性孕产妇的抗病毒药品由各级艾滋病定点治疗医院免费提供。,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用药前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和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用药过程中,每三个月进行1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并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应用经费支持,经费支持:支持范围:全省所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妇抗病毒药物:省胸科医院统一采购,集中管理,全省调配婴儿抗病毒药物(母婴阻断婴儿用药):中国疾控中心集中招标,各省采购。我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胸科医院采购、保管,各设区市均有备份。(

8、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妇幼科负责),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安全助产,避免不必要的侵入性操作省、市、县均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定点治疗医疗、保健机构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赣卫妇社字20089号)省妇幼保健院和省胸科医院为省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定点治疗机构 经费支持:全省所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0元/人;终止妊娠:300元/人,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9、人工喂养条件评估,符合条件给予人工喂养指导与支持暂不具备人工喂养条件,纯母乳喂养不超过6个月经费支持:全省所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婴儿配方奶粉:3000元/婴儿,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县级妇保机构负责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的随访、管理出生后6周及3个月(或其后尽早)采血进行早期诊断检测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者,12月龄、18月龄抗体检测。若儿童确诊感染艾滋病,转介至各级艾滋病定点治疗医院治疗。,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全省所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均有工作经费支持 随访管理:800元

10、/对母子 相关补助:200元/对母子(用于婴儿早期诊断采血、血样储存、运送及管理等),负责儿童随访管理服务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采集血样,登记相关信息后,及时将血样本转送到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幼保健院接收血样后做好相关登记后转送至重庆区域实验室进行检测省妇幼保健机构在得到检测结果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各血样本送检单位,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应用范围:CD4+ 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细胞/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CD4+T淋巴细胞百分比15%的艾滋病感染儿童,工作内容,(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为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儿童梅毒感染状

11、况监测和随访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一旦发现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孕早期发现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孕中、晚期发现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疗程之间间隔4周以上,第2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临产时发现也应立即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治疗过程中复发或重新感染追加1个疗程的治疗既往感染及时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治疗对象: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或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治疗,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的儿童。,为梅毒感染母亲所

12、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由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经费支持:全省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1)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先天梅毒防治补 助:200元/对母子(2)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补助: 800元/对母子;相关工作补助:200元/对母子,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诊断:符合五项条件中任何一项治疗:脑脊液正常者治疗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治疗方案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工作内容,(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乙肝感染孕产妇干预乙肝

13、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乙肝感染孕产妇干预,为表抗阳性孕产妇提供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和肝功能检测有条件地区可进行乙肝病毒载量检测必要时转介至传染病专科接受相应诊疗服务孕产妇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没有预防母婴传播作用,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越早越好)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注意必须与乙肝疫苗的注射部位不同,也不可与乙肝疫苗吸入同一注射器内注射。乙肝疫苗接种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按照预防接种规范中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免费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支持范围: 全省所有乙肝感染孕产妇所

14、生新生儿,工作内容,(五)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综合关怀与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其他相关组织应当根据自身服务的特点和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或渠道,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等医疗保健综合服务。,保障措施,(一)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基层队伍健全转诊机制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产科建设,保障措施,(二)信息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预防三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本地区相关信息互通共享与信息安全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15、做好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填报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网络报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审核、管理、质控及分析利用,确保数据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措施,(三)监督指导与评估建立健全各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评估体系。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省级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组织专家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设区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指导,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和工作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16、母婴传播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四)资金和物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试剂、药品、设备等相关物资及时进行招标采购,严格管理,追踪物资使用效果,杜绝浪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各级财政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用于检测筛查、综合干预、追踪随访、宣传健教、信息管理、督导评估、能力建设、职业暴露防护与补助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职责分工,(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牵头负责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医政医管处负责协调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

17、所生儿童的相关诊疗工作疾控处负责艾滋病、梅毒疫情监测的组织工作。设区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以妇幼牵头,医政医管、疾控、财务等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省妇幼保健院承担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支持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写培训教材,进行师资培训,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负责全省相关信息的管理,组织经验交流、推广适宜技术及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等,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各设区市、

18、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开展督查与培训工作负责本辖区相关信息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等工作,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属地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定期随访、保健、管理工作婴儿早期HIV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和转运确定儿童感染艾滋病、梅毒时的转介治疗等服务,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疾控中心承担全省艾滋病、梅毒相关检测的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省、设区市疾控机构承担属地HIV感染孕产妇及其儿童的艾滋病确认试验、CD4+T

19、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工作,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县级疾控机构本辖区艾滋病、梅毒检测的疫情监测、艾滋病感染者随访管理和艾滋病实验室质量管理等工作配合属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诊治、随访及转介服务协助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对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的宣教工作指导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升艾滋病筛查检测能力,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疗机构省胸科医院承担全省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技术指导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采购和省级保管工作,职责分工,(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检

20、测与咨询服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服务参与并接受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信息监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上报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同时,要报一份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查。县妇保县卫生计生委、设区市妇保设区市妇保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省妇保省妇保省卫生计生委、国家妇幼中心要求:方案上的时限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HIV感染孕产妇简要管理流程,任何医疗保健机构发现HIV感染孕产妇(首诊负责) 传染病报告 属地县级疾控机构(

21、同时将该孕产妇信息报属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纳入HIV感染孕产妇随访管理,注意信息保密) 县级疾控机构转介该孕产妇 艾滋病定点治疗机构用抗病毒药(免费,同成人抗病毒治疗) 同时,县级妇幼健机构指导首诊机构完善该孕产妇信息(填报艾滋病感染阳性孕产妇个案表)。 HIV感染孕妇两种选择:1、继续妊娠至分娩; 2、终止妊娠。,HIV感染孕产妇简要管理流程,HIV感染孕妇两种选择:1、继续妊娠至分娩;县级妇幼健机构负责随访管理,联系分娩定点机构,从所属设区市领取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指导该孕产妇及家属如何预防母婴传播,包括指导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科学母乳喂养,领取相关补助,婴儿早期诊断检测,婴儿的定期随访保健。2、终止妊娠:县级妇幼健机构负责随访管理,联系分娩定点机构帮助其终止妊娠,指导该孕产妇领取相关补助。,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免疫接种问题,婴儿早期诊断结果未明确前,减毒活疫苗、活疫苗暂不接种(卡介苗)婴儿早期诊断结果两次均是阴性,补种免疫规划疫苗(卡介苗),提问答疑,YourName,THANKS感谢各位,Your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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