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点上市违规的那些个企业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一个由投资者美好愿景组成的未来市场,然而众多的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信心和规则 2013 年 11 月 22 日,证监会发布的2013 年 1 月至 10 月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情况综述中显示:2013 年前十个月,证监会受理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 486 件,启动调查 286 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34 起。与去年相比,证监会受理案件同比增长 44%,调查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同比增长 25%。 在证监会 286 起违法违规案件调查中,新增内幕交易案件 158 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 66 起,操纵市场案件 19 起,其他类型案件 43 起。尽管自去年年底
2、证监会就加大了对欺诈发行和虚假信息披露的打击力度,然而上市企业的内幕交易事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仍是屡禁不止。光大证券的“8.16 乌龙指”事件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一方面企业极度热衷上市融资。而另一方面,上市企业在运作中规范缺乏,诚信缺失,违法违规事件频发。总结上市企业内幕交易案例,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仍旧是内幕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而在高送转、股份回购、矿产收购等环节中是也内幕交易的多发环节。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是上市公司违规最常见的例子。 “隆基股份”案是上市公司发审会后重大事项未披露而被立案稽查的首例案件。隆基股份于 2012 年 4 月上市,而就在这一年光伏产业遭遇寒冬,受行业影响,
3、2012 年隆基股份的主要产品单硅晶片价格下跌至 8.17 元。与此同时,隆基股份的大客户尚德电力宣布破产,隆基股份 1.2 亿元的欠款追缴无望。根据隆基股份 2012 年年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15.35%,营业利润亏损 1.1 亿元,利润总额亏损 0.75 亿元。而根据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显示,2009年,2010 年,2011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7.65 亿元、16.52 亿元、20.17 亿元,其利润总额分别为 1.03 亿元、5.15 亿元和 3.29 亿元。上市一年隆基股份的业绩便亏损严重,使得市场唏嘘一片。进而查看隆基股份的第一季度报告
4、,尽管营业收入为 0.47 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3.36%。净利润却是 1245 万,相比去年,下降了 90.59%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管理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而对于业绩的严重下滑,隆基股份却并未在去年 4 月 11 日上市之前发布预告。针对隆基股份的种种问题,证监会对隆基股份立案稽查。证监会认为,隆基股份以及保荐机构在提交会后重大事项时未说明公司业绩急速“变脸”的情况,隆基股份亦未在招股过程中作出相应补充公告,故对隆基股份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王延翔、曲文波采取 12 个月不
5、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今年 10 月 11 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多家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名单。其中珠海中富(000659.SZ)在收购子公司资产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且资产评估机构北京恒信德律未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恒顺电气 (300208.SZ)未按规定披露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关联关系;欣龙控股(000955.SZ)未及时披露签署的房地产开发协议;四海股份 (000611.SZ)涉嫌上市公司诉讼事项未披露;迪威视讯(300167.SZ)则虚增与部分客户间发生的营业收入;友利控股(000584.SZ)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资产重组亦是极易发生内幕交
6、易的一个环节。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企业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通过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以及资产置换,最终达到企业资源重新配置的目的。一般来讲,上市公司一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都会带来股价的巨幅增长,这也就意味着企业上层巨大利益关系的变动,因此多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都伴有一定的内幕交易。 回望重大资产重组的江苏宏宝股价自 8 月 9 日至 29 日连续 12 个涨停,在其股价疯涨的背后,神秘股东蝶彩 1 号进入人们的视野。蝶彩 1号成立于今年 4 月 1 日,在江苏宏宝 5 月 13 日停牌之前,疯狂的增持江苏宏宝 250 万股,可谓精准押宝。有
7、人怀疑其进行内幕交易,已向深交所、证监会进行实名举报。尽管难言蝶彩 1 号一定存在内幕交易。但就现实而言,重大资产重组伴生内幕交易,已经成为市场顽疾。为限制资产重组中的内幕交易,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若发生内幕交易,将可能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流产。但按规定,只有“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 20%以上的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存在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证监会才会终止审核,其他内幕交易情况下资产重组仍然可能继续。这个制度的约束力有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了新的
8、越轨行为,那就是以重大资产重组为幌子,推动标的公司股价暴涨,然后趁高出货或减持,最后宣布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失败。从而股价暴跌,又可由此进入一个新的恶性循环。这种情况资本方根本不会在乎资产重组是否成行。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市场的信心,同时还会容易做空经营效益较好,处于上升期的优质上市企业。 尽管上交所专门对此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自查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但这也只是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角度作出规范,缺乏法律法规层面的相应约束规定,难以有效制约资本方。 而对于 IPO 排队的准上市企业,证监会从去年底启动对拟 IPO 企业的专项财务核查。随着 IPO 核查风暴的进行,一些报告期内业绩不好甚至信息
9、不规范的企业都纷纷主动提出撤回申报材料,以免被查出问题。本次核查过程中,共 622 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 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占此前在审 IPO 企业家数的 30.49%。 继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案、天能科技案涉案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10 月 15 日证监会对新大地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有数名当事人被顶格处罚,对市场参与者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威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上述三个案件均属于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类案件,属于证监会近期重点打击的案件。其中万福生科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并上市发行;新大地通过发审委审核,但在上市发行前夕受到媒体质疑,随后向证监会提出终止 IPO 申请
10、;天能科技尚未经过发审委审核,但在招股书预披露后,受到媒体质疑,随后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万福生科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在发行上市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数额巨大,其部分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天能科技、新大地两家公司虽未取得发行核准,但其 IPO 申报材料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秩序;相关中介机构在开展保荐业务或证券服务业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欺诈发行行为触动市场根基,涉众面广,严重践踏市场公信,危害极大。 内幕交易与信息披露违法于一体的复合型违法行为也在不断增多。“光大证券”案是一种新的混
11、合型内幕交易案件,既有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行为(卖出 ETF) ,又有期货市场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事件中的补救措施为内幕交易,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5.23 亿元;对原总裁徐浩铭、总裁助理杨赤忠等四人采取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的处罚;停止光大证券除固定收益外的其他自营业务,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对董秘梅键罚款 20 万元。上述堪称“中国证券史上最严罚单”的结果几乎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一个由投资者美好愿景组成的未来市场。然而众多的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信心和规则。在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的第一手获得对投资者获利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广泛的讲,发行市场的股票价格随着企业信息的不断更新而持续波动,当有重大变动时,股票价格也将大起大落。作为市场的参与者,每一位投资人都有知晓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权益,然而当下市场上,变动企业的高管,相关的保荐机构,政府官员却成了不折不扣的“股神” 。内幕交易行为违法成本低、发行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社会诚信缺失,如是种种造成内幕交易如毒瘤屡禁不止。 内幕交易行为违法成本低、发行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社会诚信缺失,如是种种造成内幕交易如毒瘤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