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社保局保障扶贫工作情况汇报2018 年度社保局保障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xx 县 2018 年保障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通知(x 脱办字2018x 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我县 2018 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摸清人员底数。我局主动与扶贫办对接,通过扶贫系统中全面筛查出 2018 年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目前,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x 人。 二是开展信息比对。通过信息比对,全县符合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
2、险费条件有 14615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有 x 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x 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属低保、五保、重残人员的有 x 人),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五保、重残人员政府代缴保费的有 x 人。 三是做好参保登记。5 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x 社险字2018x 号)文件,并将 x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基本信息分发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政府代缴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并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及死亡人员等进行备注说明;对符合参保条件至今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
3、统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四是落实参保缴费。对 2018 年个人已参保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求提供本人县农商行(信用社)银行账户,我局将政府代缴每人每年 100 元的保费通过县农商行(信用社)发放到贫困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对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有参保信息的,但 2018 年个人尚未缴纳保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各乡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按贫困户每人 100 元档次变更为经办机构收,为其代缴保费 x 元。社保扶贫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代缴,确保不漏 1 人,不错 1 人;在历年对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人员和重残人员代缴居保费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4、和城镇“三无”对象全部纳入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范围,列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作为扶贫保障措施之一全力推进。为做好政府代缴保费工作,该局和各乡镇主动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对接,动态掌握全县代缴保费人员基本信息,并将代缴保费人员基本信息与居保信息系统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将符合政府代缴居保费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3706 人全部纳入代缴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县财政及时预算政府代缴居保费 x 万元,确保了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居保费全面落实,做到应代尽代。 五是强化宣传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我局组织人员进乡镇召集村干部开会讲解、在乡镇、社区等发放宣传单、在各村村务栏贴公告、利用集镇赶圩集中摆摊设点、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的问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等需政府代缴保费人员,姓名、身份证等基础信息不准确,给保费代缴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需政府代缴保费人员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给及时代缴保费造成一定困难。 2、下一步打算:定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需政府代缴保费的新增人员,并及时予以保费代缴,确保不漏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