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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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5 号),市委、市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字201783 号),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周字201746 号)精神,按照市产改办有关会议精神,在 2017 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8 镇 12 村”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2018 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目的意义 (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2、改革的重要基础。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能够切实摸清集体资产家底,保护好资源性资产,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成员集体,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有利于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核算不准确、分配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导致集体资产被挪用、侵吞和贪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迫切需要尽快加以解决。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确保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对加强和规范集体

4、资产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二)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先将农村

5、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 (三)坚持农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农民群众认可。 四、目标任务 (一)清查核实资产。全县 20 个镇(街道)362 个行政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 2018 年 1 月开始,到 2018 年 8 月底结束。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2017 年“8 镇12 村”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村,要按照本次要求,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明确产权归属。按照

6、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街道)、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三)健全管理制度。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要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分级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开

7、展一次资产清查,了解资产变动情况,并由各镇(街道)农经站统计将清查结果报送县农业部门。 (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20 个镇(街道)374 个行政村完成清产核资后,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和登记等,按照市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的规定和要求,由各村将清产核资的结果,整理、审核、录入清产核资数据,由镇(街道)农经站进行汇总上报,同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纳入平台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工作步骤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按

8、照时间服从质量有序推进的要求,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 年 1 月 1 日-1 月 31日) 由县农业局制定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资料,清产核资工作流程,印制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资产清产核资相关报表和宣传资料等。 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招聘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机构。 (二)第二阶段:宣传动员及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 2 月 1 日-2 月 28 日) 各镇(街道)、村制定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18年 3 月 1 日

9、-8 月 31 日) 由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清查核实集体资产,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镇(街道)级农经站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报送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市级农业部门;市级农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省级农业部门;省级农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清产核资数据的最终校验,确认无误后上报农业农村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并逐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四)自查阶段(2018 年9 月 1 日-9 月

10、 15 日) 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成果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全面准确无误,并形成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部门。 (五)验收阶段(2018 年 9 月 16 日-9月 30 日) 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三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形成镇(街道)、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以县政府名义报送市政府和市农林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是推进农村集

11、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政策操作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督导落实,镇(街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杨向喜,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旭辉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永军、副县长周训良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编办、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统筹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规住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人行 xx 支行、县法制部门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12、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何恒春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党(工)委书记要亲自任组长,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要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对实施改革的村亲自蹲点,全程协调指导,确保改革有力推进。 各镇(街道)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梳理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工作时限,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包抓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于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的,要及

13、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督导检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镇(街道)和部门、部门领导联系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抓村的联系包抓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有关问题向县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问题查处。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加强宣传培训。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干部要深入镇(街道)、村,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确保农村产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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