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府办函 2008 360 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遂宁市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的 通 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 各 部门 , 有关企 事业单位 : 遂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 二 月 十二 日 2 遂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 原则 2组织 机构和 职责 2.1 市 处置 森林 火灾 指挥部 2.2 市 扑火前线指挥部 2.3 部门 职责 分工 3监测 预警 3.1 动态监测 3.2 火险天气预测预报 3.3 预警 报告 及
2、发布 3.4 预警处置 4 分级标准 5 信息报送和处理 3 6应急响应 6.1 响应准备 6.2 响应流程 6.3 预案启动 6.4 分级响应 6.5 扑火指挥 6.6 应急结束 7后期处置 7.1 火灾评估 7.2 工作总结 8. 信息发布 9. 应急保障 9.1 培训、宣传和演练 9.2 紧急征用 9.3 监督检查 10附则 4 1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 作方针,做好应对 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 预案 。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以及相关文件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境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以及 指导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4 工作 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和市委、 市政府领导下,市 处置 森林 火灾 指挥部负责制定 、 协调 和 组织实施本预案,同 时指导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5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1.4.3 以人为本,
4、安全防范。 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 、 林区公共设施 和 森林资源的安全 。 1.4.4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 长 效机制 。 2组织 机构和 职责 2.1 市 处置森林 火 灾 指挥部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 人民 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 人民 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林业局、遂宁军分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宗教办、市
5、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市政府新闻办、 市妇联、团市委、 市公安消防支队、 遂宁 武警支队、市无线电管理处、 电信遂宁分公司、移动遂宁分公司、联通遂宁分公司 。 市 处置 森林 火灾 指挥部职责 :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 市委、6 市政府 森林火灾 应急抢险指示精神,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 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 较大森林火灾 的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各区 、 县实施 一般 森林火灾 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增 援;协调遂宁军分区、 遂宁 武警支队参与 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工作 。 市
6、 处置 森林火 灾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任主任 , 市森林 公安局局长 (市森林防火办主任) 任副主任 。启动本预案后 , 市政府应急办 与其 合署办公 。 办 公室职责: 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 火灾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工作措施建议,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协调各区 、 县 处置 森林火灾 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 组织应急 处置 与救灾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值班电话: 2711299、 2711836, 传
7、真:2710716、 2711066。 2.2 市 扑火前线指挥部 指挥长 :市 森林 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参战单位负责人 成员单位: 各参战 单位 市 扑火前线指挥部职责:在市 处置森林 火 灾 指挥部领导下,7 靠前指 挥,统筹安排各方力量参战;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火场动态、分析火场发展趋势,迅速疏散转移灾区群众;向市 处置森林火灾 指挥部提出扑火人员、装备、给养等请求,制定具体的现场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并直接调度实施。 各区、县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规定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2.3 部门 职责 分工 本 预案明确的 职责 指启动本预案后各成员单位在扑救森林火灾时
8、的职责任务,不包括日常开展的森林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预防工作。 ( 1) 火灾扑救组: 市林业局、 遂宁军分区、 市公安局、 遂宁 武警支队 、 市消防支队、市应 急救援支队 及事发地人民政府 : 迅速自动集结待命、调集扑火设备, 按指挥部指令 第一时间 赶赴 火灾 现场, 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迅速疏散灾区群众, 展 开 森林火灾扑 灭、救 援 工作; 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立即开展林农结合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保证居民点及居民人身、农作物和牲畜安全。 市宗教办:积极组织僧众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林、庙安全,负责寺庙所在地森林消防宣传、灾民救助工作 。 8 ( 2) 人员救护组
9、: 市卫生局: 立即组建 医疗 救援队 赶赴事发现场 , 组织 开展 现场救护, 并转移外送 重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控制传染病 与疫情 的发生 和蔓延 。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区和以森林为载体的景区 游客 的疏散、撤离 及 安抚 工作。 市妇联、团市委:负责 组织妇女 志 愿队、青年 志 愿者开展 森林消防宣传和 火灾扑灭、灾民救助 工作。 ( 3) 交通运输组: 市交通局 、市规划和建设局 : 迅速组织交通运力和工程抢 修设备,对 扑火所需的 公路、桥梁等设施进行抢修 、疏通 ,保障 扑火物资 、设备 和 救 援人员 、伤 亡人 员 的快速运送。 ( 4) 救济 安置 组: 市民政局、
10、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市规划和建设局: 立即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调集 生活 救 助 资金和物资 (如 帐 蓬、食品) , 组织 协调落实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以及 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市教育局: 迅速 组织 火灾发生区域内的学生疏散、安置 ,并做好学生 灾后复课工作 。 ( 5)社会治安组: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 第一时间组织 实施 火场 警戒、 交通9 管 制 ,展开 火灾案件侦破工作 ; 组织 开展 因森林火灾引发的房屋火灾、毒气泄漏等事件的处置 工作 ,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组织开展灾区重点设施,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标的保护、 救 援工作;组织开展巡逻,打击犯罪,维护灾区社
11、会治安。 ( 6) 通讯保障组: 市无管处、电信遂宁分公司、移动遂宁分公司、联通遂宁分公司:负责在通讯线路、设施遭破坏时,立即开通备用 应急通讯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救援、扑救森林火灾信息通讯畅通。 ( 7) 火情监测 协扑 组: 市林业局、 市气象局: 及时 确定 火灾发生 、发展的 时间、位置 和损失程度 、 趋势等并 向市 处置 森林 火灾 指挥部 准确报告; 按照指挥部指令, 适时启动 人工影响天气 预 案, 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 ( 8) 宣传报道组: 市政府新闻办、 市广 播电视局及 新闻媒体单位 : 按照指挥长的指令和有关规定 , 及时向社会 公众 宣传报道 扑
12、救 工作 情况 。 3 监测 预警 3.1 动态监测 充分利用地面 瞭望 台、巡护人员 、当地群众 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形成切实有效的林火监 测 、监控 网络。 3.2 火险天气预测预报 10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实况、火险天气 预测服务 ,及时 按照 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五级)标准 发布等级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并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信息。 3.3 预警 报告 及发布 3.3.1 预警 报告 针对可能发生 的 森林火灾 ,由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 特 大 、重 大、较大 和一般四级 标准向 市 指挥部和市 政府 应急办报告 预警 信息 。
13、3.3.2 预警发布 一般 的森林火灾预警,由县级 处置 森林 火灾 指挥部发布。较大、 重 大 、特 大 的森林火灾预警,需经市 处置森林 火 灾 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批准,由市 处置森林 火 灾 指挥部办公室向事发地或全市发布。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预警级别、可能波及范围、提醒注意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森林火灾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 应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 、手机短信 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告 知 。 3.4 预警处置 对一般的森林火灾预警信息,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力量,采取加强巡山护林、清除林内可燃物(包括枯枝落叶和杂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