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本守则特为 xx 医学院 2018 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制定,立项团队应严格遵守本守则。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设正副领队 12 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登记表在校团委登记立项。实践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或心得体会(每人 1 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4各团队在活动过程中应及时向团委发送稿件,汇报团队活动情况或者团队成员心得。 5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自觉维护 xx 医学院的声
2、誉和形象。 6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活动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得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7各团队成员应积极就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8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委。 9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10各团队领队应组织好团队成员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1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2各团队内各项事务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3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14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出无理要求。 15各团队不得随意接受贵重礼品。 16.各团队保证实践成果为团队实践所得,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否则自愿承担由之引起的包括而不限于取消立项、评优资格等处罚及责任。 17本守则解释权归 xx 医学院 2018 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所有。 领队签字: xx 医学院 2018 年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 2018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