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16 篇(篇一) 3 月 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事关全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性立法,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立法,对全面从严治党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笔者看来,要推动落实这一立法,需切实强化三个思想。 一是切实强化“党的统一领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
2、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切实强化“全覆盖”思想。在监察法颁布之前,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监察范围过窄。而现在,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 三是切实强化“三阶段论”思想。通过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强化惩治、减少腐败存量;通过法制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不能腐”,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遏制腐败增量;通过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不想腐”,增强宗旨意识,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切实
3、让监察法落地生根。 (篇二) 自从 2018 年 3 月 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来,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我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有以下心得体会: 我觉得此次监察法的颁布标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加强监察法的完善,就是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以达到监督全面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对提升我们国家的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习监察法,学懂监察法,学以致用。 加强学习监察法,才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觉得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工作者,我们要自觉地去学习监察法,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依法办事。只有不断的加强监察法的学习
4、,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学习,才能至始至终保持与党中央一致,才能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以前一些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干部敢小官大贪,除了以前部分人不是党员管不到他们外,也是因为他们不学习政治纪律,法律法规知识淡薄,不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的产生。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监察法,深刻明确有效监督权力的重要性,深刻把握监察工作的职能和措施,真真正正做到“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自觉履行职务,才能廉洁奉公。我觉得一切腐败的产生,首先就是这个人他的工作态度有问题,他没有从心里想去为民办事,而是心里想着得过且过,并且自我感觉从严要求
5、已经落实的很好,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认为自己的权利相对来说较小,引起贪腐的概率相对来说也比较小,于是对一些所谓的“小恩小惠”麻痹大意。而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不能好好的为群众服务,也不能安心的履行自己的职务,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所以只有自觉地去履行职务,要把精力都放到工作中去,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样才能摒弃私心杂念,才能廉洁奉公。 勤于学,敏于守,知法守纪才能长久。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工作者而言,对于法律我们要敬畏要天天遵守,对于纪律我们要时时警醒天天遵行。监察法不仅是反腐的利器,更是保健的良方。就像生病之后再去吃药打针,还不如平时做
6、好养生保健,防患于未然的好。于我们而言就是仔细学习好监察法,了解到其中的各项法律法规,这样就能守住既往和长久。感觉对于我这样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来说,幸福总在平常与平凡中,不以恶小而为之,不报侥幸之心,对监察法的各项法条做到清楚明白,不去碰触红线,守住自己的本心,就能赢得更好的现在和未来。 监察法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监察法的学习增强了我在基层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工作者,我们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们要努力遵守好监察法,强化好自我监督,迅速行动起来为基层反腐工作添砖加瓦,以坚如磐石的决心
7、、决战决胜的勇气、持之以恒、毫不动摇地把监察法落到实处,书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篇三)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及其工作原则、领导体制,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作出了规定,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并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
8、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和必然要求。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行之有效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上升为法律,确保监察体制改革的合理性、正当性,确保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监察立法的不变初心。 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监察法与宪法修正案相衔接,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
9、,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监察法则是其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学习贯彻监察法首先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全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学习宪法、拥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在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保证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制定监察法,目的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制度设计补上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
10、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监察法中关于“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等新定性,及以“留置”取代“两规”等新举措,需要我们特别是各级监察机关精准把握,积极宣传,更好传达和落实其立法主旨和法律精神,推动其有效实施。监察法的通过、实施,必将筑牢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根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必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实施监察法同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前一阶段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驰而不息,继续改革,接续奋斗,切切实实坚持反腐
11、败工作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监察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加快各项工作的磨合、融合,继续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巩固不敢腐、促进不能腐、强化不想腐。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制度创新落到实处,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体制和法治保障。 (篇四) 今天,距离 3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
12、会议通过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整整一个月。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监察法通过后,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努力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本领、提高素质的问题。必须指出,作为一部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通过的基本法律,学习、掌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法律条文,决不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党的*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
13、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亟待跟进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上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其中,许多过去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属于检察机关“监督对象”的人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时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奋进者
14、。 每一位公民都应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法律武器。古语云,“道不远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国家公职人员打交道。这些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人行为是否失范,是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无法保障任何人的权益。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时候拿起监察法这个法律武器,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权力打交道过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经验可借鉴。监
15、察法通过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实践不断发展,制度建设永无止境,只有广泛汇聚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
16、,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才能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正确行使监察权、绝不滥用监察权,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也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既发挥好传统渠道优势,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及监察法。 (篇五) 2018 年 3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