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良政堵在“最后一公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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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不要让良政堵在“最后一公里”今年上半年,我给总理写了一封信,反映企业营商环境现状,标题是“对企业好才能真的对人民好” 。最近得知总理和几位副总理都看到了我写的信并有批示,我确实很震惊,一是没想到信真能到总理手里,二是没想到中央对于一个普通企业家的呼声这么重视。 今年 3 月 22 日晚,我像往常一样处理完公司的事情后上网看新闻,正好看到了总理到工商总局考察,并就商事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简政放权措施。我近 20 年做企业的感受,地方和基层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效率和公平性并不那么令人满意。如何能保证国家放权给地方、基层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不会像过去一样没被完全用好?于是我决定给总理写封信,告诉他作

2、为最普通的民营企业所感受到的情况,并希望能够引起国家对地方和基层在最后一公里甚至是零公里上低效率的重视。 由于我写的这封信引起国家重视,我与国家几个部委也有了直接或间接的沟通机会。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几件有意思的事情,这几件事给我的感觉是简政放权的形式比较容易,职能转变的意识还需要时间。 我在给总理的信里提到,私营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通过招标公司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后才能办理,这个规定实际是给中介机构敛财。这个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或者国家项目完全合理,以避免中间出现不合理的造价甚至贪腐等问题,但是对于私营企业而言,只要施工图纸是由有资质的设计院盖章发出,住建委审核没问题,我请的施工队有相

3、应资质,请哪一家、愿意花多少钱是我的事情。按照现在的流程,除了要支付招投标的钱之外,招投标会耽误 12 个月的时间,如果按照现在的流程走的话,直接租金损失 200 万左右,晚开业造成的潜在损失也有 400 多万。 这件事情我没有机会同住建部沟通,但焦点访谈记者从住建部得到的反馈是 2014 年 7 月 1 日住建部颁发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里面,明确提出了试行非国有资金项目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投标。快一年过去了,国内绝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实施。 公安部有治安管理条例,各地方公安局有酒店业治安管理办法,但是有些具体的办法没有明文规定,落实到每个城区甚至街道辖区的派出所都不清楚。公安部要求

4、客人以及酒店访客持有效证件登记,但是没有说怎么检查,因此具体落实到地方和基层甚至街道派出所之后,就产生了一种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任何明文规定的执行方法,关系不好的派出所会采取半夜敲客人房门查身份证与酒店登记是否一致的方法,这会明显产生灰色寻租的事。 什么是有效证件?有一条规定是“住酒店需要持本人有效证件登记” 。但是对有效证件又有不同的解释,北京做的非常好,而且要求酒店明确张贴,而其他城市往往比较混乱。在南方某大城市的一个城区里,身份证、中国护照、驾驶本都可以用于登记,而另一城区只认身份证。由于没有标准,最后搞得酒店跟客人起矛盾。最近在与公安部相关领导的恳谈会上,我了解到公安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5、。这让我想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难道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连什么是有效证件这么简单的一个标准,到地方之后都没法统一吗? 这些例子不是特指某一个部委有问题,但是这种现象让我很担心,本身也涉及到地方和基层政府如何看待国家部委与自己直接管理的委办局的关系问题。如果部委制定的政策到各地政府的委办局都没有反应或者有极大区别的解读,现在中央各部委简政放权,将一些行政审批下放到了地方之后,是不是真的能得以好好实施,确实值得怀疑。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费的事情,我微信圈上一个朋友在国土资源部工作,他们内部反馈是我胡说八道,因为国土资源部特指的是针对几十年前的合资企业,中方把土地作为股权投资的合资企业。当时为

6、了吸引外资,中方把土地估值做得很低,因此出了针对合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规定。我相信有这个内部规定,但是网上根本查不到。从根源上来说,他们没有去了解其他部委的执行情况,没有了解过税务总局如何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局的明文规定,这项规定根本不是指的几十年前用土地入股的合资企业,而是针对任何时期的外资企业,并且不单是合资企业,还包括独资企业。三年前,国税总局明确告诉我这项规定不合理。如果部委之间的协调都这么难,一旦权利下放到地方后,一些涉及多部门的行政审批如何保证能够搞清楚?我刚才说的是国家部委层面的事情,而那些早就下放到地方的行政审批更是没有一个标准。我在信里提到什么样的楼可

