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制定 /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 无 ISO IEC ITU ISO/IEC ISO 确认的标准 采用程度 修改 等同 非等效 采标号 采标名称 标准类别 安全 卫生 环保 基础 方法 管理 产品 其他 ICS 上报单位 技术归口单位 国家粮食局 主管部门 国家粮食局 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 人 联系 电话 及邮箱 项目周期 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是否采用快速程序 是 否 快速程序代码 B1 B2 B3 B4 C3 经费预算说明 目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主要强制的内容
2、 强制的理由 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标准涉及的产品清单 是否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 (包括质检行业公益科研专项) 是 否 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 是否涉及专利 是 否 专利号及名称 是否由行标或地标转化 是 否 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 备注 填写说明: 1非必填项说明 1)采用国际标准为 “ 无 ” 时, “ 采用程度 ” 、 “ 采标号 ” 、 “ 采标名称 ” 无需填写; 2) “ 上报单位 ”和 “ 技术归口单位 ” 无需填写 3) 不采用快速程序, “ 快速程序代码 ” 无需填写; 4) 无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质检行业公益科研专项)支撑时 ,“ 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 ”无需填写; 5) 不涉及专利时, “ 专利号及名称 ” 无需填写; 6)不由行地标转化时, “ 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 ” 无需填写。 2其它项均为必填。 3 ICS代号可 从附件 7中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