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优秀法官”2018 年事迹材料-忠诚履职 甘做法苑常青藤龚兴君,男,1984 年 8 月生,甘肃岷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 年 3 月参加工作,现任岷县人民法院蒲麻法庭副庭长(主持法庭工作)、二级法官。 该同志自 2006 年 3 月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法院后一直在人民法庭工作,扎根基层 12 年,时刻不忘初心,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毫不动摇的法律信仰、公而忘私的高尚品格、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和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的动人赞歌,唱响了80 后青年法官的精气神。 2016 至 2018 年共结案 575 件,年平均结案 192 件,结案率 95.75%。所承办的
2、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调解率 85%,无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年结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2016 年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6 年被授予定西市第六届优秀法制副校长荣誉称号;2017 年被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先后多次被岷县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牢记使命,忠诚履职 自 2017 年 8 月龚兴君同志被任命为蒲麻法庭副庭长并全面主持法庭工作,蒲麻镇位于岷县东部山区,常年高寒阴湿,距县城 69 公里,交通十分不便。其妻子在位于岷县东部山区的闾井中心卫生院工作,年幼的孩子交由在岷县十里镇居住的年迈的父母照看,一家
3、分居三地,生活极为不便,但在父母、妻子的支持和鼓励下,他怀揣着司法为民的情怀,毅然赴蒲麻法庭任职,以创建无差错、无违纪、无事故、无投诉、无信访五无法庭为目标,以提升案件质效、方便群众诉讼为抓手,服务一方百姓,促进一方发展。法庭案件质效大幅提高,2017 年法庭结案率达到历史最高 99.09%,2018 年 1-9 月法庭结案率达 92.94%,高于全院平均结案率 5.53%。 龚兴君同志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刻不忘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
4、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案件的裁判结果上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他审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原告曾多次到多个部门进行上访,开庭前把上访的相关材料摆在他面前,质疑法院不能公正审理,他接手案件后严谨细致地进行了庭审,在充分熟悉案情的基础上,理顺了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通过与原告谈心,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针对矛盾的切入点,从其亲属入手,辩法析理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最后原告表示:法官你怎么判,我都服,我信你,希望你在判决上把我的事儿写明白。宣判后,原告手捧判决书热泪盈眶地说:法官你真是把我的案子审明白了,这么多年我上访多少个部门了,没有一个部门听明白我的诉求,这回我服了。该案审结后原、
5、被告均表示服判,被告也自觉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县法院政工科,表达对龚兴君同志的信任。 巡回审理,方便群众 龚兴君同志始终牢记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把人民放在心中,审理案件时针对不同的案件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原告周某与被告方某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周某帮被告方某修建房屋时摔伤,致二级伤残,考虑原告有伤在身,行动不便,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邀请驻村干部和村委会成员到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开庭当天,双方亲属和村民 50 多人参与旁听,他给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分析双方过错责任,疏导双方情绪,以案释法,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镇人大代表共同做双方当事人思想
6、工作,最终双方解开心结,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损失。庭审结束后,原告周某激动地说:我以为起诉到法院后,自己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口述诉求,想不到法官不辞辛苦,把庭开在我家门口,还把事情解决了!。 将法庭搬进田间、村庄、炕头,只要老百姓需要,那里都有法庭,这是龚兴君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2018 年 4 月,年逾七旬的毛某因长子不尽赡养义务委托次子递交诉状,原告毛某双目失明,瘫卧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法庭受理此案后在原告的炕头公开审理案件。庭审中,通过微信与远在新疆务工的被告(原告之子)王某甲视频连线,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忏悔,得到了毛某的谅解,宣判后,王某甲自觉将赡养费交到法庭。毛某
7、从龚兴君手里接到赡养费的一刻,哽咽着说:第一次打官司,没想到法官的服务如此周到,短短 20 几天就把我的事情解决了,还替我教训了不孝之子。驻村干部说:毛某案件的审结,给村民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普法课,目前我村爱老敬老尊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正在形成。 上述两案的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理念,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对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案件的审理过程先后被定西日报、搜狐网、甘肃高院微信平台、微岷等微信平台报道。 公正廉洁,为民司法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长期在人民法庭工
8、作的同志,龚兴君深有体会,也更明此理。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神圣的职责。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李某为达到离婚目的,提了烟酒等一大堆礼品找他,被他当场回绝,李某心生埋怨,到县委、县人大等到处宣称他枉法裁判,企图给他施加压力。他不为所动,多次到李某生活的村庄走访调查,查明李某提出离婚,只是因为妻子没有生育儿子,不能延续香火。便邀请人民陪审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对李某宣法律、讲政策,李某虽心有所动,但依然坚持离婚,再三调解无效后,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宣判时,李某幡然悔悟:是我思想太陈旧,感谢法官的一片苦心,替我挽回了一
9、个完整的家。这只是龚兴君同志审理的众多案件的一个缩影,群众利益无小事,结案不是目的,最大限度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才是法官的最终追求,龚兴君同志如是说。 抗洪救灾,无私奉献 2012 年 5 月 10 日,一场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在短短 40 分钟时间内突袭了岷县 18 个乡镇。岷县法院组织党员志愿者小分队赶赴重灾区茶埠镇(梅川法庭辖区)抗洪救灾,时任梅川法庭代理审判员的龚兴君同志积极加入小分队,自备干粮与其他志愿者第一时间赶到灾区,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艰苦奋战 4 小时,为受灾群众搭建帐篷 12 顶。午饭时间用自带方便面简单充饥后,又投入到下午的救灾行动。当小分队成员来到茶埠镇耳阳河时,
10、洪水已将原来的浮桥走,聚集在两岸的受灾群众很多,救灾物资无法运抵对岸。龚兴君与另外一名志愿者二话没说,毅然脱鞋跳进冰冷湍急的河水中,同几名受灾群众一起不到半小时即搭成一座人行便桥,因材料短缺,河水湍急,便桥很不稳定,龚兴君同几位受灾群众赤脚站在冰冷的河水中,搀扶护送群众安全渡河。该事迹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被甘肃法制报报道。 2018 年 5 月 16 日晚,一场特大暴洪灾害席卷了岷州大地,短短数时,部分房屋垮塌,道路中断,农田被淹,河堤毁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失。5 月 17日清晨,按照院党总支安排,龚兴君同志主动请缨,带领蒲麻法庭、闾井法庭干警参加党员先锋突击队,第一时间
11、赶赴岷县锁龙乡元埂地村抢险救灾,连续奋战 8 天,排泥清淤 8 户、清理道路 950 米、清理河道 1100 米、搭建帐篷 5 顶。救灾结束时,元埂地村五保户张某拉着龚兴君手说:还是共产党好,如果不是大家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龚兴君同志用自己的行动,在元埂地村群众心目中托起了法徽闪耀的形象,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 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特有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出非常时期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细雨无声,春风化雨。虽然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但龚兴君用点点滴滴的小事诠释了一名基层人民法官为民司法、默默奉献的形象,他无怨无悔的用诚心和责任心护卫着天平的公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官的良好象,诠释了法正风清的含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