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坠楼意外断送了邻里情“原本想省点儿开锁的钱,却没想到竟惹下这么大的祸,真是得不偿失呀!”2013 年 7 月 22 日,接过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终审判决,花甲之年的老陆苦笑着说。 将老陆告上法庭的是 26 岁的晓波这名城市租房大军中的一员,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给房东帮个忙,却落下九级伤残。 忘年之交 家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的晓波,是一名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学子。大学毕业后,他不仅顺利地在曲靖市城区找到一份月薪近 3000元的设计工作,还在单位附近的一个小区里租到了合意的房子。由于晓波性格爽直、说话幽默,又喜欢帮助别人,平日里,他与住在同一幢楼里的租户相处得很好,还与房东老陆成为忘年
2、交。 老陆也是土生土长的曲靖人。当年,他们村的土地因城市建设被征用,老陆不仅获得大笔征地补偿款,还分得一幢由村委会统一建造的六层小楼。尽管每套房屋的面积并不大,但一下子得了六套房屋,着实让老陆兴奋不已。他盘算着自己住一套,将其他五套房屋出租。 为图清静,老陆和家人选择了五楼居住,并在其他楼层贴出招租广告。2011 年 7 月,晓波住进该楼房的六层,与老陆成了楼上楼下的邻居。对于晓波这个与自己孩子同龄的租户,老陆很是喜欢。楼上楼下几经交往,老陆竟与他成了无话不说的忘年好友。热情开朗的晓波平日下班,总喜欢到老陆家聊上几句,有时还坐在一起喝上两口小酒。如今,尽管经历一场官司,但回忆起当初交往的情景,
3、老陆仍然认为晓波是一个值得交的好邻居。 因为老陆的孩子不在身边,年轻力壮的晓波就成了老陆家的“临时工” 。平日里,像抬米、运煤的体力活儿,晓波都会义务帮忙。同样,晓波平时上班经常不在家,有个急件或快递的,老陆不仅会帮他签收,而且把物品管理得妥妥当当,等晓波下班后亲自送到楼上。 “不管是房东与房客,还是邻里之间,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家的事,互相帮助,只有做到这样,才会住得舒心。 ”提起过去与老陆相处的点点滴滴,晓波这样说。 意外受伤 没想到,晓波与老陆之间的和睦因一次帮忙被打破了。 2012 年 3 月 20 日下午 6 点左右,租住在老陆家四楼的杨先生回家掏出钥匙开门时,发现房门怎么也打不开,这已
4、经是近期内第二次出现这种情况了。杨先生上楼找到老陆,希望老陆想办法打开门,并更换新门锁。 “这点儿小事,晓波完全可以解决。 ”听了杨先生的话,想节约点儿钱的老陆首先想到了晓波,立刻拨通了晓波的电话。 就在不久前的一天傍晚,也是杨先生家的门打不开,杨先生找到老陆求助。当时,老陆正与晓波在家中聊天,听说门锁打不开,老陆犹豫了。 “要是把房门踹开吧,门坏了当晚就锁不上了,修门也麻烦;请人开锁吧,没个可靠的开锁公司,我担心不安全,而且还得花钱。 ”他小声嘟囔着。这时,晓波说:“我试试吧。 ”晓波找来绳子捆住自己的身体,顺着五楼老陆家的窗户出去,到达四楼杨先生家,翻窗进去,为杨先生打开了门。 这天接到老
5、陆电话时,晓波已下班回家。听说需要开锁,晓波立刻来到老陆家。此时,老陆已经准备好了绳子。 “这么细的绳子,安全吗?要不就找人来换把锁吧。 ”觉着老陆找来的绳子有些细,杨先生十分担心地说。见老陆再也找不出其他绳子,晓波还是将这根绳子拴在自己的腰上,双手紧抓绳子,顺着房屋外墙的瓷砖一步步地往下滑。 “就差一步。 ”晓波回忆当时的情景时不住地强调。绳子断裂时,晓波的脚已经碰到四楼的窗台,几秒钟的时间,跨一步就可以进房间了。可就这几秒钟,意外发生了。 在晓波慢慢下降的过程中,在五楼的老陆一直双手抓着绳子做保护。“看到晓波脚已经碰到四楼的窗台,我想应该没问题了。 ”老陆回忆说,“没想到很快就觉得绳子一松
6、,听到楼下传来响声。我伸头去看,晓波已经摔在楼下的绿化带上。 ” 谁都没有想到晓波身上的绳子会断,老陆说起此事,懊悔不已。如果他当时考虑到晓波身材瘦小或者让绳子捆绑得更加结实,也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对簿公堂 目睹晓波坠落的市民王先生介绍说,晓波快到四楼时弹了一下,估计是晃动时绳子碰到了窗户边的瓷砖,因为瓷砖边缘的摩擦导致绳子被割断,所以,晓波才会掉下去。所幸晓波身体较轻,又在坠落过程中经过二楼的窗台挡了下,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 晓波坠楼后,老陆和杨先生脸都吓白了。老陆赶紧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随后,在杨先生的帮助下,老陆将晓波送往医院救治。 医生诊断,晓波的伤为腰椎、骶骨右侧翼
7、、尾椎骨折,双肺创伤性湿肺经医生救治,住院治疗 35 天后,晓波的生命体征基本平稳,医生建议转到该院的康复区继续治疗。其间,老陆先后支付晓波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等费用共计 6.5 万余元。而后,老陆觉得晓波的康复治疗是个“无底洞” ,加上自己也确实无力再支付康复费用,晓波被迫出院,回家静养。经有关部门鉴定,晓波帮工所受伤为九级伤残,后续的治疗费大概需要近 2 万元。 因后续治疗费无着落,无奈之下,晓波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将老陆及住在四楼的杨先生一并诉至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麒麟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认为晓波的行为属于义务帮工。鉴于晓波自身存在未注意安全义务的过错,判决
8、老陆赔偿晓波医疗、后续手术等费用的 90%,即 9 万余元。同时,法院认定杨先生无过错,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老陆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被帮工人和受益人是杨先生、应由杨先生承担相应责任为由提起上诉。 2013 年 6 月 6 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陆上诉案进行公开审理。最终,法院认定了晓波与杨先生同属老陆房屋租住户的事实。当地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也证实,老陆主张事发因杨先生忘记房门钥匙所致的理由不客观,杨先生主张系门锁损坏所致符合客观事实。 经法院调解无果后,法院认定,该案争议焦点是晓波的损伤责任的划分问题。杨先生租住老陆的房屋,老陆对其租赁房屋有修缮义务。老陆作为房东,在杨先生要求打开房门时,邀请晓波通过翻窗入户的危险方法开门,提供的绳子又不能保证其安全,存在重大过错,应该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晓波作为成年人,对翻窗入户的危险性应当有充分认识,在未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危险作业,本身有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改判老陆赔偿晓波医疗、后续手术等费用的 80%,即 8万余元。同时,驳回晓波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的承办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读者,如遇忘带钥匙或钥匙打不开门锁的情况,可以拨打 110 报警求助,也可直接找合法的开锁人员来解决,一定不要采取这种冒险行为开门,以免酿成悲剧。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 2013 年 8 月下半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