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肖镇 2018 年前三季度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是在新常态下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在县社会救助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围绕民生工程任务,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肖镇位于镇原县东南部,地处两市(庆阳、平凉)三县区(西峰、泾川、镇原)六乡镇(肖金、荔堡、洪河、屯字、太平、上肖)结合部,是省农科院镇原旱地农业实验站所在地。总面积 168.2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2、 75641亩。全乡共辖 11 个行政村,103 个自然村,14 个乡直单位,8435 户,35335 人,其中城镇人口 4093 人,占总人口比例的 11.58%。共有小学 14 所,幼儿园 13 所,初级中学 1 所,共有教职工 317 人,其中初中教师 112 人,小学教师 205 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 二、2018 年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发展 (一)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努力完成低保兜底一批任务。 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脱贫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重任,在准确掌握两类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信息和政策三个方面的对接,建立两类群体的动
3、态管理和监测机制。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程序,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取消低保“终身制”,防止出现漏保、骗保及违规操作等现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初步评估、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综合评估、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资金发放程序,重新申请评定,截至目前全镇共有城镇低保 18 户 30 人,前三季度发放资金 118575 元。农村低保对象 934 户 3041 人,前三季度发放低保金 4541169 元,其中一类保障对象 123 户 282 人,每人每月 310 元;二类保障对象 225 户 691 人,每人每月
4、290 元;三类保障对象 508 户 1740 人,每人每月 84 元;四类保障对象 78户 328 人,每人每月 58 元。 (二)努力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工作,保证供养人员老有所养。 全镇现有集中供养 12 人,均供养在屯字中心敬老院,每人每季度 1758 元补助资金,每人每年护理补贴 1580元。分散供养 115 户 137 人,每人每季度 1266 元补助资金,重度护理补贴 5 人,每人每年护理补贴 3600 元,中度护理补贴 24 人,每人每年护理补贴 2400 元。前三季度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595926 元。同时为全镇特困供养老人代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病住院除农合报销外,剩余部分全
5、部由民政医疗救助给予救助。 (三)严格按程序、按标准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降低农村大病救助门槛、提高标准、拓宽救助范围、着力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实际困难,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较多、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强化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新农合、平安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在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基础数据的无缝对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截至目前共审批四次,第一次审批31 人,补助资金 174908 元;第二次审批 37 人,补助资金 253251 元;第三批审批 26 人,补助资金 78846 元;第四批审批
6、 32 人,补助资金 33196 元。 (四)认真抓好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受难群众生活稳定。 根据镇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救急救难”。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查、公示、审核等程序,前三季度共救济 278 户,发放救助资金349000 元。 (五)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生活稳定。 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努力做到应补尽补,逐步推进提标扩面。截至目前,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1200 元/人/年)145 人,共发放补助资金 130500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1200 元/人/年)121 人,共发放补助资金 108900 元。同时第三季度对困难残疾人补贴进行扩面,延伸三、四类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新增困难残疾人补贴 150 人,补助标准 600 元/人/年,第三季度发放补助资金 22500 元。 总之,今年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下一步,我镇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为着力点,规范各项救助审核工作,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