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粮食局关于做好“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总结报告根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结合实际,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示范店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监测情况 经过为期 1 个月的专项抽检情况,我县辖区内“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经销店(挂牌店)的产品质量监测结果良好。进货渠道规范,票据齐全,产品码放有序,卫生指标符合国家要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局制定“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成员由监督检查股、财会调控股、业务股、质检所等人员组建的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专门负责“放心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政策性粮食监管执法检查,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协调指导全县粮食质量监管监测和调查工作。 1.今年以来,县局先后召开 7 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我县把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突出重点、集中检
3、查 今年以来,先后 2 次,10 人次参加的,对全县 20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县“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示范店的粮油质量安全、价格稳定。 (三)加大宣传、规范市场 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过程中,加大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尤其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2.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账,并在每月 20 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开江县粮食局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