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民政局 2018 年民政工作总结 5 篇【篇一】 2018 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大力支持、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载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和“四个xx”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8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民生为抓手,持续提升保障水平 1.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一是开展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结合 4 月份低保年审(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xx 县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县民政局成立了 xx 县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核查组,分 4 个组,每组由局
2、党委成员带队,并抽调人员对每个镇(园、区)进行不低于 30%的村进行抽查。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护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二是不断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从 7 月 1 日起,由原来的人均每月 475 元提高到 500 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每年 3150 元提高到 4020 元,实现“两线合一”。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标准,a 类人员由原来月 55 元/月提高到 70元/月,b 类 35 元/月提高到 50 元/月。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 11367 户,22962 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项补贴 7539.92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
3、象 8055 户,16867 人,发放低保金及补贴 4893.21 万元,月人均补差 224 元;城市低保 3312 户,6095 人,发放低保金及各项补贴 2686.71 万元,月人均补差 352 元。三是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高效运转。通过核对平台核对了城乡低保116 户,590 人次的家庭信息。受房管局委托对保障性住房进行手工核对 869 户,1813 人次。 2.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得力。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全县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人均每年 2400 元提高到不低于 4200 元,集中供养助标准一类 5400 元/人/年,二类 6000 元/人/年,三类农 7200 元/人
4、/年。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人员 4904 人,全年拨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958.36 万元。重阳节为供养特困人员的养老机构拨付慰问金 3.1 万元。 3.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依法依规。孤儿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统一保障标准,每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补助 600 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补助 1000 元。目前,我县符合基本生活费发放条件并签订协议的孤儿 207 人,2018 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156.7 万元。春节普惠制慰问 6.57 万元。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规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 1484 人次,支出 146.57 万元。利用多种寻亲方式接送返乡 79 人
5、,最长失散 23 年。 4.其他各项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33 家定点医疗机构,共拨付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救助金 376.50 万元。截止目前共直接救助 30182 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 1525.32 万元。临时救助 964 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215.7 万元。对经卫生部门确认的 152 名艾滋病患者进行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27.83 万元。对 5 名目前健在的 58 年前农业劳模进行救助,每人每年发放 1800 元的困难补贴金。起草下发了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十三五”规划、修订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调整了我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完成韩村镇马店村全省防灾减灾示
6、范社区申报工作。发放救灾救济资金 240 万元。 5.实施专项精准扶贫。联合县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的通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及时按程序拨付 1064名扶贫健康脱贫兜底资金 31.82 万元和 7597 名扶贫对象医疗救助资金 218.67 万元。对我县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临时困难的 67 户扶贫对象发放15.19 万元临时救助,解决了扶贫对象生活中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提高我县扶贫对象中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从今年 1 月份对 4342 名建档立卡中的扶贫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发 75 元的补助,人均补助 900 元,全县共发放补助金
7、390.78 万元。 (二)以普惠为目标,推进养老和福利事业发展 1.全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完成 2018 年度公办养老机构保单续签工作,全县 15 所公办养老机构,交付保险费 9.13 万元。拨付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45.92 万元,社区服务站运营补贴 27.9 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政府购买服务补助0.6 万元。做好“银龄安康行动”即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及理赔工作,全县投保 60948 人,占老年人口的 38%,超额完成省下达的 30%任务。累计为 1515 人次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 400 元长寿保
8、健费,共发放60.72 万元。累计为 9775 名低收入高龄人发放高龄津贴93.14 万元,发放养老补贴 155.25 万元。为 22770 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含补发 2016 年)716.82 万元。 2.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强与财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指导基层严把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审批程序等,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2018 年 12月全县有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残疾人 6193 人,视残疾人等级,分别按每人每月 66.66 元和 33.33 元标准,2018 年 1-12 月共申请发放资金 434.63 万元。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 12155
