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思践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心得体会2018 年 3 月 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派驻纪检组干部,在学懂弄通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三点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提供了根本的法律遵循,这是依法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国家监察法上下功夫,提高政治站位学,融会贯通学,持续深入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
2、信行统一。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做到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依法依规履职,忠诚履职。 二、立足职责使命,担当履职 一是精准把握监督对象。作为驻县民政局纪检组,要将重点监督范围延伸到综合监督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从事公务的人员、医疗机构从事管理的人员;对综合监督单位的临聘人员、医疗机构的普通医生,适时督导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分类监督、重点突出,实现监督工作不越位、不错位,监督无盲区、全覆盖。 二是从严从实履行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日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
3、、早纠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廉政党课、接受廉政教育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将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要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严守纪律规矩,干净履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监督范围扩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更大,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模范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六项纪律”,认真履职、廉洁履职,坚守底线、远离红线,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