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在目前我国是水利大国,水利的安全运行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每个人民。所以,必须要保证水利工程中管理。但是,在最近的几年里,有一些地方的水利工程出现了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中出现的问题与完善措施进行了探讨。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在目前,水利工程发展是支撑我国发展的根本条件,水利方面也是我国发展的关键所在,如果水利工程出现问题,那么将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发生,也是会阻碍我国的经济发展。对于水利工程管理来说,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改善水环境、抵抗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水灾与旱灾,第二个方面则是发展对社会经济有一定
2、作用的供水、防洪、水运等的设施设备,从而保证水资源的充分利用、与有效开发来满足人们生活所需。 1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中出现的问题 1.1 水费计收的权利与管理和维护责任无法对称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来说,管护经费的主要来源就是向农户征收水费。到目前为止,在小型水利工程当中的水费计收方式多种多样。有些地方的水价是政府直接定价,有些则直接实行了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有些是由相关的用水合作组织或者是村民组织等进行自主定价的。有些地方会通过国有供水单位进行水费的代收以及代管,还有的让相关的用水户合作组织自行计收和管理,另外还有由村民组织或者是乡镇进行计收和管理。水费计收的权利跟管理和维护责任无法对称,会导致
3、群众不能形成主人翁的意识,觉得小型水利工程的水价是由政府出台制定的,而且水费也是由政府或者相关的水管单位进行计收的,那么投入和管护工作也应该由政府承担。 1.2 管护主体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在对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进行更新和改革之后,农村的土地由过去的集体经营模式转化成农民分散经营模式,对于已经完成建设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来说还没有很好的将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和理顺,产权的根本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国家、集体以及受益人之间具有的权利以及义务等也没有确切的说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使用三个环节相互脱节,很多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都出现有人使用但是没人监管的现象。 1.3 管护技术服务的建立不够完善 最近
4、几年以来,乡镇水利的发展基本上呈现工作人员多、编制少、支出大于拨款的现象。在乡镇机构改革的大环境下,很多水管站、水利站都被撤销或者合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有些乡镇当中的基层水利单位主要靠着出租、变卖其水利资产来维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开支,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承担管护技术服务的职能,在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阻碍。 1.4 农户没有能力承担工程中需要的维护以及更新费用 考虑到农户的经济能力,进一步减少他们的水费支出,通常小型水利工程都不会在水费当中计折旧费用,农户只需要支付工程的运行费用即可。可是有些工程,尤其是那些大中型灌溉区域受益范围以外的小型提水工程,一般
5、不会享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所以运行的费用比较高,甚至有的工程还超出了农户自身的承受能力。所以,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能够拥有正常经营的管护经费和降低农户的水费负担这两个目标很难无法同时实现。 2 完善措施 2.1 因地制宜的进行产权制度方面的更新和改革 在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更新和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分类指导。应该按照产权的归属、收益的范围大小、公益性成分的大小等进行分类,从而确定出工程最终的经营模式。如果是一些公益性成分比较高、收益范围比较大的小型水利工程,可以建立相应的用水合作组织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经营。对于一些公益性成分比较小、收益的范围也比较小的水利工程,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进
6、行经营和管理;对于那些能够防汛抗旱的小型水库,则比较适合通过承包或者是租赁的方式进行经营,不适合采用拍卖的方式。 2.2 落实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和维护主体 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遵循的“民办公助”的原则,将其建设、管理和维护的主体确定为收益的农民或者是农户组织。各地的政府以及相关的水利部门单位应该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水利工程管护引导,避免出现“公办民助”甚至是一手包办的现象。进一步加大用水合作组织的建设,把工程管理运行的费用等全部列入到灌溉用水成本当中,产权可以移交给用水合作组织。 对于小型水利工程来说,应该遵循投资者所有、受益人管理这一原则,这里所说的管理并不是对水利工程的直接经营,而是如何对水
7、利工程进行处置以及确定出有效的运行模式。小型的水利工程应该由收益的农户所有,例如可以归用水合作组织所有、按照股份原则所有、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等等。 2.3 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工程当中的技术服务体系 明确乡镇水管站本身行政事业的具体性质,并且要求其作为县镇水利局的一个派出机构,一定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以及水利设施,确保事业经费能够落实到位。此外还应该完善用水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建设,提高其水利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并且可以与乡镇水利机构共同构建良好的水利技术服务体系。 乡镇水利机构还需要承当一些必要的公益事业,比如说防洪抗灾、水土保持等工作,并且加强对用水合作组织在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培训。乡镇水利机构可以
8、考虑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转移到用水合作组织或者是农民私人手上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4 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基层农业用水的水价改革 对于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来说,在征收水费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运行以及维护需要的成本,并且在受益农户一起协商下确定,要充分发挥出农户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并由其进行统一的计收和管理。在一些大中型的灌溉区域当中,通常农户需要承担国有以及末级渠系两个方面的水费,而末级渠系水费应该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来确定,这有利于农民用水自治的实现。所以,在定水价的时候可以由群管工程群众来确定,政府只需要发挥其监督职能以及必要的技术指导作用即可。 2.5 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用水计量 在
9、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实施定额管理制度,采取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原则。在实施定额管理制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持科学性,并且要加强对超定额水费的有效管理和使用。虽然在一些灌溉区域实行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方法征收水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用水,但是定额的标准比较单一,没有根据灌溉工程以及土壤的条件等进行划分。对于那些水利工程设施并不完善的地区,一般都会使用超灌溉定额的方法计征水费,虽然节约水资源,但是超额的费用直接纳入了管理单位的收入当中,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却没有为其提供相应的额外服务。所以一定要统一对超定额水费进行管理和使用,取之于民就需要用之于民,促进节约用水的进一步发展。 3 结语 总而言之,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关系到整个农业生产的命脉,将水利设施的作用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来,能够有效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所以,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力度。 参考文献 1 章东升.如何强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J.河北水利,2012(02). 2 尚修利,陈必平.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几点思考J.科技传播 2012(23). 3 赵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节水灌溉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