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建立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狠刹当前婚丧喜庆名目繁多、铺张浪费等社会陋习,以点带面,推动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为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
2、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文明的社会风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目标,切实加强家风民风乡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通过专项治理,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等在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歪风陋习,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治理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 三、实施步骤 (一)筹划阶段(2018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31 日前) 成立司法行政系统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
3、制定印发县司法行政系统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二)部署宣传阶段(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6 月 10日前) 组织学习县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明纪律底线;召开移风易俗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8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前) 拓宽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大操大办等问题的举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对变换花样、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现形就抓、露头就打,并从重处理;对移风易俗工作推动不力,管辖范围内歪风陋习得不到有效遏
4、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定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通报典型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前) 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全系统认真总结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办法,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深化治理、巩固成果,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重点 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在移风易俗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要借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
5、,文明节俭,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主动制止不廉洁不文明行为,做到教育覆盖到每个党员干部,把党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严格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古委办201835 号)文件精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司法行政系统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移风易俗工作的统一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移风易俗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头雁效应”,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到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下属单位应于 12月 10 日前将 2018 年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以便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在工作中组织不到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移风易俗,县文明办将以此作为文明单位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县局将各单位党员干部执行情况优先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和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奖惩营造崇尚廉洁文明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