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报告根据阜阳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阜安2018号 5)文件精神,我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按照(阜安20185 号)文件要求,4月 10 日,我县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许宗志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上,下发了颍上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颍安20182 号文件,一是要求住建、商务、交运、水务、海事、消防、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
2、安全的原则,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以建筑施工、工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旅游等方面为重点,由主管部门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负责,确保安全。为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到位,县安委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和强化督查制度。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三个督
3、查组,从 5 月 1 日起,对全县 30 个乡镇,24 个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因市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对我县开展为期 10 天的巡查工作,原定于 5 月底结束的督查工作,顺延至 6 月 10 日。二是深入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五一”期间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县安委办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进行反复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及有无新的隐患存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目前,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中,县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计 1927 起,行政拘留 10 人,刑事拘留 4 人,拆除遮阳棚 390 个、劝返三轮、
4、四轮电动车 1559 辆(次),扣留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电动车累计948 辆。县交运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47 处,整改率达100%,查处违章客车 155 辆,货车 858 辆。 水上交通方面:检查渡口 138 道次,排查安全隐患60 起,现场整改 56 起,跟踪督办 4 起,整改率 100%。开展行政处罚 4 起,其中渡船 2 起。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 113 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 369 处,临时查封 10 家,责令“三停”3 家,行政处罚 10 家。 烟花爆竹方面:共查扣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的非法烟花爆竹 500 余件,并集中进行了销毁。 加油站点方面:共排查整治
5、隐患 97 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 20 份。 液化气安全方面: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 3 起,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的液化气 180 余瓶。 特种设配方面:全面开展了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先后检查气瓶充装站 9 家,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2 家,液氨制冷使用单位 2 家,电梯使用单位 58 家,大型游乐设施 3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 5 份。 三、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水平。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下一步我县将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为抓手,以此次安全生产督查为契机,着力整改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持久战,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