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执法队 2018 年工作总结暨 2019 年工作计划2018 年以来,县安监局执法队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各股室配合下,强化执法监察、严格非法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及时有效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 2018 年度执法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1、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 月 12 日至 1 月 19 日,执法队赴全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突击检查,所涉全县 17 乡镇,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 家、零售经营摊
2、点 34 家、临街商铺 100 多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 3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5 份,整改复查意见书 5 份,共查出隐患 12 条,整改 12 条。 2、制定 2018 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 24号令)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监局 2018 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 2018 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安监局执法队2018 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二)制定了 2018 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烟花
3、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3、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2018 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对计划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年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96 家,查出隐患 214 条,整改隐患 214 条,整改率 100%。下达现场检查记录 9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41 份,整改复查意见书 52 份。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8 年以来,我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3 起,罚款金额合计 2.2 万元,现所有案件均已结案归档。 1、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
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已结案。 2、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已结案。 3、针对加油站违反规章制度规定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贰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 2018年 12 月 5 日已结案。 三、2019 年度工作计划 1、全面履行执法队工作职责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能。 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开展好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水平,全面提高执法监察实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