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县联合整治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施方案县政府: 根据宿信函(2018)4 号文件要求:为全力做好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影响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信访维稳突发事件。根据省委信访工作专题会、省政法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信访工作专题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相关措施,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依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
2、,制定本方案: 1、成立组织: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主任为副组长,以局科室人员及运管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打击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出租办。 2、整治目标:解决省交通厅提出的滴滴平台公司介入非法网约车问题。对不符合我县网约车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运营的进行清理和查处,保障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 3、整治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网约车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需要联合监管。在本次非法网约车的清理
3、和查处过程中,由县政府统一部署,交通和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并派出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具体实施本方案。联合执法人员要做到定人定岗,服从领导、统一行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整治区域:灵城城区各主要路口以及车站、广场、居住小区附近等客源集散地。 5、整治办法: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之前,通过媒体向市民宣传从事网约车运营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报道,联合执法人员分成多个行动小组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卡点,对疑似网约车的车辆开展检查,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参与配合行动,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实施监管,对涉嫌车辆集中暂扣,依法处理,确保我县出租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