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中秋慰问活动筹备工作方案各基层工会: 2018 年中秋慰问工作即将启动,为确保慰问活动顺利开展,各基层工会要提前谋划,认真筹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扎实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 今年中秋慰问活动重点资助对象是:已加入我区工会组织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男 60 周岁以下,女50 周岁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教师 55 周岁以下)。具体包括:(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职工;(2)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体残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50%以内);(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突发性灾
2、难、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过大,远远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4)符合职工(农民工)条件的精准扶贫户;(5)困难单亲职工;(6)困难劳动模范。各基层工会务必于 9 月 10 日前完成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上报工作。 2、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 要认真调研分析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和利益诉求,及时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对信息不全和逻辑不符的档案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将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慰问救助范围。 3、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 (1)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困难职工救助档案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今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资料;重大疾病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
3、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出示原件留下复印件);遭受重大意外灾害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2)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并签署意见;(3)基层工会复核并签署意见。 4、其它有关要求。 (1)调查摸底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工帮扶站的作用,切实把基础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2)此次调查摸底的本人及家庭收入为本人及家庭总收入,包括打工、务农、低保补助、经商及其它补助收入;(3)请基层工会切实负起责任,务必于 9 月 10 日前上报xx 区2018 年中秋慰问困难职工花名册到 xx 区总工会邮箱并同时上报纸质材料一份,包括:1、困难职工档案表,2、公示,3、收入证明,4、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结算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