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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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分支机构:关于在全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 xx 市委 xxxx 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0 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自 4 月1 日起至 9 月 30 日,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2、、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优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按照“黑恶必打、霸痞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组织政法机关精干力量,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集中摧毁一批黑恶霸痞势力,集中破获一批大案要案,集中严惩一批黑恶霸痞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霸痞势力“保护伞”,坚决斩断黑恶霸痞非法敛财的“利益链”,彻底摧毁各类黑恶霸痞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建立健全打黑除恶

3、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一)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二)利用宗族、宗派势力,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煽动社会上不法分子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实施或参与非法放贷、强立债权暴力讨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四)插手、操纵娱乐行业,涉嫌“黄、赌、毒”及看场收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

4、恶组织。 (五)涉足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客运货运等领域,强取豪夺、敲诈勒索、获取非法利益的运输霸、建筑霸、市场霸等各类行业霸头、恶霸。 (六)涉足民生领域,横行各类专业市场,进行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索要“保护费”等,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霸痞分子。 (七)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严重侵害企业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的霸痞恶势力。 (八)打骂、欺压群众,横行乡里、寻衅滋事、侵占、破坏公私财产,危害一方的村霸、街霸、乡霸,特别是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聚集闹事的违法犯罪人员。 (九)插手各类民事纠纷,雇佣社会人员聚众造势、恐吓滋扰,实

5、施软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型黑恶霸痞。 (十)接报警记录、群众举报线索反映的黑恶霸痞分子等。 四、方法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 日15 日)。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暨打黑除恶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4 月 16 日5 月 15 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公开调研与秘密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深入城乡基层进行摸排。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110 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广辟黑

6、恶势力犯罪线索来源。以大数据、大情报为支撑,建立部门和区域协作、信息化应用机制,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及时对黑恶犯罪警情、线索、人员、案件、场所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及案件情况。对排查出的黑恶霸痞势力逐一核实,统一汇总,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全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三)集中打击阶段(5 月 16 日8 月 31 日)。按照“黑恶必打、霸痞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对已经摸清的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进行集中打击。深入查证黑恶霸痞势力通过违法犯罪和其它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的证据,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打掉其“利益链”

7、,彻底摧毁其赖以生存的经济依托,防止死灰复燃。对涉黑资产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置。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 (四)巩固提高阶段(9 月 1 日9 月 30 日)。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黑恶霸痞势力是否铲除、突出问题是否解决、治安状况是否改善、长效机制是否健全、人民满意度是否提高。 五、职责分工 打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参与,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综治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召集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打黑除恶工

8、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查究,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对打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辖区黑恶霸痞势力犯罪严重、打击整治不力的部门或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继续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制宣传、矛盾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和优势;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人民法院:认真做好黑恶霸痞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适用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对黑恶霸痞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追缴、没收黑恶势力违法所得,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人民检察院:做好

9、黑恶霸痞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对重大黑恶霸痞案件要提前介入,严格把握好证据关、程序关,提高办案质量,做到依法快捕、快诉;注意从自侦案件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坚决保护打黑干警的正当权益,特别警惕黑恶霸痞势力及“保护伞”诬告、陷害、报复打黑干警。 公安分局:统筹全区黑恶霸痞案件的发现、掌握和打击工作。坚决打击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决打击欺压群众、祸害百姓、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类黑恶霸痞;坚决深挖“保护伞”,摧毁其经济基础。 其他相关综治委成员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制,市场监管、税务、国土资源、文广新、城市管理、交通、

10、住建、旅游、金融办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职能优势,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高新区成立了由党工委副书记徐霞同志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龙清军同志及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斌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研究解决严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行动扎实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系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交流信息

11、、共商对策,适时开展联合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作战工作效能。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精兵强将,全力攻坚,一举清除黑恶霸痞势力,办案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重大疑难案件,法院、检察院要共同协商,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三)严格督导考核。区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研究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为打黑除恶排除阻力和干扰。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要逐案落实专门力量,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办结。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黑恶霸痞势力坐大成势的单位要

12、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乡镇(街道)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情况搜集、数字统计、简报编写和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每十日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行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等信息随时报告。 (五)深入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抓好“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决心、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揭露和孤立违法犯罪分子。大力宣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宣传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鼓舞士气,凝聚人心,不断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营造对黑恶霸痞势力“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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