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也是 2018 年省政府确定的 10 大为民办实事之一。为了明确任务、分类施策、强化措施,快速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居民安全住房有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确定 2018 年为“基本消除危房存量年”,确保年底实现全县农村居民安全住房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安全为本: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必须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载体,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分类实施:各乡镇要在充分了解户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改
2、造对象和危房情况确定改造方式,合理筹划、科学安排改造工作。 3.扎实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危房进度计划,确保改造质量和效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大拆大建、超面积建房及负债建房,避免农户因建房致贫、返贫。 (三)改造范围 重点为农村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和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同步实施居住在危房中的其它农户。 (四)改造方式 1.建设新房。对于原居住用房主要为纯窑洞、土箍窑且加固成本较大或不具备加固条件的农户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居住 c 级危房但有自筹资金能力的的农户也可选择新建的方式改造。 2.加固改造。积极
3、推广和鼓励居住 c 级危房的农户采取加固改造的方式进行改造,加固改造必须核准住房安全性等级,制定每户加固方案,确保加固质量。 3.政府统建。对确无自筹资金能力的深度贫困农户,可通过差异化补助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新建或维修加固。 4.房屋置换。置换或长期租赁现有闲置公房、村内闲置农房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五)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以及 7 度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 1、住房面积。新建住房原则上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
4、口适调整,其中,1 人户不少于 20 平方米、2人户不少于 30 平方米、3 人以上户人均不少于 13 平方米但不得超过 18 平方米。 2.建筑构造。新建房屋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窗墙比合理,建筑砂浆达到标号和质量要求;宜采用空心黏土砖、粉煤灰砖、新型墙板等节能建筑材料。 二、补助标准 (一)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1、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 2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0.65 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1.35 万元。 2、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户均补助 2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0.65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1.35 万元。 3、其他农户。
5、户均补助 1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0.5 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0.2 万元,县级财政资金0.3 万元。 (二)推行差异化补助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深度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合理确定差异化补助标准,加大对深度贫困农户的扶持。 三、实施步骤 (一)对象确认。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确认程序,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在村内公示。(二)宣传动员。各乡镇要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户型风貌设计,利用好预拨补助资金,组织动员群众及早备工备料。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及时组
6、织农户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加强对施工全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统建的要及时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新建农房要选择地形开阔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地段,不得在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房。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居民保护,落实“建新拆危”措施,实施农房风貌管理。 (四)竣工验收。危改结束后,各乡镇会同住建等部门共同参与住房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检查项目全部合格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合格结果作为农户住房安全证明依据。 (五)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
7、档案管理制度,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协作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县残联。 实施单位:19 个乡(镇)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18 年 8 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攻坚工作方案。县政府将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明确改造对象、改造数量、改造方式、完成时限。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积极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
8、改造危房。 (三)积极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各乡镇要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鼓励政府统建和房屋置换的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农户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 (四)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各乡镇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风貌管控办法,改造后的住房风貌要美观、耐久,公路沿线及景区周边的农户,要尽量选择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并作为产业扶贫内容统筹安排。加固改造后的农房,必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房屋立面进行抹灰粉刷,达到美丽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 (五)加强监督问责和资金监管。加强项目进度调度,建立工作落后约谈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畅通农户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问题、投诉举报查实问题进行通报约谈。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完不成当年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