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下午,学校党委书记、职改领导小组组长王国良教授主持召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学校职改办关于 2018 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了我校 2018 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问题并形成以下纪要: 一、考核优秀问题 1.2018 年副教授评审权已下放至学校,学校副教授评审考核优秀的要求仍然按照x 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x 人社发2011号)规定执行;2.今年教授评审需委托其他高校评审,今年仍严格执行近 5 年考核优秀规定。若明年教授评审权下放,教授
2、评审考核优秀的要求也按照 x 人社发201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其他系列职称考核优秀的要求按照其主管厅局的规定执行。 二、淘汰率问题 今年校内评审各级别淘汰率不再调整,维持 2018年 10 月 17 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 年第号)淘汰率标准:教授 15%、副教授 25%、讲师 30%。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问题 1.个人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入评审表的教科研成果及社会服务业绩真实有效。材料有谎报、剽窃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评委会前查实的,取消本人当年职称申报资格;评委会后查实的,取消本人职称评审结果,并按照 x 人社发2011号和校发2018号文件进行组织处理; 2.申报成果
3、中,参与计算积分的论文,由科研处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对于真实性有争议的论文,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审定。 四、核心期刊目录认定问题 今年核心期刊目录及认定办法暂不变动,维持现行规定。 五、今年是副教授评审权下放学校的第一年。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择优”原则,严格遵循 x 人社发2011号和校党发2018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副教授评审和教授推荐评审工作。 六、学校评委会评审中,在坚持量化计分排序为导向的基础上,要尊重不同学科特点的差异,适当兼顾各个学科高职称人才的均衡发展。 七、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要按照省厅政策变化,随时跟进,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修订我校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为 2019 年职称评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参加会议人员: xx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