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桑梓情深牵手未来”助学活动方案2018 年度“桑梓情深牵手未来”助学活动方案 各区民政局、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科教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实施精准助学、不让一个贫困学子在求学路上掉队,经市民政局、市教育局与爱心捐资企业协商,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桑梓情深牵手未来”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 2018 年 9 月底。 二、资助项目及对象 1“桑梓情深助力奔跑”。资助对象为具有市区户籍、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贫困家庭学生。 2“桑梓情深助力成才”。资助对象为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2018 年被公办全日制普通本
2、专科高校录取的市区籍贫困家庭学生。 3“桑梓情深助力飞翔”。资助对象为在省泰州中学、省姜堰中学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贫困家庭学生界定以实施方案为准。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桑梓情深助力奔跑”项目资助条件的高中、中职贫困家庭学生,由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泰州市“桑梓情深助力奔跑”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贫困的证件等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经学校核实盖章后,由学校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交区教育局、民政局初审,再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审定(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符合“桑梓情深助力成才”项目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由本人向所毕业学
3、校提出申请,填写泰州市“桑梓情深助力成才”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贫困的证件等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经毕业学校核实盖章后,由学校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交区教育局、民政局初审,再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审定(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3“桑梓情深助力飞翔”奖学金项目由省泰州中学、省姜堰中学分别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1各区民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资助对象的教育、学籍等信息,民政部门负责审核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申请材料由学校退还本人;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区教育局及各市直学校应于 9 月 25 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市教育局,逾期将不再受理。3省泰州中学、省姜堰中学应于 9 月 25 日前将助学金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备案,并于 2019年 6 月 30 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及绩效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