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镇化之“农民工”该如何养老【摘要】破解中国城镇化的改革难题,现行的户籍、土地、财税金融和行政区划等制度都是绕不开的障碍。户籍改革作为新城镇化的核心任务,对我国城乡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在简述我国出台的新城镇化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户籍改革和农民工养老现状,重点讨论了本次“新城镇化”政策出台后,户籍改革政策对“农民工”养老问题的积极作用,并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新城镇化,农民工,户籍改革,养老 一、背景介绍 “新城镇化”自十八大被提出后,就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十八大中央重提城镇化的内涵与以往不同, “新城镇化”不是简单地要把小城镇变成大城市,其内涵在于:用城镇化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超
2、大城市和大城市为未来成为制造业、金融中心和经济中心,安置 60%以上的人口。中小城市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有是“缓冲”:既是农业制度改革的保障又是工业与人口的承接地。而其中对户籍制度的改革又是本次新城镇化的重点,从根本上消除了社会福利分配不均的问题,对农民工养老这一社会性问题的解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新城镇化 (一)新城镇化“新”在哪里?十八大之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方面确定的城镇化转型的原则是紧凑、多样和低碳。八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新型城镇化” ,今年 1 月 15 日,李克强总理在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考察调研是指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
3、,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 。新城镇化之新就在于确定了“人”的城镇化,纠正了人们对城镇化就是房地产开发这一错误理解。 (二)户籍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此次城镇化的重心。最近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特别突出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开放小城镇的户籍限制,让农民户口可以转入城镇户口。反映出农业人口向城市转换是新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国家将按照小城镇落户先行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继续严格控制的原则,先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落户问题,再逐步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有序推进农
4、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三、农民工养老现状 1、农民工目前养老保险种类 1999 年农民工开始和城市的其他劳动者一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所在企业缴纳工资的 20%,个人承担 8%作为保险费用。并且个人缴纳的 8%的本金和利息全部存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而企业缴纳的划到社会统筹。另外部分农民工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缴满 15 年且年满 60 周岁便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 55 元的养老金。但前提是未参加城职保(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可以明显看出出新农保与城职保所受的养老待遇有很大的差距。 由于户籍制度带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畅和对未来养老保障预期的不确定,使得
5、农民工对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是否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难以抉择。 2、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状况堪忧 农民工真的有机会享受由企业为其缴纳的 20%的养老金吗?农民工参保出现以下问题: (一)参保率低。虽然各地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作出了一些制度规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企业想方设法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责任。而部分农民工也会由于个人需缴纳工资的 8%并且要累计缴纳 15 年这样的高门槛的参保要求,选择不参保。 (二)退保率高。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收入低,这些特征决定了农民工参保情况的短暂性。农民工退保潮一浪高过一浪。 (三)转移困难。目前养老保险被分割在 2000 多个县市级统筹单位,各地之间政策不统
6、一,难以互联互通。 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参保的农民工通常有三中处理自己保险金的办法:第一,转移;第二,封存;第三,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金额。正因为目前养老保险金转移困难,而封存方式又不与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岗位变动频繁的特点想适应,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其参保率低、退保率高这一现状,农民工选择带走 8%的养老金落袋为安,放弃那 20%的高额补助部分也实属无奈之举。 四、户籍改革对“农民工”养老问题的积极作用 造成农民工现在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很大程度就在于他特殊的身份。农民工是现行户籍制度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农民工首先是籍制度下的农民,其次又是城市中事实上的工人
7、。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要得以解决,就必须解决保险金转移困难问题,其转移困难问题的处理就必须从户籍改革入手。 首先,现行转接制度对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问题只是含糊带过,没有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考虑。户籍改革通过消除户籍壁垒,使农民工摆脱户籍制度束缚,不再做农村与城镇的夹层。 其次,逐渐解决现行的转接制度对退休地以户籍为界限,实质上是城市对农民工的“只保不养”问题。这一方面避免可能会造成农民工养老保障既得权益的损失,另一方面缓解现行办法是与养老保险的责任相分离状况。 再次,户籍改革可以增加农民工自由迁徙择业的权力。本次户籍改革小城城镇落户先行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继续严格控制的原则,
8、先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落户问题。此政策极大的促进了农民工继续服务城市的积极性。 最后,户籍改革可推动整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首先整合城职保和新农保,建立起统一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逐步缩小农民规模。有利于缓解因城乡户籍异引发的社会福利分配不公,协调城市职工与农民工所拥有的公共资源差距,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推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去过统筹等。 五、新城镇化过程中的建议 “新城镇化”内涵在于:用城镇化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这一过程不可操之过急,对农民工养老问题,应逐步淡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中的户籍意识,消除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户籍因素影响,实现平稳过渡。不能破坏其原有的资源分配和社会控制功能,所以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张占斌,李克强总理城镇化思路解析.人民论坛,2013, (7). 2赵洪燕,户籍制度影响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研究,出国与就业:理论探讨 ,2011.(2). 4 李娜,浅析目前我国农民工养老问题, 大观周刊 ,2011.第 28期 5 周峰,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探讨.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