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执法局 2018 年工作总结暨 2019 年工作计划城管执法局 2018 年工作总结暨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8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扣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目标定位,围绕“三创两提升”工作发展格局,立足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投资环境、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俱佳的城市。现将 2018 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2019 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作风优良执法队伍。 1.不断学习,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认
2、真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相关工作。一是坚持周一学习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39 次。二是根据区委“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在我局范围内开展“两学一做”学教活动,通过学习、创新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教育,一直严格按照文件、活动办、督导组要求落实,并认真梳理了相关材料。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通过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党员集中学习以及区委宣讲团成员专题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检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确保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 2.注重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课堂讲
3、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积极鼓励执法人员通过法宣在线、执法证考试等途径夯实法律基础。通过学习和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日趋文明规范,案卷质量、工作绩效明显提高。(二)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升全区市容市貌。 1.积极开展“城管+公安”城市管理模式。自 8 月27 日区公安分局 10 名公安干警(含辅警)进驻我局后,成立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并挂牌。我局与城市警察大队负责人积极沟通,研究制定相关具体工作,形成了城管与公安
4、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截止目前完成了宏文市场南侧长期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花马街临时性建筑物拆除工作、束白路专项整治行动,并成功处置一起流动性极强的占道经营贩卖假冒伪劣运动鞋违法事件,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创了一个“城管+公安”的城市管理新局面。目前正在开展主城区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工作,已先行对宏文市场、七星街、福慧路、民主路主干道两侧较宽地段设置非机动车统一停放点,电动车停放点共计 88 个,单车停放点共计 99 个。下一步,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标线工作。 2.全面推进街长制工作开展。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二、三级街长制工作开
5、展落实到位。一是截至 2018 年 1 月份已完成对一级街长担任的 18 条责任道路,40 块街长制公示牌的制作设置,并督促大研、金山、祥和、西安、束河 5 个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设置标准在责任街道显著位置设置街长公示牌按照规定设置街长制信息公示牌;二是对一级街长巡查责任道路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设立问题清单,下发到各责任单位要求整改反馈,截止目前共处理一级街长制巡查问题 34 起。其中对雪山路上废品回收站以及木质危桥问题,及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整治效果显著;三是每月及时收集汇总一、二、三级街长制开展情况,并上报上级街长制部门。 3.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工作。为全面提高古城区
6、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城区商户主人翁意识,根据丽江市提升主城区城市管理水平工作推进大会会议精神。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积极借鉴城市管理较为先进地区的管理模式和旅游市场整治“红黑榜”模式,对“门前三包”工作落实较好的门店发放“最靓丽门店”门牌;对“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力的门店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其违规行为,限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古城区结合实际先期制作了 30 张“门前三包”主体责任落实“最靓丽门店”、“最差门店”牌。2018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古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前期对商户“门前三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比后,对古城区“门前
7、三包”责任落实较好的三家商户(古城口 1 家,七星街 2 家)发放“最靓丽门市”门牌,并通过丽江读本、古城区电视台、古城之窗等新闻媒介加强对“门前三包”主体责任落实“红黑榜”及悬挂“最靓丽门店”门牌工作的宣传报道,使城市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切实提升城市居民的文明意识,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与城区沿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经营户逐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本年度已完成对长水路、祥和路、民主路、花马街、七星街、福慧路、香格里拉大道、南口路、康仲路“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共签订份 1236 份。 4.信息化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古城区犬只管理工作,有效整治流浪
8、狗,我区于今年 6 月至8 月先后召开了四次古城区犬只管理相关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古城区犬只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城区家养犬实行信息化管理(即通过植入芯片,让每只家养犬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电子身份证”)。根据古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古城区犬只管理办公室设在我局,主要由我局牵头开展相关工作,该项工作共计印发相关宣传单 10000 份。今年 8 月份开始,开展犬只登记工作,对大研、西安、祥和、束河四个街道片区进行犬只电子芯片植入工作。截止目前,共计注射犬只芯片723 只,其中大研街道 514 只,束河街道 204 只。完成犬只管理培训 16 次。 5.稳步推进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根据古城区古城