9、人,2018年 1-12 月,累计申请拨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52.15万元。 3.加快福利慈善事业发展。中福在线销售“安全运行、健康发展”,2018 年共销售 1091.53 万元,为我县福利事业提供有力支持。成功举办淮北市 2018 年“慈善暖万家”启动仪式。为 370 户特困家庭发放 500 元慈善救助金和价值 200 元的物资;为 40 户患重大疾病人员发放 3000 元救助金。开展慈善助学一帮一活动,为 40 名受助学生共发放受助金 4.8 万元。 (三)以共建为载体,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共建力度不断加大。推进落实创建双拥模范城各项工作任务,调整充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
10、定下发实施方案,顺利完成省双拥创模考评验收。开展两节走访慰问活动,以县四大班子领导为主的慰问团走访慰问淮北市军分区、省荣军医院、驻濉部队、光荣院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等,送去慰问物品合计 153 万元,慰问了 120 余户优抚对象家庭。 2.优抚安置保障措施有力。全年发放各类定恤定补款 3360 万元;发放八一优待款 948.49 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共救助 1765 人次,救助金额 247 万元。及时更新优抚数据信息系统系统数据,新增优抚对象 342人,核减优抚对象 223 人。入户核查优抚对象 2996 户,提前完成省厅规定的任务。接收退役士兵 414 人。发放自主就业金 782.93
11、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的 2 人生活费6000 元。发放 2016 年退役士兵进藏补助金 12 人,54.56 万元。发放历年领取自谋职业金 7 人、发放自谋职业金额 70.19 万元。审核发放 2016 年入伍大学生补助金共计 188 人,金额 116.6 万元。完成采集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 19782014 年退伍军人基本情况信息。解决退役士兵安置与权益保障遗留问题,其中 37 人发放自谋职业金 67.04 万元,22 人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专业士官 2 人。 (四)以创新为源泉,稳固基层社会治理 1.深化城乡社区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12、确定刘桥镇火神庙村作为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村民自治试点。继续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圆满完成省市社区建设和福彩公益金目标考核任务。做好镇离任村干部汇总、审核工作,对符合离任村干部补助条件的名单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018 年共新增349 人。 2.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借鉴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探索建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社会组织培育、公益资源整合、公益理念宣传、公益项目创投等工作,给予公益性社会组织场地、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今年以来,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30 个,新登记社会组织 18 家。 (五)以规范为准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依法开展婚
13、姻收养登记。婚姻登记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为婚姻当事人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这一中心环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规范登记程序为重点,以优化服务为着眼点,基本实现了“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的要求。2018 年共办理婚姻登记 17483 对;办理收养登记 1 件;合格率 100%。积极实施惠民政策,自 4 月 1 日起不再向当事人收取婚姻登记费用。 2.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发挥殡葬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弘扬优秀殡葬文化理念,顺利完成清明祭祀服务和文明倡导工作。强化殡仪服务车辆安全培训,加大殡改整治力度,提高入馆火化率。全年入馆火
14、化遗体 4983 具,殡葬救助 879 人,发放救助金 47.56 万元。 3.做好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前期成果上报、全县地名词条摸底和百善镇柳孜村安徽省千年古村申报、淮北蚌埠段 xx 怀远线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和各种纠纷隐患排查。 4.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机制。制定xx 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织密编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我县 62 名无人监护儿童、102 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儿童、354 名未登记户口儿童及 19 名失学辍学
15、儿童全部落实到位。 二、2019 年工作安排 2019 年,县民政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些列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一)有效推进扶贫和救助工作开展 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未脱贫扶贫对象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借鉴外地经验,调整制定相关社保兜底扶贫政策。适时修改医疗救助政策,做好与健康
16、脱贫工程政策衔接。对新调整的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操作规程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对重度残疾人和因病致贫居民低保认定程序和标准的政策宣传。继续开展社保兜底脱贫清理整顿工作,争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第三方纳入低保核查。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用足、用活、用好临时救助资金,发挥临时救助在农村扶贫和城镇帮扶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身份查询长效机制,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完成 1-2 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统计上报 2018-2019 年冬春需救助人口台帐以及做好救助资金的发放。 (二)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工作 按照xx 县
17、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2018 年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后管养和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 (三)持续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 梳理总结双拥模范城创建经验做法,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会同县人社、公安等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与权益保障遗留问题的相关工作。加大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力度,有效维护全县复退军人群体的稳定。筹备第五个 9.30 烈士纪念日活动。对各镇(园区)优抚对象“解三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建议县委县政府把双拥工作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制度。 (四)着力优化专项事务管理 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做好我县第一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或抽查。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进行评估。加大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力度,强化有关部门的责任。拟成立 xx 县慈善协会、xx 县殡葬协会。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期成果转化,编写xx 县地名录。规范地名管理,向县政府报告尽快完成相关部门的移交工作。 【篇二】 2018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工作坚持“民政为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