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政放权要达到什么成效?主持人语 简政放权最终要实现什么样的成效呢?有人回答:是为了深化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有人回答:是为了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达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纵观各方意见,简政放权就是要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限公权、促民权,遏制官员权力滥用,激活社会活力,释放制度红利,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实现从“要做”到“如何做”的角色转换。只有让“政之所为”与“民之所需”更好对接,干出成效,才能赢得百姓认可。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著名法学家 李克强总理对反腐倡廉任务提出的六个要求是:简政放权、管住权力、管好钱财、
2、政务公开、勤俭从政和依法促廉。 六个要求的核心无外乎两点“放权”与“限权” 。从“要做”到“如何做”的反腐工作正一步步通往顶层设计。 腐败的根源是国家行政机关拥有大量行政权力,当权力本身过多、过大,又不受外部监督和规范时,官员贪腐自然滋生。当权力已成为一种利益时,廉洁政府能否建成,关键在于政府是否有“割自己身上肉”的决心。 放权给社会与市场,缩减“寻租”空间,要求之一是要抓紧推进职能转变,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释放制度红利。 政府的集权化、过度行政化,是多年来腐败多发、易发的症结所在,“简政放权”跳出了以往体系内反腐的惯有思路,称得上是反腐倡廉思路的重要变化。
3、当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机构甚至某一个官员身上时,行政效率会因为中间环节过多而下降,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的可能性却大增。比如,近年来各地交通厅领导相继“落马” ,一定程度上就是其手中握有大量行政资源配置权,却又缺乏监督所致。 要治贪腐,如何放权?关键是“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不该放的不能放” 。比如用人权、做事权、监督权、管理权、审批权或者地方上的发展方式等,可以适当放给基层、社会和市场,增加它们的活力。但关系到国家整体规划、国计民生等方面的权力,仍应由中央层面掌握。 一个共识是,要落实“放权”并不容易,因为权力具有惯性, “尤其当它与利益挂钩时” 。简政放权的路径无他,就是通过修改法律、清理审批许可
4、事项、减少管理环节并压缩自由裁量权限来实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关键。 李鸿文 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 简政放权,放权给社会,就必须放权给社会组织,而首先必须信任社会。 信任社会,必须培育社会的公民文化,公民文化的核心要素包括民众掌握了有关政府及政治系统如何运作的相当的知识,他们对政府的积极态度并且具有公民自豪感。公民文化还体现出能真正容忍他人的政治见解,对他人有相当程度的信任,对他人权利的真正尊重,以及为达到共同目标而与他人合作的愿望。 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的实力并不完全取决于政府力量有多强大,而是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中的公民文化有多强的生命力。公民文化的社会创造了财富,推进了知识,保证了
5、几乎所有形式的进步。如果政府想通过压制社会中的公民文化的发展而寻求稳定,只会适得其反削弱国家的实力;而如果政府放宽对公民文化的限制,放权给社会组织,允许其发展壮大,那么,这个国家从总体上才会变得更强大和更稳定。从这个意义而言,国务院此次改革方案中的“向社会放权” ,顺应了世界和时代的潮流。 宏观管理,解决政府缺位问题;简政放权,解决政府越位问题。缺位和越位往往互为因果,该管的不管,或者说管不好;而不该管的乱管,也管不好。所以,通过简政放权理顺和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此轮改革的重心。该方案提出的措施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向市场放权,赋予市场更多自由;向社会放权,激发社
6、会自我治理更大活力;向地方放权,让地方有更多自主的权力。 刘晓忠 学者、财经评论员 当前行政审批权改革需克服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行政审批权背后的权力市场化问题;一是简政放权的解构而不建构问题和管制型理念问题。行政审批权改革是政府自我卸责和政府职能的正本清源,把其看作是政府自我割肉是不准确的。事实上,行政审批权是政府机构基于政府公信向经济社会组织背书的行政行为。目前行政体制改革旨在砍掉政府放置在市场和社会的错位之手,源自诸如投资审批等行政审批权,政府既缺乏有效的信息搜集和辨识能力,又缺乏对经济主体的投资抉择的担当能力,实现政府行使行政审批权的权责对称性。 因此,改革行政审批权是政府的一场自我卸责革
7、新和拆弹。要有效缓解部分政府部门的利益束缚,把行政审批权改革由自我割肉变成自我卸责,实行主动简政放权,决策层可做实行政审批的责任约束,即若某政府部门不愿放权,那么要求其对所做的行政审批决定进行全流程负责,而非一审了之,实现谁决策谁负责,出问题问责,以倒逼相关部门主动放弃干预经济社会运行的行政审批权。 同时,行政审批权改革要真正赢得市场和社会掌声,需协调好解构与建构间的关系,避免陷入破而不立的泥潭。 由此可见,如果说简政放权式改革是重塑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解构的话,那么降低经济社会自组织机构的设立门槛,为市场交易主体的博弈提供起点公平、程序正义的制度框架等,将是对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建构。因而简政放权的不仅是政府行政审批权,更是放松对市场和社会自组织机构设立的管制权力,让市场交易主体间的博弈真正具有激励相容机制。唯有解构与建构、破与立的相向,行政审批权改革才不会陷入欲退却进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