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 2018 工作总结 2019 计划六篇【篇一】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我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自治区和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防控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2018 年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今年 110 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 52 起、死亡 16 人、受伤 54 人,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竹、
2、危险化学品、农机、水上交通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成效 (1)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制定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区政府与9 个镇(街道办)、35 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区直重点行业部门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共计 100 多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我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采取各种群众
3、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出版宣传展报宣传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消防、渡船、建筑施工等事故教训,版报采用图文并茂方式、语言通俗易懂,让群众深受教育。 二是加强对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今年 4 月 25 日和 9 月 27、28 日,我区针对企业主普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意识淡薄等问题。对全区近 700多家次企业主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使得企业主首先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全区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培训,约谈和巡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工作部署,我区在 4 月份开始组织分行业部门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及约谈工作,区安
4、委会性的约谈在 4 月 25 日进行,共 400 多家企业参加,4 月底区安监局会区建设局、桥圩镇、八塘街道办分别组织本行业、本辖区企业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培训和约谈,共计 700 多家企业参与了培训和约谈活动。 四是运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制定并印发了2018 年 xx 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同时组织召开区安委会、镇(街道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将于 6 月 15 日组织区安委会成员联合贵港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八塘街道办在江南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咨询日活动。 (3)安全生产大排查和
5、“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区继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突出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爆竹、民爆器材、水上交通、冶金等高危行业进行了集中打击和整治。据统计,全区排查安全事故隐患142 起,立即整改 142 项;共查处道路违章违规行为 200起;处罚违法爆竹经营店 18 家,收缴非法爆竹成品或半成品 375 件,价值 4.5 万多元。 (4)建立五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今年,我区列入贵港市级重点督办整治立项 2 项,xx 区级 9 项,乡(镇)
6、级立项 29 项,已全部落实了隐患项目分级挂牌督办责任。1-10 月份,已完成整改市级1 项、区级 6 项、乡级立项 29 项,余下的正在加紧整改之中。 (5)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 为深刻汲取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4.21”龙舟翻船教训,从 4 月份到现在全区以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对渡运、涉水旅游、农(自)用船舶和渔船、龙舟赛以及中小学生游泳等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全区安监、文体、水产畜牧兽医、水利、公安、教育、经贸、林业、建设等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次 300 多次,排查出除患 65 项,整改 65 项,通过严厉打击和取缔水上非法违法行为,一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
7、题和薄弱环节得到了有效整治,确保了全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6)不断完善应急机制,着力抓紧对事故直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升整体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各镇(街道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认真组织学习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继续完善 xx 区应急救援工作平台,进一步整合人武、消防等人员力量充实到安全生产指挥机构。切实加强了节假日值班制度。三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对事故的分析和研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直报工作机制,规范
8、信息直报程序;确保事故统计直报率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今年全区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共计处罚 220000.00 元,以事故教训有效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 (7)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 5 月份以来我区已进入雨季汛期,全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防汛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了因强降雨可能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有效地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做到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抢险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
9、。截至目前,我区尚无因暴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8)以“防大事故、治大隐患”为目的,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 1127 家,覆盖率 100%,各级政府或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组 80个,参加检查人员 1320 多人次,督查检查本辖区或所管辖企事业单位 1127 家,覆盖率 100%,排查隐患 535 项,已落实整改 510 项,整改率 95.3%。 1.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共组织对辖区 1 家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10 次,检查率达 100%,下发现场检查记录 10 份,特别针对汛期、高温季节易发生安全事故敏感时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10、23 项,已完成整改23 项。注销尾矿库 1 家。 2.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我区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企业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分级综合治理,共检查危化生产企业 5 家,加油站 34 家,共发现隐患 60 项,提出整改意见 18 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了 2 家化工企业和 1 家加油站,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 100%。 3.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查处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和违规销售礼花弹等 a 级产品、零售摊点违规设点、改变运输方式、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禁止使用氯酸盐生产的爆竹产品以及伪劣产品等违规违法行为;检查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安
11、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为强化节日期间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 4 次,对辖区 60 家爆竹经营点和 2 家检查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 12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 份,责令整改安全隐患 12 处。 4.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今年累计共检查企业 30家,其中木材加工生产企业 25 家,非煤矿山企业 1 家,食品饲料加工企业 4 家。发现 12 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当场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 2 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 10万
12、元。全区共有 35 家企业与安全生产中介公司签订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协议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5.粉尘爆炸安全检查:将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导。为确保“四个 100%,两个零指标”(即涉爆粉尘企业登统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建立长效机制 100%,事故起数为零、死亡人数为零)目标的实现。一通过逐级反复排查和统计,全区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基本摸清,粉尘企业的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工艺流程、从业人员等数据基本健全。全区共登记涉及、饲料(血粉、鱼粉)、林产品(纸粉、木粉)、粮食(大米)、
13、羽绒等 4 大类、30 家企业。二及时执法跟进。全区安监部门在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帮助企业查改隐患的同时,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过程中,重点看企业有无违法私自生产现象;查企业是否按自查表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不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规模大小,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三是整改了隐患。通过企业全面自查和安全监管部门逐企检查,涉爆粉尘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6.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一是由交通部门重点排查所辖的道路
14、、桥梁、道口安全隐患,急弯、临水等危险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等设施,截至 10 月 15日,全区出动执法车辆 254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 1161 人次,督促涉路施工业主办理许可 2 起,依法查处涉路违法案件 1 起,治理非公路标志 12 块,现场整改及排除安全隐患 7 处,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在萌芽状态,保障车辆及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二是由交警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国道等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执勤点,重点加大超速、超载、酒驾的查处和管理力度,严查超速、酒驾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目前交警共查处超速行驶 80 起,无证驾驶 25 起,酒后驾驶 5 起,客车超员驾驶 10 起,货
15、车超载行驶 25 起。 7.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交通部门重点检查了相关乡镇、渡口渡船经营单位(船主)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检查镇客圩渡船的安全运行及救生、消防安保措施情况;严查运输船舶超载、非法载客和无证或证照过期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经营情况;水运和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港口、渡口码头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等。截至 10 月 15 日,共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人员 268 人次,检查渡口 7 个,客渡船 86 艘次,悬挂渡运安全宣传横幅 16 条,完成签订 xx 区政府与镇政府(街道办)4 份、乡镇政府(街道办)与村委会(居委会)7份、村委
16、会(居委会)与渡船经营者 27 份安全管理责任书。 8.农机安全检查:采取定点整治与巡逻整治的办法,重点排查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上半年,开展田检路检 15 场次,出动检查人员 80 人次,共检查拖拉机 180 台次,查处、纠正违法违章拖拉机 20台次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建设部门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包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截至 10 月 12 日,
17、共检查在建施工现场 189 个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9 份,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共 223 项。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建筑区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隐患,使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1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检查密集型企业、歌舞娱乐、网吧等公共活动场所和工矿企业,先后对全区 1141 家企业、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 2197 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087 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43 份,临时查封决定书 12 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8 份,执行罚款13.03 万元。 11.学校安全检查:上半年,开展 4 次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