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根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 2018 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调研,重点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调研。7 月 16 至 27 日,调研组先后深入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等 9 个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进村实地调研产业项目了解掌握情况,调研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市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我市 12 个县(市、区)中
2、有 9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 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 个石漠化片区天窗县。2015 年底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共有贫困村754 个,贫困户 17.25 万户,共 68.2 万人,贫困发生率20.25%;2016 年至 2017 年脱贫人口 31.98 万人。由于2017 年自治区再确认我市深度贫困村有 495 个,与原确定的 754 个贫困村重叠,因此全市贫困村共有 899 个,经动态调整,2017 年底,全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还有39.65 万人,贫困发生率 11.33%。2018 年,我市田阳、田东、平果和西林 4 个县预脱贫摘帽,共有贫困村脱贫摘帽 226 个,贫困人口脱
3、贫 20.69 万人。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 7 月 31 日,全市 1854 个行政村,有 1432个行政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占总数的 77.2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 3 万元以上的有 302 个村,占总数的16.29%。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 2600.36 万元。2018年,全市有 754 个贫困村中,有 635 个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占贫困村总数的 84.22%;预脱贫出列 180 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 3 万元的有 176 个村,占贫困村总数的 23.34%,全市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1128.8 万元。平果县和乐业县已提前实现了“空壳村”清零的目标。 (三)
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 每个贫困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2016 年已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和 2017 年出列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 2 万元以上;2018 年预出列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 3 万元以上;到 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 5 万元以上,并逐步形成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保障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内力 一是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专责小组,指导全市
5、村级集体经济全局发展。完善市、县(市、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逐级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和落实专职人员编制,实现了有人专抓、专管,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市把开展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行动”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任务之一。二是完善选人机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配强配好村级班子,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选拔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派驻在贫困村,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强化村党组织建设,从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
6、创业人员中挑选优秀人才按程序充实到贫困村“两委”班子,提升贫困村村“两委”班子领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股份合作、财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以“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采取实用技术培训、定期轮训、外出参观学习等措施加强村干部素质培训,使之能结合本村实际,理清发展思路,不断增强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服务发展特色产业的本领。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致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全市每个贫困村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0 万元,各县(市、区)整合中央、自治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40 万元,确保每个贫困
7、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达 50 万元以上。平果县推行“资金入股+委托经营”模式,2018 年整合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本金 1.62 亿元,每个贫困村安排 300 万元,其中入股平台公司资金 270 万元按每年 5%分红;用于村级自主发展资金 30 万元,实现全县 54 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可达到 5 万元以上。二是出台专项扶持机制。2017 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百色市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支持和相关保障措施;5 月初,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村民合作社开展劳务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
8、件,支持村民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开展劳务服务业务,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推进资产规范管理,引导村级集体经济有序发展活力 一是完善经营体制。建立健全村民合作社组织,推进村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市各行政村(农村社区)均设立了村民合作社,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经营管理。平果县探索出“供销社+村民合作社”模式,“二社合一”利用闲置资源开办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和庄稼医院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实现借力发展;那坡县大胆尝试,在全区率先创建“便民服务公司”成立经营实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经营。二是加强“三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
9、经济民主管理,逐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成立村民合作社“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开展村集体“三资”的摸底排查和土地确权工作,摸清家底,明确产权;推行“村财乡管”,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会计基础规范达标和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村民合作社资金支出审核程序,规范落实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用“多条腿走路”,分散投资经营风险。 (四)既“输血”又“造血”,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力 一是产业带动型。以“村民合作社+龙头公司+特色产业+贫困户”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通过合作社注资到龙头公司打造的特色
