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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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2018 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市政府 关于印发 2018 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政发 2018 28 号)等文件精神, 2018 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推动政府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信用承诺”改革为导向,以“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为突破口,以清单管理标准化和信用监管为基石, 以政务服务“一张网”为载体, 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为保障,进一步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 代办制、不见面”改革模式, 巩固“ 3550”改革 成果,努力 建

2、成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亭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清单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打牢政府职能转变基础 (一)加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 按照中央和省、市简政放权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一是做好承接,重点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含省级部门涉企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清单)行政权力的承接工作;二是加大下放力度,依据盐东镇的承接能力和实际需求,继续梳理一批“含金量高”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 盐东镇;三是减少行政权力事项,继续执行国家和省、市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确保落地生效。按照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原则修订并公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及办

3、事指南,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修订并公布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增加“追责情形”、“免责情形”等 2 内容。 (二)规范涉批中介管理。 继续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单,扩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材料“以表代书”、“一表式”等简约范式试点范围。 鼓励区内符合入驻条件的涉批中介机构 纳入到“ 盐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平台 ,加强涉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及时将其日常营业、履约情况、信用不良情况等方面信息上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引导企业群众办事在网上交易,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业务对

4、接、结果反馈、中介监管全程网络化。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实现企业名称网上自助查询,探索将企业名称预核准与注册登记合并办理,加快推进政银合作,推行 银行代办企业注册网点。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 拓展银行代办企业注册网点。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大力推行在线申领发票和银行电子开户。 二、审批方式优化向难点发力,提升行政审批管理水平 (一)探索

5、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 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零用地”新建、扩建、改建等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有效监管”改革,试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探索构建以政策性条件引导、负面清单管控、准入标准规范、企业信用 3 承诺、 严格有效监管为核心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 (二)扩大证照类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 在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探索健康安全风险较高的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改革。适时启动证照类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将与企业和老百姓办证创业紧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先批后验”办证新模式,推动政府部门职能由“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方向转变

6、,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全程办理。 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 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率。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 (四)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 开发行政审批辅助系统,组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一窗两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全程流转,组建政务服务代办中心、

7、联合评估踏勘验收中心),提前介入、全程代办,全面推进企业投 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全面推进全闭环数字化“七图联审”、“三书合一”和收费“一票制”。落实市“三测合一”改革举措,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改革。 4 (五)探索区域评估改革。 在区内各类经济园区开展“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区域能评 +区块能耗标准”改革试点。选取区内部分经济园区开展区域评估试点,由试点园区牵头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 复垦方案等区域性

8、专项评估、评审报告。落户该区域的所有项目免费共享评价成果,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 (六)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 贯彻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盐政办 发 2017 77 号)精神,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经济区)便民服务中心成立项目建设代办中心,各镇(街道、经济区)原则上配备不少于 3 名专( 兼)职代办员 。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程预审 代办”制度。对暂时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及服务的事项要统一开展代办服务,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

9、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建立代办服务评价、企业联系卡等制度。加强代办队伍专业培训和内部管理,强化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提高代办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向民生聚焦,激发企业群众干事创业热情 (一)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 根据区政府 关于下达 2018 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 5 的通知(亭政发 2018 3 号)精神,对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会事业、公安 服务、纳税服务等跨层级、跨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整合,按类别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全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数据网上传输、统一窗口出件”;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

10、密切的行业推行商事登记“证照通办”改革,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真正变服务对象“跑多个窗口”为“只跑一个窗口”。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及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布局,实现政务服务集约化运行。加快推进区镇政务服务数据双向实时互通、数据共享,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尽量实现 服务对象办一件事不见面或见一次面。 (二)加快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根据市统一部署,同步梳理并公开区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

11、、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编制公布区镇两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三)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步伐,区政务服务大厅(网)和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上级时间节点将企事业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系统统一链接到政务服务系统,凡是能通过公民身份号码或 6 统一信用代码核验查询、共享复用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他部门重复提供。梳理政府部门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并逐步实现连接,实现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到政务服务网。

12、 四、监管职能强化向市场覆盖,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一)健全严格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 修订公布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通过“ 撤一建一”或挂牌形式在政府部门成立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科室,相对集中政府部门分散的检查监管职能。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由原来的重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有效监管上来,进一步完善“依据责任清单追责”、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鼓励举报”、“信用承诺”、“重大风险监测防控”、“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根据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同时,适时将改革试点向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等领域延伸,确保按序时进度完

13、成区级设置5-7 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目标。 (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管制度。 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建成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并完成相关基础数据整合工作,与市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实现桥接共享。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建立信用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形成市场主体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 7 (三)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 继续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监管责 任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

14、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两单、两库一平台”。利用市“双随机抽查系统”,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 2次(有投诉举报及安全环保隐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除外),实现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随机“摇号”、联合抽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监管责任清单追责机制。 (四)进一步压实“放管服”改 革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是推动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

15、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确保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落地生效。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放管服”改革的协调、督促落实。将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列入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并逐步加大考核权重。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督查制度,区政府督查室、区审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督查督办,对督查发现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 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附件 : 2018 年度 亭湖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8附件 2018 年度亭湖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

16、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出台 2018 年全区深化 “放管服 ”改革工作要点 区审改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5 月 2 “一窗通办、一网通行 ”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领域) 区审改办 区政务办、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分局、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2 月 市级试点 3 工业企 业 “零用地 ”技改项目 “不再审批 ”改革 区经信委 区审改办、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7 月 4 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第二批试点改革 区卫计委 区审改办、区政务办 2018 年 6 月 5 在区内各类经济园区开展 “区域环评 +环境

17、标准 ”、 “区域能评 +区块能耗标准 ”改革 区审改办 区环保局、区经信委、 区政务办、区各有关部门、 各经济区管委会 2018 年 10 月 6 落实市 “三测合一 ”(国土、规划、房产)改革 区审改办 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 住建局、区政务办 2018 年 10 月 7 商事 制度 “多证合一 ”改革 区市场监管局 区审改办、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0 月 8 开办企业 “证照通办 ”改革 区审改办 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 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0 月 市级试点 9 修订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 区审改办 区政务办、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7 月 1

18、0 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收费清单 区物价局 区发改委、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7 月 9序号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1 编制公布镇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及办事指南 区审改办 区政务办、区各有关部门、各 镇(街道、经济区) 2018 年 9 月 12 编制公布区镇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区审改办 区政务办、区各有关部门、各 镇(街道、经济区) 2018 年 9 月 13 修订公布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 区审改办 区政务办、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1 月 14 “撤一建一 ”或挂牌形式在政府部门成立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科室 区编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1 月 15 组建投资建设项目 “一窗两中心 ”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0 月 16 配合市级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0 月 17 全面推行代办制,各 镇(街道、经济区)原则上配备不少于 3 名专(兼)职代办员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0 月 18 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区审改办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区 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2 月 19 实现 “一个平台管信用 ” 区经信委 区各有关部门 2018 年 12 月 20 建立深化 “放管服 ”改革督查制度 区政府督查室 区审改办 201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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