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方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2 号)和石嘴山市教体局(石教体通201812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县中小学校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组织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培养全体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情怀,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2、、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为主要学科,挖掘课程思想内涵,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二)以语文、历史为重点学科,利用课程中语言文字,传统文化、历史等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3、会主义思想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三、工作要求 (一)全县中小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由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管理、具体落实。 (二)全县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听课月活动和“一师一优课”活动组织好校级评选,精心遴选主讲教师,及时联系县教研员进行指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录课和资料的上交、上传工作任务。各相关学科优秀教师要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和不同学段的教学目标,全力打造“特色示范课堂”。 (三)各中小学校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课例(一式 2 份)报县教学研究室,经教研室审核筛选后上报市师资培训中心教研部,再由市师资培训中心筛选后上报自治区教研室并同时上传至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参加自治区统一评选。 (四)课例分配、课例内容 1.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课例数量分配见附件一 2.课例内容包括教学视频光盘和教学设计文本。教学视频光盘:视频 Mp4 或 ai 格式,时长 40-45 分钟;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片头须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教学设计文本包括:题目、作者信息、正文等;除题目用 4 号宋体外,其余内容均为小 4 号宋体、1.5 倍行距;表格内容为 5 号宋体;入的图片内容要清晰。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