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 示范文本)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 20 年)第号 一、绪言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 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评估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牌号为 的 车辆进行了鉴定。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的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该车辆鉴定评估结果 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 /名称: (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所示的名称) 三、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鉴定评估车辆信息 厂牌型
2、号: 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 VIN 码: 车身颜色: 表征里程: 初次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 交强险截至日期: 年 月 车船税截至日期: 年 月 是否查封、抵押车辆: 是 否 车辆购置税(费)证: 有 无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有 无 机动车行驶证: 有 无 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有 无 使用性质:公务用车 家庭用车 营运用车 出租车 其它: 五、技术鉴定结果 技术状况缺陷描述: 重要配置及参数信息: 技术状况鉴定等级: 等级描述: 六、价值评估 价值估算方法: 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其他 价值估算结果: 车辆鉴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七、特别事项说明 1 八
3、、鉴定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本鉴定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本项鉴定评估结论有效期为 90 天,自鉴定评估基准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声明: 本鉴定评估机构对该鉴定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提供的车辆评估价值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该鉴定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鉴定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鉴定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二手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否则本鉴定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使用本报告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评估人员无关; 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将本报告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否则本鉴定评估机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4、: 一、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证复印件 四、被鉴定评估二手车照片( 要求外观清晰,车辆牌照能够辨认)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 2(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1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鉴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鉴定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在鉴定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鉴定评估结论,但非鉴定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鉴定评定估算的有关 事项以及其他问题。 2复核人是指具有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资格的人员 备注: 1、本报告书和作业表一式三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一份; 2、鉴定评估基准日即为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签订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