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阶段全过程委托审计模式下对业主造价管理措施的思考【摘 要】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实施阶段全过程委托审计渐成趋势,业主对造价的管理面临新问题全过程不全、造价把关不严、委托成甩托,建立以业主为主导、明确和充分发挥双方在实施阶段全部职能作用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受托单位的管理,是管准理清造价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委托审计;业主受托机构;职能作用;造价管理 工程管理的三大核心目标任务是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节约投资,所以工程造价始终是工程建设领域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在普遍引入监理的基础上,又普遍引入全过程委托审计。就业主而言,把质量工期控制委托给了监理,把造价控制委托给了造价咨询公
2、司,好像就可保证目标的实现了。 一、全过程委托审计的现状及问题 1.全过程不全。什么叫全过程审计?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是我国现代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由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颁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标准和管理规范,运用现代管理审计思想、技术和方法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经济活动及与之相联系的各项工作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促进建设项目相关者各司其职、动态联盟、形成合力,共同规范管理、控制造价、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审计业务活动。全过程委托审计就是造价及相关咨询单位受业主委托完成前述整个审计业务活动。实际情况如何呢?在
3、招标时,多数业主将最高限价(或标的)交由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在建设阶段,委托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参与现场签证、材料定价,然后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进行审核,最后出一个造价为多少的结算审计报告。由此可见,没有将全过程进行委托审计,审计功能(监督、评价、控制、咨询、鉴证、管理)没有得到全面体现,审计的作用(预防性、及时性、效益性)没有得到全面发挥。 2.造价把关不严。 (1)业主干预。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业主的地位不言而喻。业主往往以集体研究决定后的会议纪要形式确定某事项的计价办法,受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很难不认可。如某工程大面积土石方施工在定额计价的合同里不按合同计价,而采用比定额计价高得多得所谓市场价
4、,最终在结算审计中得以通过。 (2)受托造价咨询单位审计人员责任心与职业道德水平的限制。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中介机构在审计中与被审计单位人员串通,泄漏与被审项目有关的秘密,合伙骗取委托单位的利益,严重违犯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3)受托单位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限制。受托审计人员对项目情况不了解、对疑难问题把握不准、未发现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下发表不恰当审计结论,对存在争议较大的地方,未经委托单位代表认定,就私自拍板定案。(4)受托审计方法和手段的限制。审计方法落后、审计风险意识的淡化、审计质量不够高等因素引起造价虚增。 3.委托成甩脱。在国有投资的项目中,有的管理者把全过程审计受
5、委托者看作风险分担者,沿用招标有投标预算及中标价、建设中有签证及各种纪要、竣工后由受委托的单位出结算审计报告的思路对造价进行管理,等到结算审计报告出来,先大呼怎么这么多,继而说通过审计了的应予以认可。业主将造价管理完全甩给受托的造价咨询单位,不进行过程管理,全凭造价咨询单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处理,结果可想而知。 二、在全过程委托审计模式下,实施阶段业主对造价管理的措施 1.明确业主、造价咨询单位对造价管理的职能,充分发挥二者的作用。对造价的控制,参与工程的各方都有职能。就施工阶段而言,业主造价管理的职能主要有:(1)在合同价的控制下,编制施工阶段年、季、月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执行;(
6、2)进行投资控制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3)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所有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论证,择优批准;(4)审核支付工程进度款,扣回预付款;(5)审核工程变更等其他支付申请;(6)审核及处理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在本阶段,造价咨询单位造价管理的职能是:(1)施工组织设计审计;(2)工程预付款审计;(3)工程进度款审计;(4)工程变更审计;(5)现场签证审计,参与已发生的、经施工方申请、监理审核、业主同意的变更工程量签证,及时核实工程造价,作为施工承包人和业主之间的结算凭证;(6)工程索赔和业主反索赔审计;(7)材料设备审计;(8)监督、评价,即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基建管理部门责任的
7、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业主报告;(9)提供咨询和建议,以提高基建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只有通过合同等形式详细的明确各阶段业主与受托造价咨询单位的职能,才有可能做到各尽所能、到位而不越位、形成联动有序的管理造价体系。 2.扩大审计范围,实现真正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委托审计。 (1)把项目勘察设计纳入全过程委托审计范围,从源头管理造价。项目勘察设计所确定的经济技术方案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起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全过程审计受托单位应通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审计、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的审计、勘察设计合同的审计、建设方案的审计、限额设计的审计、设计图纸审计、设计概算的审计,把造价一步一步细化,落实到各分部分项中,达