7、以做酒店注册的问题,基层的各个部门根本没有统一标准,甚至严重到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区都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同一个部门在不同的区也有不同标准。 工商部门注册应该是现在政府基层中最标准和规范的部门,也应该是服务最好的一个部门,所有企业都必须同他们打交道,如果企业没法注册都敢和他们嚷嚷,因为反正公司注册不了也不怕了。但是,就是在这个做的最好的部门,问题同样严重。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场所可以用于工商注册,并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而在各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城区,都有不同的规定,并且根本不是书面规定。 最后一个故事,涉及到我信中提到的基层执法人员对于相关监督管理制度随意解释、任性执法,

8、甚至造成某些城市基层执法人员系统性地收“特种税”的腐败行为,许多涉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部门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个问题。虽然我在信里没有特指是哪个城市哪个部门,但公安部的领导很重视,也特意到我们企业进行了恳谈。我向他反映了个别城市的一些现象,当然我没有具体到哪个城市,他感到非常震惊,也决心要治理,晚上他给我发短信,说一定会解决这些问题,这让我非常感动。其他涉及日常管理监督的部门,最近我没打过交道,但总体感觉是许多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现有规定也不合理,一些基层部门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将许多属于他们自身的本职工作强压给企业,有一些是企业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工作。比如,按照地方规定,酒店的访客必须登记,然而客人和访客

9、一起进房间的时候,酒店根本没有能力识别是不是访客,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会对酒店进行处罚,处罚方法没有量化和明确,这项规定就形成了灰色地带。 老实说,这项要求就算是公安部门也一样做不到,这折射出许多规定在制定时,更多考虑的不是政策是否合理,企业是否能够做到,而是自己是否安全不出事。这些东西给许多基层执法人员留下了随意解释和任性执法的灰色寻租空间。简政放权容易做,但是地方、基层政府如果没有服务于市场的意识,中央的很多良政都会堵塞在最后一公里。 各级政府这些年来对经济建设抓的非常紧,但是经济建设在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眼里主要是数字:GDP 增长多少,就业情况如何,财政支出、税收征收等数据。这些数据的

10、增长,实际上是由一个个公司、一个个项目累加起来的。而与大部分企业或者项目打交道的都是各委办局的基层人员,这些数字到了他们手上,就转化成企业交了多少税的短期行为。而与数字不相关的部门,则不管合不合理,保证不出事才是大前提,大多没有想到通过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负担,让企业更好地长期成长。他们忽略了每一家企业的小数字贡献,忽略了服务能带来长期贡献的事。我在想,有几个基层面对企业的人员能认真地去想如何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帮助企业发展?服务于国家长期经济发展的目标? 职能转变的核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达到建立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的。当前,同简政放权密切相关的涉及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各个

11、部门,从很少接触企业的中央各部委,到地方、基层关注眼前数字和自身安全的各委办局,这个意识都不强。如果没有服务于每一个企业的意识,或者只是把服务落在口头而不是落到具体的每一项行政审批、每一项监督管理的合理性上,中央简政放权的执行结果,可能真与那些早在地方执行的情况一样。 现在中央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是否应该把重点放在对地方或者基层权力进行一次梳理?一些过时的流程是否主动更改一下?一些规定是国家部委以前做出的,权力也早就下放给地方了,一些过时的规定,部委可能也已经遗忘,而地方则以部委规定为由,不会主动提出来进行修改。一些涉及到跨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是否要进行重新研究?地方和基层在监督管理时

12、,有动力去搞联合执法,为什么没有动力来推进经常性的对现行流程和规定联合梳理?另外,中央各部委对于已经下放的权力,是否需要各地方整理出来集中看一下,是否有统一标准?之前总理提到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事” ,发生在基层办事窗口,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不知道能发生这么奇葩的事情。其实这种情况对于个人而言属于小事情,一般居民一生能有几次机会去办这些证明?而对于企业而言,有的监督管理每月、每天都可能去面对,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更频繁更奇葩,只是不敢说出来而已。所以,最后一公里的简政放权,是真正把中央政策的利好转为对企业的实际好处。总理说这个菜怎么做的问题值得我们好好思索,菜怎么样,两个人最清楚,大厨和吃菜的

