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 2018 年行政调解工作要点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大溪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 年行政调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县委第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行政调解工作安排,以弘扬“枫桥经验”为契机,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 总体工作思路,扭住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工作不松,突出矛盾攻坚破难,努力为“中国世外桃源田园烟溪”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夯实基础,完善行政调解化解矛
2、盾纠纷机制 2018 年,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两个全覆盖、七个完善、一个提升、五个公开”。 (一)机构建设要做到“两个全覆盖”。 乡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有效运转、经费落实。乡人民政府乡长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发挥好组织、协调、领导和督促、检查、指导的作用。行政调解工作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工作效果,让群众看得见、找得着、信得过。 (二)行政调解相关制度要做到“七个完善”。 乡人民政府要规范行政调解场所标识、工作程序、调解员选任、培训工作、案卷评查、宣传、考核评估“七个完
3、善”工作。进一步规范调解行为,坚持主动调解,尽职履责,坚守依法调解底线,对不能调解解决的纠纷和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调解能力。 1.各村,各站、所、室要选配政治合格、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 2.建立“专兼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的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模式。 3.强化专业领域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专业领域调解员专家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青妇群众团体的专业优势和服务作用,为化解重大行政纠纷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 (四)行政调解相关事项做到“五个公开”。 二、突
4、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案件办理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项目攻坚年”、“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重点工作,加大排查、化解、稳控力度,做到应调尽调。 (一)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组织作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土地、林地争议、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集资融资、交通事故、治安纠纷、消费纠纷重点领域专业行政调解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调解工作办法,规范调解流程,建立专业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测发展趋势,制定化解预案,提前预警,依法化解,确保稳定。 (二)持续开展“攻坚破难”行动。 深
5、化突出行政纠纷“攻坚破难”行动,开展“行政调解进项目”工作,对尚未化解的涉稳突出矛盾纠纷及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矛盾纠纷,要加大跟踪督导力度,确保排查到底,化解到位。坚持重点领域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报和督办制度,对新产生的涉稳疑难矛盾纠纷全力调解,做到及时化解,确保零库存。 (三)加强衔接“应调尽调”。 1.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各类民事纠纷,比如: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劳动争议、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民事纠纷。 2.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关于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驶行政裁量权产生的各类行政争议,比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争议。 3.争议内容虽然不属于法定行政调解事项,但行政机关通过调解途径予以解决的各类争议,比如:工伤赔偿等。 4.按上级要求或视情况有必要开展行政调解的其他纠纷。 三、完善工作保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有效运转、经费落实。 2.继续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信息报送。 3.强化督促考核。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行政调解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