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标准化体系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标准体系课题研究旨在全面梳理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的业务内容、运作机理和模式,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标准体系,提升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研究内容 (一)社会救助标准体系研究。 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研究确定社会救助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标准体系框架、社会救助领域标准制定修订目录及优先次序,并研究 2-3项核心支架性社会救助标准文本。 (二)慈善事业标准体系研究。 结合慈 善事业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慈善事业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标准体系框架、慈善事业领域标准制定
2、修订目录及优先次序,并研究 2-3项核心支架性慈善事业标准文本。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 独立法人资格、 完善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 2.有健全的项目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研究团队里应既有标准化专家,也有相关业务领域专家; 3.有 一定的研究基础; 4.无不良历史记录。 优先支持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单位联合相关民政部门及民政系统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 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应填写项目申报书(请见附件 5),并于 2016年 9 月 20日 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民政部人事司。 (三)课题确定。
3、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科研任务书。每项标准体系研究给予经费支持 25 万元 ,签订科研任务书后 拨付 项目 资金的 60%作为项目研究 经费 ( 15 万元 ),余款待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课题成果验收不合格的课题,余款不再拨付。 三、研究要求 1.研究应综合运用标准化理论与方法,紧紧围绕当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面临的 前沿、重点、难点、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收集资料数据,深入开展标准体系研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标准体系 。同时研究的 2-3项该领域急需的核心支架性标准应切合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2.研
4、究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倡研究人员在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开展蹲点调研。课题报告应有案例分析和实证调研数据,或有相关境内外经验总结和剖析。 3.支持和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筹集配套资金开展研究。课题研究应由课题组独立研究完成,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研究成果要求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和可操 作性。 4.课题 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 课题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 经民政部人事司批准。 5.所有研究任务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至民政部人事司,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四、成果形式 1.
5、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每项标准体系研究项目应分别提供如下研究成果(以社会救助标准体系研究为例):社会救助标准体系研究报告社会救助标准体系社会救助标准制定修订目录及 2-3 项社会救助领域核心支架性标准文本。 其中 标准体系研究报告不少于 3万字(若有专题调研、重大问题研究、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也可一并提交,原则上每篇不超过 8000 字,不计入总报告字数); 2-3项社会救助领域核心支架性标准文本应为报批稿,切合实际,内容成熟,已履行专家评审和征求民政相关业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意见等程序。 2.课题报告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 25 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以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3.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发行、改变、汇编等相关著作权利由民政部人事司享有。未经民政部人 事司同意,不得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