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3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的批复 (申报单位名称 或申报人姓名 ) : 报来 (文件名、 文号 或日期 ) 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 , 同意实施 (项目名称) 项目 , 项目代码: 。 二、 项目投资主体如下: 列明投资主体名称,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逐一列明 。 三、 项目投资目的地如下: 列明投资的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 ,目的地一般精确至一国的 一级行政区 。 四、 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如下: 列明项目主 要内容和规模 。 五、 项目中方投资额如下:
2、列明 中方投资额,以及各投资主体出资方式、出资金额等 。 六、 本 批复 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请在有效期限内据此向有关部门依法申办相关手续。 2 七、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 ; 不得违反 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八、 其他事项(如有)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核准机关可以依法提出其他有关要求 。 九、 如对本批复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发展改革委 年 月 日 注: 核准文件主送单位 一般 是申报 单位或申报人 ;抄送单位一般 包括项目 各 投资主体,商务、外汇、海关等有关 部门,各投资主体注册地 (或户籍所在地) 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 部门 ,以及其他需要抄送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