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德钦县农业局 行政执法 责任 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促进依法行政 ,把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成为政府管理农业的基本手段 ,更好地促进农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党中央“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为指针 ,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通过界定农业行政执法范围 ,明确农业行政执法责任 ,建立和不断完善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 监督机制 ,将全局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轨 道 ,接受 县 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进一步
2、提高执法水平 ,推进依法治农、护农、兴农 ,促进我 县 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的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和规范执法行为 ,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到具体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 ,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 三、基本原则 2 以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 ;以规范执法行为 ,实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切
3、实履行好我局行政执法职责 ,做到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促进我州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任务 、 及其他机构。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是把现行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按性质、内容确定具有实施职能的处、站和受委托承担行政执法部门 ,明确执法权限与责任 ,建立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 。 (一 )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五、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3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 国 行政许可法 ; 十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十八、植物检疫条例及实施细则 ; 十九、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 ; 二十、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十一、兽药管理
5、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十二、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二十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二十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二十五、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二十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二十 七、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 二十八、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4 二十九、 肥 料登记管理办法 ; 三十、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 ; 三十一、云南省实施 的办法 ; 三十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条例 ; 三十三、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三十四、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 )界定执法范围 本局将具体实施的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先行界定 ,报县 政府法制 办 审核后予以确定。 六、行政 执法 岗位责
6、任 (一 )领导岗位责任 一、局长职责 对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履行以下执法责任 : (一 )督促 局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及实施农业行政许可 ; (二 )审定本局起草的农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 ; (三 )组织制定本局执法工作计划、规划和方案 ,并督促实施 ; (四 )协调各执法主体之间、执法主体与相关部门之间的5 执法关系 ; (五 )督促局执法部门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 |训; (六 )查办全 县 农业大案、要案和审定行政复议决定 ; (七 )负责对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评议考核 ,主持对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 ,撤销行政执法的错案或重新审理 ;
7、(八 )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农业执法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 责 分管领导按照分工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局长负责 ,对分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 工 作负责 ,履行以下执法责任 : (一 )负责审查分管部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 (二 )负责分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 (三 )负责组织、指导分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有关法制宣传工作 ; (四 )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 ,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 ; (五 )负责对分管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 ; (六 )定期向局长报告分管执法工作情况 ,重大案件及时向局长汇报。 6 三、科室及下属
8、单位负责人职 责 各科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或本单位执法工作并对分管副局长负责 ; (二 )科室、站 (所 )岗位责任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一、主要执法责任 受局委托组织实施农业立法、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规章 ,并承担以下执法责任 : (一 )负责拟定和呈报农业立法规划、计划 ; (二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草地方性农业法规、规章 ,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 (三 )负 责 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 (四 )负责对有关执法案件的审核 ; (五 )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应诉工作 ; (六 )负责协调对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评议考核 ,承办行政处罚错 案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工作 ,
9、承办局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执法工作中的各种纠纷。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五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7 (六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执法权限 (一 )编制本局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组织、配合、协调局有关部门完成法规、规章起草工作 ,组织局有关部门讨论、修改上级或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 (二 ).组织调查、审理农 业行政复议案件 ; (三 )组织、协调本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 (四 )对有关执法案件进行审
10、核 ; (五 )调查假冒伪劣农资大案要案 ; (六 )对本局的行政处罚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 ; (七 )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畜牧 股 、 县 兽医站 。 一、主要执法责任 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和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并承担以下执法责任 : (一 )负贵起草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 ; (二 )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兽医、兽药、饲料、种畜禽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二 )兽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 8 (三 )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 (四 )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
11、; (五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六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执法权限 (一 )起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二 )对动物防疫监督、兽医、兽药 、饲料、种畜禽开展行政执法 ,调查相关案件 ; (三 )审查、发放兽药、饲料经营许可证 工 作 ; (四 )参与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组织开展相关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种植业 股 及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一、主要执法责任 组织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 ,并承担以下执法责任 : (一 )负责起草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 ; (二 )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 ; (三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
12、物安全管理 ; (四 )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 9 (三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四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五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执法权限 (一 )负责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二 )开展农业生 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 ,调查相关案件 ; (三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调查相关案件 ; (四 )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 ; (五 )参与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组织开展相关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一、主要执法责任 组织实施农
13、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并承担以下执法责任 : (一 )负责起草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 ; (二 )负责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工作 ; (三 )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和产品认定及监督管理 ;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二 )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10 (三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四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执法权限 (一 )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二 )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检测、监督工作 ; (三 )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实施监督检查 ; (四 )参与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组织开展相关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 站 一、主要执法 责任 组织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 ,并承担以下执法责任 : (一 )负责起草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 ; (二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 (三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 (四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纠纷调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三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 (四 )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