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财政局 2018 年工作总结 5 篇【篇一】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税职能,继续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推进财政改革,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 年工作总结 (一)2018 年财政收支概况 1、截止 10 月 30 日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至 10 月 30 日止,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 30889 万元,占年初预算 33460 万元的92.3%,占全县社会经济指标全年财政收入工作目标35050 万元的 88.1%,占市级下达全年收
2、入任务 35800 万元的 86.3%,同比增收 4260 万元,增长 16%。其中:国税部门累计完成 15791 万元,占年初年预算 17050 万元的 92.6%,占全年收入目标 17500 万元的 90.2%,同比期增收 4428 万元,增长 39%,增幅较大的原因是自去年 5月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纳入改革范围,收入同比增收较大,其中改征增值税同比增收 3743万元,增长 173.3%;地税部门累计完成 9951 万元,占年初预算 11310 万元的 88%,占全年收入目标 12600 万元的 79%,同比减收 1160 万元,下降 10.4%,减幅较大原因主要受营改增后
3、税种及征收主体变化的影响;财政部门累计完成 5147 万元,占年初预算 5100 万元的101%,占全年收入目标 5700 万元的 90.3%,同比增收992 万元,增长 23.9%。 至 10 月 30 日止,非税收入累计完成 5524 万元,同比增收 1023 万元,增幅 22.7%,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0.2%,比上年提高 0.67 个百分点。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至 10 月 30 日止,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累计完成 194131 万元,占当前调整预算指标 231807 万元的 83.7%,同比增支 7255 万元,增长 3.9%。其中,八大项支出累计完成 129438 万元,
4、同比增支 13136 万元,增长 11.3%。 从目前的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能够达到序时进度要求,较好地完成 2018 年前 10 个月的收支目标任务,为顺利完成全年收支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2、全年财政收支预测分析 综合目前收入情况及国地税反馈意见来看,预计2018 年全年财政收入累计可完成 35800 万元,占全县经济社会指标财政收入工作目标 35050 万元的 102%,占市级下达全年收入任务 35800 万元的 100%,同比增收 3549万元,增长 11%。其中:国税部门预计完成 18000 万元,同比增收 4964 万元,增长 38.1%;地税部门预计完成12100
5、 万元,同比减收 2042 万元,下降 14.4%;财政部门预计完成 5700 万元,同比增收 627 万元,增长12.4%。 综合目前支出情况及各项指标结余情况来看,预计2018 年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可完成 226800万元,同比增支 11625 万元,增长 5.4%,其中:八项支出累计可完成 138000 万元,同比增支 12711 万元,增长10.2%。 (二)深化财政事业改革,促进公共财政框架建设 1、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开展,我县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支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支付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同时注重改革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保证财政部
6、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清算银行等各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都能熟悉岗位,精通业务。 我县上年已完成乡镇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预算单位的改革覆盖率均达到 100%。目前,我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行有农行、工行和农商行三家,已实施改革的单位有 138 个,其中:县直单位 110 个;乡镇 28个(以开设零余额账户为一个改革单位,既乡镇府和财政所共计 2 个改革单位)。当年改革资金量累计 183176万元,占总支出 94.35%,改革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资金和专户资金。 2、公务卡改革情况 今年我县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公务卡改革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目前我县公务卡代理银行有农行、工
7、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四家,均已签订公务卡代理协议,县、乡公务卡改革覆盖率已达到 100%,其中:县直单位均已办理公务卡,部分单位未进行刷卡报账;乡镇单位已全部办理公务卡并刷卡报账,顺利完成乡镇公务卡改革任务。据统计,截止 10 月份我县共有公务卡1407 张,已激活 1034 张,成功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完成报账有 249 笔,共 94.97 万元,约占单位当年现金提取量 42.54%。 我县公务卡改革的主要困难是用卡环境不完善,我县 pos 机覆盖率不够广泛,许多小型商户没有安装 pos机,公务刷卡消费受到太多限制。 3、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做好本级财政预算执
8、行动态监控机制的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xx 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设置了五类 17 条预警规则,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目前已将国库集中改革支付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其中红色预警支付均需要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截止 10 月份,系统预警支付 5246 笔,共 101094 万元(预警资金较大原因是向单位实有账户划转资金预警和三公经费预警,下年度将优化完善相关监控规则),其中:系统或人工核实通过预警支付 5241 笔,共100051 万元;纠正违规支付 5 笔,共 1043 万元。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9、,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 4、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我县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专户开设范围,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上报核准程序,所有财政专户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无采取“虚列支出”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 2018 年 10 月止,我县保留财政专户 9 个,其中: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 3 个、县级社保专户 2 个,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1 个,专项支出类专户 2 个,贷赠专户 1个。 5、2016 年决算公开情况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我县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459 号)有关要求,全面组织