10、产业示范基地,认购产业园,再与公司联营,获取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如乐业县甘田镇夏福村民合作社注资 55 万元与县龙头公司合作,认购 55 亩猕猴桃产业园,每年可获得 5.5 万元的保底收入,并获得经营利润分成。二是统筹发展型。“政府主导+自主发展”保障资本金安全增值,集体经济收入有保障。如西林县全面实施“1110 工程”,即:一个贫困村购买 1 个门面、入股1 个市场、发展 10 亩水果。门面、摊位和水果基地委托给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贫困村收取租金、承包费获得收入,实现全县 41 个贫困村有集体经济项目全覆盖。三是抱团互补型。相邻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村通过资源和资金互补,抱团带动发展。如田林县非贫困村
11、以资源条件、经济能人技术入股,邻近贫困村以政策资金入股,由非贫困村主导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发展,达到当年增收,双方受益的良好成效。四是资源增收型。通过集体资产出租等,实现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如德保县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黑猪养殖小区整体打包出租给企业经营,企业每年向贫困村支付厂区租金和股金分红。同时企业还负责收购贫困户黑猪仔,既实现集体经济有收入,又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五是服务创收型。村民合作社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企业支付服务费,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如田东、田阳县举办多场村级现场劳务招聘会,既达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又实现村集体经济有收入。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
12、)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发展资金缺口大 我市部分行政村自然资源匮乏,地处大石山区,交通不够便利,土地资源少,用水资源缺乏,信息不够畅通,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度大,整合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条件有限,自身难以发展产业。同时由于贫困面广,部分县级财政虽然已投入大量资金,但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只能发展小规模经济,见效时间长,收效少,达不到逐年增长的要求,特别是对非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投入的要求更显得十分困难,造成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发展不平衡。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认识有待增强,增收动力不足 一是扶持不够精准。在扶持导向上,政府主导多于引导,对村级集体经
13、济的自身发展思想认识有待增强;在扶持力度上,重点不够突出,用力分散、聚焦不足;在扶持效果上,部分扶持政策存在落地难、项目兑现率低等问题,一些财政补助政策项目完成率低,扶持和补助资金未能发挥出最大效益。二是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有的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动力不足、信心不强、办法不多,存在消极思想,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财政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使一些村干部有“等、靠、要”思想,村级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三是发展定位偏差。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村干部将集体经济发展定位过高,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就必须要有大投资,搞大项目,哪怕负债也在所不惜,有“一口吃成胖子”的思想,完全脱离实际;有些村干部恰好相反,想法颇多却又施
14、展不开拳脚,面对着动辄上百万元的项目投资规模,考虑到建成后投资收益的问题,在没有达成租赁意向前,决不冒险投资,过多谨小慎微。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摸索中,政策措施有待强化 一是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2017 年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以来,一些村已经实现经济收入,但是上级政府尚未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使集体经济收益没有进行分配,无法激励村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没有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收益没有真正发挥效益。二是关于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上级对集体“三资”如何界定没有明确、对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向和收入使用风险如何防控没有明晰、对村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转指导比较模糊,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明确规划
15、缺乏活力。三是关于村集体经济考核办法。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刚下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但未明确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标准和办法,各县(市、区)乡想创新发展,又担心偏离相关政策规定,发展的项目最后得不到认可或无法通过验收,基层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最后浪费了时间又收效甚小。 (四)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仍存在,发展还不平衡 一是“三资”条件有限。从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现状来看,县城周边地区比山区地区发展快、资源丰富村比地理位置偏僻、资源匮乏的村收入高,村级班子强的地方比班子弱的地方发展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区域之间也不平衡,收入差距大。二是收入来源形式单一。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
16、收入主要是村级集体固定资产、资源的租赁收入。除集体土地承包转让收取租金外,合资合营、引资联营、股份合作的经济实体极少。即使有开发利用资产、资源的也只是粗放经营,收益不高,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各县(区、市)乡(镇)的导向不同,扶持和发展力度差别悬殊,多数行政村,特别是贫困村,受制于人和市场等因素,乡、村自主发展的风险较高,大多是县级政府统筹推动,村级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稳定的、内生性的增长机制仍未形成。 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我市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逐级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针对全市贫困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以及部分村干部不会发展、不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现状,找准问题,研究思路、举措,引导基层干部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敢闯、敢试的新观念,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不断创新突破。二要精准施策。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广泛倾听农村群众诉求,提出壮大我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措施。明确提出消除“空壳村”的目标和加强“薄弱村”的力度,从项目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撑等多方面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同时,结合每个贫困村实际,因地制宜,逐一制定规划,允许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