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中央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10 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018 年 2 月 1 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主持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号召律师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
2、案件辩护代理。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有 8 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此次专项斗争重拳打击范围: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
3、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通过学习,我们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四个意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律师专长,为这场攻坚战做好法律服务。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
4、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律师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 在今后执业中,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作为新时代的文明律师要配合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
5、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我们律师应有的贡献。 【篇二】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剑指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既对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为彻底肃清黑恶势力滋生环境提供了有力抓手。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
6、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 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
7、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我认为,本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不仅彰显党中央、国务院治理基层的坚定决心,更赢得了民心,基层黑恶势力是基层治理的顽疾,是百姓身边的毒瘤,直接影响群众幸福和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
8、不容辞的责任。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 【篇三】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治安得到了更加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更加增强,这点在基层感受尤为明显。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望的重要举措。基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群众对此反映最强烈,也最深恶痛绝。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宗族势力,成为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占据市场搞垄断经济,成为巧取豪夺的“行霸”“市霸”,这些都极大威胁着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因此,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基层开展势在必行。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正在转型升级,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境外敌对黑势力渗透及社会管理能力的局限,虽然对黑恶势力进行了打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没有取得完全的成效。黑恶势力呈现新动向,包括向政治领域渗透,甚至操控基层政府;表面采用建公司的合法形式,实际做的是用高利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的非法内容,向隐蔽化转型。 对于基层,我们应当充分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真抓实干,把扫黑除恶落到实处。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
10、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紧锣密鼓的行动,各地区各部门都
11、参与其中,黑恶势力将面临最严厉的打击。尽管如此,最近网上影响比较大的“龙哥被反杀”事件引人深思。随身携带刀具的宝马男劣迹斑斑,事发时主动攻击电动车主,但是刀具掉落被反杀。在论证电动车主正当防卫是否过当的同时,也突显了社会更深层次的涉黑涉恶问题。 在我国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基层的农村,某些涉黑人员依靠经济实力在当地欺压群众,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手段极其隐蔽,看似和普通的商人无异,但他们涉黑、涉恶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务必进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打击,防止危害群众。扫黑除恶重在“村支”两委会。基层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中国最底层的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务必要发挥这两种组织在基层的引导和管理作用
12、。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必须要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的渗透,防止黑恶势力进入村民委员会,阻碍全村的治理和发展,影响村民的幸福生活。这时,基层党支部的把关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刚正不阿,敢于和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决抵制黑恶。 扫黑除恶重在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期间,各村都成立了以第一书记为核心的驻村工作队,负责全村的扶贫工作。在搞好扶贫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驻村第一书记都是由政府部门下派的机关干部,发现黑恶势力抬头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将黑恶势力扼杀在摇篮之中,防止事态扩大,影响到村民安全。 扫黑除恶重在基层党政机关。辖区内的派出所和当地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承担扫黑
13、除恶的核心单位,务必全面部署、合理分工,协调各单位各村社扫黑除恶行动。当地派出所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要积极合作,注重宣传扫黑除恶政策、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在发动和鼓励人们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的同时,采取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奖励举报人的行为等多种措施,促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入新的全民参与阶段。 部门间的协同作战及联合行动,给扫黑除恶创造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人员、经费都得到充分保障。在党中央扫黑除恶的新形势下、在基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村支”两委会、驻村工作队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有效配合、协同联动,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篇四】 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
1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 xx 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党 xx 府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这项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要打早打小,加强情
15、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
16、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 xx 府的形象,败坏了党 xx 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