9、区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步骤,我局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通过工作人员的认真摸底排查,详细统计了废品收购点的情况。全区废旧收购点为 119 户。其中,西安片区 9户,大研片区 17 户,金山片区 14 户,祥和片区 16 户,束河片区 63 户。 通过摸底调查后,深入辖区开展入户宣传劝导、下发限期通知整改等整治工作。一是对证照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取缔;二是对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搬离,若在规定时间未搬离的,将依法取缔;三是无证照经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立即搬离取缔。截止 10 月 31 日,大研、西安、祥和、束河、金山共取缔 42
10、 家。 6.积极开展“划行规市”前期工作。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工作整改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商业功能布局,规范中心城区门窗加工、木制品制作、电焊喷漆店面的市场秩序,解决中心城区门窗加工、木制品制作、电焊喷漆行业市场杂乱无序问题,我局已完成对主城区45 家门窗加工、木制品制作、电焊喷漆店面入户登记、城市管理条例宣传、保证承诺书签订工作,并形成了“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强定期不定期巡查管理。 7.开展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一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早夜市摊点、流动摊点、影响市容环境的出店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本年度重点对民主路、香格里大道、雪山路、长水路、花马街、七星街、祥和路、康仲路、西安
11、路、福慧路、庆云路沿线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日常安排执法人员在上下学和人流相对集中的早上七点至九点、下午四点至七点时段对违规经营集中的福慧学校、实验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定人定岗监管与不定时巡查的方式监管,对文荣学校、祥和学校、云大旅游学院、古城区一中、幼儿园等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采取不定时巡查的方式管控,切实提升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通行环境。三是市场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在严控忠义市场、昭庆市场、金甲市场、象山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同时联合城市警察大队对宏文市场、寨后市场、丽惠公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并不定时巡查,巩固整治成效。四是开展入城口市容秩序、违规户外广告、
12、人行道违停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花马街片区影响市容环境的经营行为、违规堆放物料、未经批准私搭乱建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极大改善了市容环境,解决了一部分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全年教育劝导各类影响市容环境行为 60000 余起,签订保证承诺书3101 份,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72 份、行政证据先行登记通知书1728 份,处理一般程序案件 256 件,处罚金额共计 83800 元,简易程序 9 起,处罚金额 1100 元。 8.严格文明执法,确保古城良好旅游秩序。一是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对“俫客”、“拉客”突出问题、乱停乱放、违
13、禁骑行、“流动经营”和“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进行整治,维护大研古城市容秩序,同时集中执法力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户外广告、校园及市场周边、餐厨垃圾、南门片区餐馆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计查处违章行为 132622 起,其中古城行政处罚案件共 3307 起,共处罚金 961650 元。二是清查大研古城临时摊点情况。对大研古城区域内临时摊点共计 24 家进行走访调查。对摊主个人信息、家庭信息、摆摊地点进行统计并拍照取证。三是规范古城行政审批业务,确保古城建筑风貌特色。古城内招牌内容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不允许擅自更改招牌名称。结合 5a 整改工作实际,全年共计签订丽江大研古城门头招牌悬挂规范承诺书 1
14、038 余份,开展招牌整治共拆除违规招牌 209张。同时针对审批需求量增大的实际,加班加点开展检查审批工作,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全年共计审核招牌1418 余份,其中审批招牌 1038 份,审核不悬挂招牌 161家,不合格整改 209 余份,审核准营证 361 份。四是为提高居民、经营户的规范管理意识,对古城及周边居民、经营户多次进行入户宣传,共计发放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和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5000 份,规范停车和消防安全倡议书1000 份。 9.户外广告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局始终坚持“审批规范、整治从严、监管有力”的原则,规范管理户外广告。一是认真做好各项审批工作。审批办理新设置户外广告 3
15、7 户,面积共计 1929.84 平方米;审批办理新设置门店标识牌(含 led 电子滚动屏)356 户,面积共计 3656.99 平方米;审批办理临时施工占道审批 448户,面积共计 13825.78 平方米;审批办理年度到期户外广告检审 51 户,面积共计 3604.116 平方米;审批办理城市道路开口、挖掘审批 59 户,面积共计 6105.07 平方米;审批办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22 户,面积共计1068.9 平方米;审批办理主要街道设置雨蓬审批 7 户,面积共计 42.05 平方米。二是积极开展辖区户外广告集中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古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审批设置管理方案实施
16、细则的要求与规定,陆续清理整治城区范围内大、杂、散、乱、破的各类户外广告。全年开展机场路沿线、新团片区丽惠公寓沿线、丽江师专周边、福慧路、太和路、民主路等路段的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拆除花马街大型违设广告;对金山北路丽江师专外围、存信路丽惠公寓周边一线及七十二米道沿线墙体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清理城区主要路段户外广告,整治重点为与市政规划、乡风文静建设要求不吻合,造成景观冲突、视觉污染的户外广告。年内共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94 份;拆除各类违设户外广告 792 块,拆除面积 3091.27 平方米;粉刷覆盖墙体广告 2733.59 平方米;拆除破损、违设布标 10 余条;搬离占道摆放落地式
17、广告 50 余块。 10.坚持城市“牛皮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一日两巡,发现问题 24 小时内及时清除。年内共计清除乱张贴、乱涂写城市小广告 63000 张,清理喷印电话 25000 个。治“癣”日常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三)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市政工程建设。 1.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一是玉锁路项目目前全线路基换填完成,排污、排水管道埋设完成,排洪沟浇筑完成,台帽浇筑完成,路基碎石调平完成,3 个涵洞建设完成,排污管闭水实验和路基土工试验正在进行,雨污检查井加高部位正进行整改。预计在 2019 年 2 月路段全线通车;二是清溪东路道路附属工程(文荣村村道)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进场开工建设。目前排污、排水管道埋设完成,碎石垫层铺设完成,拟在 11 月内完成路面浇筑;三是荣华东路项目位于香格里大道及玉泉路之间。道路已完成 200 米路基建设,但因征地问题未能解决,进展缓慢。目前正在准备开工阶段。 2.待建工程项目。一是城区人行道改造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标准)项目,包括大研、祥和、金山、束河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