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清单项目设置常见问题与改进建议【摘 要】探讨清单规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项目设置、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三个方面的问题,分析其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结合工作中解决类似问题的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目前交易双方避免和解决结算纠纷提供方法,为 08 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清单;项目;特征;内容;建议 一、引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一 2008)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中对于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的描述和各个阶段计价的管理,减少了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可能性,有效地规避了合同双方的风险“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油漆、
2、防水等工序在清单项目中出现两次;垫层项目中只包含混凝土垫层;带形基础中项目特征缺少肋宽和肋高等,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招投标双方“究其原因,除了招标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外, 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自身缺陷是造成交易双方结算困难的主要原因。 二、清单项目设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1 清单项目设置存在的问题 2.1.1 项目名称能否修改、 计价规范3.2.4 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在宣贯教材中明确此条文为项目名称确定的原则,然而由于计价规范中对这一原则描述模糊,招标文件编制人(以下简称编制人)对项目名称的确定产生两种不同的理解,而两种理解又各
3、有利弊。 (1)项目名称不能修改“此类编制人将确定原则理解为项目名称应该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从计价规范附录中选取合适的清单项目列项,但不能改变原附录中的项目名称,并且认为计价规范中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即” “五要件”之说。因此认为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改变附录中的项目名称。 清单项目设置中不乏多个工程实体共用一个编码的项目,如金属扶手带栏杆、栏板(020107001) 、烟道、垃圾道、通风道(010414001)等。如果项目名称不能修改,当工程中只有一个或者部分工程实体时,编制人只能按照清单中规定的名称编写,这便
4、给投标人造成错觉,从而导致报价错误,甚至后期的结算纠纷。另外,对于梁、板、柱等构件,由于其数量众多、尺寸不一,并且在项目特征中未对其编号进行描述,如果项目名称不能修改,那么图纸上给出的名称便无法体现在清单中,相同的项目名称会出现多次,增加了投标人报价、审查的工作量和出错的几率。 (2)项目名称可以修改。在宣贯教材中多次出现钢爬梯(010606008001) 、外墙面抹灰(020201001001) 、柱面抹灰(02020200 1001) 、外墙乳胶漆(02050600 一 001)等,均与计价规范附录中对应的钢梯、墙面一般抹灰、柱面一般抹灰、抹灰面油漆等项目名称不一致。此类编制人将计价规范中
5、项目名称确定的原则理解为“项目名称是以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名称为基础,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改”即项目名称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修改。如果项目名称可以修改,在计价规范又没有相应的修改原则,致使编制人随意修改项目名称,容易产生歧义,给招投标工作增加了难度。 2.1.2计价规范中部分内容重复出现计价规范中部分内容重复出现,而又没有给出具体操作方法。如混凝土桩工程中的人工挖孔桩应该包含在混凝土桩工程中还是包含在挖基础土方列项中;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中均包含防水层铺设,而附录 A.7.3 中地面防水又有单独的清单编码;门窗项目!金属结构项目!屋面!墙面及排水管等项目中都已包括了油漆!涂料项目,而 B.5
6、 又将油漆!涂料项目单列“对此,编制人只能根据自身的阅历进行编制,致使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难以统一“。 2.2 清单项目设置的改进建议 2.2.1 明确清单项目名称不能修改 项目名称如果能够修改,必然要制订相应的修改原则,但由于项目繁多且情况不一,修改原则难以确定。即便制订了统一的修改原则,编制人仍然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修改项目名称,容易使投标人产生歧义“因此项目名称不能修改,必须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编写,但同时应在条文中增加以下说明。 (1)准确引用有选择性的项目名称对于多个工程实体共用一个编码的项目,应在条文中规定,对选择性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并在第五级
7、编码予以区分。 (2)补充内容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对施工部位不同而造成综合单价不同的情况,如需区分,可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但不修改项目名称。例如天棚抹灰(020301001)中包含室内天棚抹灰和室外天棚抹灰(挑檐等) ,由于二者所需的人工量和脚手架等不同,需分别列项时,可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施工部位。 对于重复出现的梁、板、柱等项目名称,可在项目特征中添加编号,从而减少报价和审查出错的几率“ 2.2.2 明确重复出现工程内容的列项原则 对于部分工程内容重复的项目,应在清单的条文中给出列项的指导意见,如果重复的工程内容包含在清单项目中与其他工序同时发包(即该工程内容与其他工序都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
8、 ,那么该项目不应单独列项;如果重复的工程内容单独发包(即该工程内容由单独的施工单位施工) ,那么该项目应单独列项。 2.2.3 进一步完善清单项目内容和类型的设置计价规范颁布后,各地的补充项目已达上百项,但仍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如垫层项目,计价规范将部分垫层从基础中分离出来单独列项,素土垫层、灰土垫层列入、土“石方回填(010103001) ”中,混凝土垫层列入“垫层(010401006) ”中,但是砂石垫层、砾石垫层在规范中则找不到相应的项目清单,建议增加此项目。在 A.3.7、A.4.18 条中分别说明 “基础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 、 “混凝土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
9、内” ,这与计价规范将垫层单独列项的思想相悖,应予删除。 除此之外,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建议增加打钢管桩、型钢混凝土搅拌墙、深层搅拌桩、止水带(片) 、路(硬地坪) 、成品门、窗、复合地板、其他构件一般抹灰!采光玻璃天棚!饰面花纹等项目。 2.2.4 项目设置其他需调整的内容 (1)将模板项目合并至相应混凝土项目中 计价规范中模板项目包含在措施项目中,以“项”或者“m3”为单位,施工单位编制模板项目时,需将混凝土的清单编码逐项列出,逐个计算综合单价“这样既使混凝土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完整,又使混凝土在措施项目中重复出现,并且给施工单位的结算工作造成很多不便“而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多是以工序为单位编制的
10、,模板作为混凝土的一个重要工序,应该合并在混凝土的清单项目中。 (2)规范清单项目的编排顺序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中先后次序是按照施工先后次序安排的,这样有利于编制清单时减少漏项风险“而 A.6 金属结构工程中是按照屋架一托架一钢柱一钢梁一墙板的顺序安排的,与施工顺序不一致,应按施工顺序调整。 3、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作如下概括总结:计价规范中的项目名称不能够修改,需补充内容应体现在项目特征描述中,但对于多个工程实体共用一个项目名称的,应根据实际选择其中一种,并且在第五级编码予以区分。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一 2008 宣贯辅导教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12 2CB50500 一 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3郭丽辉.如何提高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J.建筑经济,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