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升我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制定 2018 年度 xx 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党组织 二、考核内容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2.完成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3.党建基础工作建设情况;4.加分项目;5.减分项目。 三、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学校自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由党务科对各党组织完成上级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填写平时考核记录表,年底
2、进行汇总,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2.开展自查。12 月初,各学校对照2018 年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表,进行自我评价,形成总结报告。重点对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整改期限。在年终考核时,将总结报告交党务科,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年终考核。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 12 月下旬或次年1 月上旬进行。党务科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法,对照2018 年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表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考核。 党务科将根据平时考核、自查、年终考核等情况,按 3:2:5 的比例对各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定量评价。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精心安排部署。要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强化举措,责任到人,整体推进,确保完成 2018 年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密切配合,严肃纪律。各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工作,实事求是提供有关考核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强化运用,评定表彰。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等的主要依据,并按照 2018 年度学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换算成各校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