8、到把造价控制在投资估算所对应的金额内的目的。其中的重点是建设方案、限额设计、设计图纸的审计。要单独或配合其他机构审计不同建设方案、施工图的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和从工艺流程到空间布局、从平面布局到立体造型、从功能分区到内外装修等全方位满足设计委托书的程度及其对应的预算造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2)加强交易阶段的委托审计,确定每一子目量价和风险,严控中标造价超招标控制价。建设工程交易阶段形成的量价及有关计算原则等,是结算的基石,是造价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受托造价咨询单位的主要工作有:资格预审文件审计、招标文件审计、招标控制价审计、施工投标文件审计、施工合同审计。其中的重点是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9、和施工合同的审计。在完善施工图的基础上,合理预测市场的变化和可能发生的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全面详细审计,形成在设计概算控制下的招标控制价是重中之重。(3)落实施工阶段的委托审计职能,全面及时动态反映造价的变化。 一是受托审计单位应及时对变更进行估价。目前,施工阶段的委托审计大多常态化,但重签证轻及时计价的现象十分突出。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通用条款 10.4.2 变更估价程序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含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 7 天内审查完毕并报
10、送发包人,监理人(含造价咨询单位)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 14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之前的版本中也有类似规定)同时,也确定了估价原则。所以,业主应要求受托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每一份变更审查出具造价变动报告,及时动态反映造价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受托审计单位应出具材料设备审计报告。材料设备审计似有似无,更谈不上质量好坏。有的受托造价咨询单位参与了业主定价材料设备的招标或询价,有的只是在有关资料上签字,正负偏差、质量好坏不过问,有的根本不参与,完全由业主说了算。根据施工阶
11、段审计职能要求,无论是业主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还是施工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都要进行审计,只是审计的项目有一定的区别,但都必须保证与价格相对应的品牌、相对应的型号、相对应的质量的合格以上材料设备用于工程建设,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三是受托审计单位应开展施工过程审计。包括业主在内,大多人认为,本项工作应由监理负责。这是错误的,质量与造价是相关的,计价的前提之一是质量合格,不合格产品不能计价。尤其是隐蔽工程,更需加强审计,防止偷工减料。由于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消耗的人机材等必然发生变化,造价也就跟着发生变化,所以必须开展施工过程审计,及时反映新技术新工艺导致的造价变化。四是加强结算受托审计,把好造价管
12、理的最后一关。结算审计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审计、资料真实性全面性合法合规性的审计、合同内价款的审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工程量及价款的审计、暂估价调整的审计、索赔费用的审计、价格调整费用的审计、工期质量奖惩的审计、其他费用的审计等内容。受托审计单位应出具详细的报告,一一给予明确。结算审计的方法很多,业主应明确要求审计单位用全面审核法进行。 3.完善审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控委托审计风险。一是建立全过程委托审计公开招标制度。在选聘全过程委托审计造价咨询机构时,应引入竞争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用信誉高、力量强的造价咨询机构。在招标中实行污点一票否决制。通
13、过公开招标这一形式确定造价咨询机构,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费。二是建立全过程委托审计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第一,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责任,并严格执行。业主作为委托主体,在全过程委托审计时,对每一委托项目都应与受托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工程造价全过程委托审计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委托审计事项、委托范围、审计时限、双方责任、审计纪律、取费标准、质量要求、处罚标准等内容,明确责任。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的严肃性。第二,审查批准全过程委托审计实施方案 ,并督促落实。业主应要求全过程审计单位结合工程实际编制详细的全过程委托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审计组织构成、内部审计程
14、序及与业主的衔接制度、各阶段各分部分项的审计目标任务工作点、审计成果文件及提交时点等内容。经业主审查批准后执行。业主应按此督促落实。要求全过程受托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日志制度,业主随时检查审计日志。第三,建立定期报告和工作例会制度。全过程受托审计单位除了按审查批准全过程委托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外,应建立月定期报告制度,向业主汇报本月的工作、总结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向业主提出建议等。业主应定期召开造价管理例会,协调全过程委托审计中审计单位与各方的工作,解决相关问题。第四,加强抽查与复核,提高审计质量。业主对全过程受托审计单位出具的各类审计报告应组织人员抽查和复核,必要时可委托再审计,以提高全过程审计单位的责任感,更好的完成审计任务。 参 考 文 献 1姚伽华.高校基建项目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的探讨J.湖南科技学院报.2011(4) 2繆长江主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3) 3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作者简介:叶晋国,1961 年 9 月出生,男,汉族,籍贯重庆市忠县,工作单位重庆三峡学院审计处,副处调,联系电话 13101053533,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 780 号,邮编 404000。笔者长期从事基建管理工作,管理基建总投资达数亿元,研究方向为基建项目管理,重点是造价管理及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