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审核常见问题及管理措施摘要:工程量清单这一计价模式,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实践和应用,取得比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本文就工程量清单审核中存在问题及管理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问题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大的优势在于实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原则。工程量清单有招标人提供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对投标项目以不低于自身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 1、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量
2、清单计价的理论依据。 08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总则 1.0.3 条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相关标准的实施,为清单招标这种计价模式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工程量清单审核中常见问题: 2.1.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采用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管理,而一些造价咨询机构的清单编制人无编制资格或无综合资格跨专业编制,清单编制质量不高。部分造价咨询机构专职人员较少,往往根据工作需要采用临时外聘兼职人员。在清单编制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急
3、于开工,清单编制时间要求紧,编制人员忙不过来时候,甚至会出现用所谓的经验系数去估算,如钢筋按kg/m2 折算,在清单审核时,无法提供工程量计算书,这类情况的出现都会影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 2.2.工程量计算偏差较大、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 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是造价人员常会碰到的问题,工程量偏差太大,一旦被投标单位发现并利用,会导致施工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手段增加造价,从而给财政资金带来损失。对此,造价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务必要力求认真、仔细,不出现大的偏差。 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达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是投标单位报价的依据,组价的基础。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清单计价规
4、范的要求,并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及工程项目的要求等,予以详细而准确表述。如果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或者清单项目漏项,实际施工与项目特征描述不同,施工单位就会按投标时价格水平重新组价,并按新组成的综合单价结算。容易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给造价的控制带来困难。 2.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原产地等不符合相关政策。 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单位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或者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材料与设备供应章节中,指定采用某一种或几种品牌或产地的产品,这种做法容易形成垄断,不利于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使一些质优价廉、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在投标中不能被选用。个别建设单位甚至与产品销售商串通,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5、,也容易形成商业腐败。而且指定或限定品牌的做法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不得限制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的规定。 2.4.设计资料不完整、深度不够,项目质量标准难描述等情况,在清单中较多采用暂定价(暂估价) 。 需要专业设计的智能化、石材幕墙、玻璃幕墙及个别项目的附属工程,由于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阶段不能提供出图纸,而建设单位又急于招标,对该部分只能以暂定总价考虑。装饰性项目,质量标准在项目特征中难描述,在清单中也通常采用暂定主材价或者暂定综合单价的形式。这类项目在结算中通常按投标时价格水平重新组价或者协商签证,存在容易产生争议,
6、签证价格普遍较高,工程造价往往难控制等问题。 3.针对以上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3.1.对清单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清单编制可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个人工作业绩、办公设施等符合要求的咨询企业进行,对入围企业拟投入的清单编制技术力量要报委托单位备案,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补充编制人员,应经过委托单位同意才能进行。对编制机构在编制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工程量清单项目错项或漏项占总项目数 10%以上的,工程量偏差经审核后引起总价上下浮动超过 5%以上的,监管机构应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的责任,酌情扣减招标代理机构清单编制费用;对
7、于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解除招标代理合同,取消该机构在本地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审资格,同时将不良信息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 3.2.严格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各地政府部门成立的财政评审(基建计价)中心及其委托的协审机构承担着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工作,要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专职人员,合理确定项目所需评审时间,不因建设单位赶工期任意压缩评审时间,影响清单的审核质量。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建立审核责任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纸等进行审核。同时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的审核要和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结合起来进行,不要人为的
8、分割开来。同时和清单编制单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并不能免除清单编制单位本身的错误所应承担的责任。 3.3.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文件,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做好施工图审查,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提供完整的图纸作为清单的编制依据。 3.4.对清单中暂定(暂估)价的管理。 3.4.1 严格控制招标文件中设立材料、设备的暂估价。确需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必须由业主方供应,估价材料或设备的总价值应达到规定的必须进行依法招标的额度,且保证今后能够通过依法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否则视同支解发包、规避监督行为。原则上不
9、得设立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的暂估价。 3.4.2.必须设立的材料、设备暂定价,要经过市场询价,性价比要合理,暂定价不宜设置过高,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过高的暂定价建设单位很难签证回来,也比较被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限额内签证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会同财政、审计、纪委等见证下进行,确保签证价格的有效和合理。超过一定规模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采购。 4.结束语 编制一份完善的工程量清单需要造价人员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必要的工程量清单审核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能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结算中纠纷,使工程量清单这一计价模式在造价管理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