10、开展了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在 xx 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查询的网络媒体平台上公开了 2016 年度决算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等。及时向预算单位批复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并督促各单位通过 xx 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查询的网络媒体平台上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据统计,截止 10 月 31 日我县预算单位基本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1、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 xx 县“三农”发展步伐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农业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
11、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规模,确保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三是做好各项涉农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征管工作,主要是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库区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基金的征收管理。四是配合农口部门认真做好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截止 2018 年 10月底,上级财政共安排 xx 县支农惠农资金 32860.58 万元。其中;农业专项补助 2970.37 万元,林业专项补助12504.07 万元,水利专项 6193 万元,移民后期
12、扶持专项 749.14 万元,财政扶贫专项 10444 万元。 2、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财政部门及时筹措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突出补贴重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严格实行各项补贴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管理方式,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到达农民手中。2018 年农业股共发放惠农补贴 4673.79 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95.22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2130.35 万元、水库移民后扶补助 319.14 万元、农机购置补贴 129.08万元。二是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主要是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人畜饮水、基础设施、新农村示范点和一村
13、一品示范点的支持力度,使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带动辐射农民增收。三是大力推动产业增收。大力发展芒果、田七、油茶、八渡笋等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创业就业培训力度,有效地提高村劳动力转移创业就业能力。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畅通无阻 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惠农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涉农资金“一折通”并坚持资金兑现公示制度。再次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等其他支农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经常与审计、发改和农业部门下到各乡镇、各村屯去督促检查扶贫支农资金项目工程,做到资金流动到哪里,我们的监督
14、检查、审计、跟踪问效到哪里,一旦发现问题就能及时纠正,并严格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做到全程监控,确保专款专用,使强农惠农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4、加强农口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对农口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为了把握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对 10 至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争取到项目点进行检查了解两次,50 万元以上的项目争取下到项目点检查三至四次。克服过去一拨、二转、三不管的现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有限支农资金发挥最佳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工作,力争做到扶贫项目全程跟踪监督,做到扶贫项目完工一个,验收
15、一个,结算报账一个,保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和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工作。 1、我县 2018 年一事一议项目总体完成情况 2018 年全县计划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107 个,财政奖补资金 1427 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 1070 万元,县配套 357 万元。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已下拨用于项目实施资金 1006.7 万元。 2、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2016 年自治区下达建设项目资金 338 万元,为了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将资金用于浪平乡那英到八告美丽乡村项目(113 万元)和八渡乡博峨村平塘
16、屯至平歪屯通屯道路硬化(225 万元)。现两个项目已经通过验收,浪平乡那英到八告美丽乡村项目也正在由有关部门进行审计。2018 年自治区下达美丽乡村 494 万元,计划实施 3 个项目,截止 2018 年 10 月 30 日,已下拨用于项目实施资金 146 万元。 (五)认真把关,加大投入,做好教科文各项工作 1、支持教育优先战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小学生均600 元/年、初中生均 800 元/年的标准,在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年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222.71 万元,比上年增加 901.99 万元,增长
17、 27.16%。保证了学校对经费的需要。按项目计划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经费,2018 年我县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1672.84 万元,比上年增加603.84 万元。增长 56.48%。专项用于 5 个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新建、维修改造和防震加固,计划新建校舍10940 平方米。及时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 年我县共安排“薄改计划”专项资金 4300 万元,比上年增加 2553 万元。增长 1.46 倍。专项用于项目学校改造以及营养改善试点食堂建设,计划改造面积 12530 平方米。 (2)完善扶困助学机制。 一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按每生每年小学 1000 元、初中 1250 元的标准,补助范围不少于寄宿生总数 60%的比例,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018 年共安排补助资金 2747.94万元,比上年增加 1155.04 万元。增长 72.5%。二是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2018年共安排专项资金 2205.9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87.78 万元,增长 9.3%。其中上级补助资金 2141.78 万元,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