13、人。他们比坐在办公室研究菜谱的人更知道实际情况,因为吃菜的知道自己什么地方被卡住,而做菜的知道什么地方经常卡住别人。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如何让大厨和吃菜的人一起来做这盘菜。 职能转变是一种意识转变,意识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建议,是否可以采取强制转化意识的格式化方式,来帮助解决现阶段的问题。作为大厨的每个政府部门,对于涉及自己部门的行政审批或者监督管理事项,必须回答以下几个问题: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是否可以由市场来调节?如果市场调节,风险在什么地方,是否利大于弊,是否有其他方法控制风险?如果需要行政审批,是否可以减少环节,是否可以一起审批?审批流程是否顺畅,是否增加企业负担?对于涉及多部门审

14、批的事项,各部门对同样的事情是否有不一致的要求?是否可以有牵头部门统一负责,其他部门只管自己的专项?行政审批是否有统一标准,是否有不同解释空间,监督管理是否可以量化,是否有寻租空间,如何避免寻租空间?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必须以书面形式,与自己的简政放权具体建议和措施一起递交到上级部门。 我们这些点菜的人,能否参与制定莱谱?可否邀请企业参与?可否有机制鼓励企业把不合理的审批流程、监督管理制度说出来,而不遭到打击报复? 最近我们和公安部的互动,就是典型的做菜和吃菜的一起研究菜谱的例子。公安部有关负责人第一次来企业时,我们将行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告诉他们,并提出建议。这位负责人回去后,在公安部“三严三

15、实”内部教育活动的党课报告中,明确指出跟我谈完之后“心情沉重” ,并指出“有的问题比较严重,有的问题我们已经掌握,有些问题却在意料之外” , “如果不是吴海大胆、客观地将这些问题的盖子揭开,可能我们还蒙在鼓里” 。他们计划将这份报告下发到全国基层公安部门。三周后,这位领导第二次来到我们公司,带来了一些具体的涉及行业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新方案与我商讨,并告诉我这些很快就会进行到咨询意见和下发阶段。这个过程让我感触很深,一是惊叹于其效率,二是他们敢于承担的态度。送走这位领导时,我真心地说“我代表整个酒店行业谢谢您” 。 从企业的角度看对政商关系,个人觉得,无论在哪个国家,企业和政府之间永远存在着审

16、批和被审批、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做企业和政府完全脱离关系是不可能的,说企业和政府没有关系,这是个伪命题。 谈到亲近政府和远离政府的问题,企业和政府应该有一个良好的互动,我感觉就像是姑爷和丈母娘一样,取得丈母娘的信任肯定不是坏事情。当政府对你的企业了解比较多之后,自然会增加信任,企业有困难的时候自然更愿意帮忙,我在青岛的体会就非常深。桔子水晶酒店集团在青岛有四家酒店,第一家酒店开在青岛市南区,由区招商局引进。我们平常老老实实经营,碰到一些处理周边关系的棘手问题,吃点小亏也积极配合政府,这样我们就逐步取得了区里和市里的信任,大家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当我们在市南区开第二家酒店时,碰到了一些困难,由

17、于我们对当地不熟,物业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十年前的一些错综复杂的政商关系,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甚至被迫停业。当我们听说一些人企图利用公安机关介入民事纠纷时,及时向市里和区里进行了汇报。市委、市南区委及区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表示,公安部门绝不会介入民事纠纷,他们支持企业依法办事,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政府的一句依法办事,让我感动不已,做企业的要求真不高。 我最近在反思青岛酒店的这个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和政府的关系。我觉得,企业应该是合法经营并建立与政府良好的互动,这样自然能取得政府的信任。单靠与政府领导搞好个人关系,可能会把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变形,老实做人、踏实经营永远没错。 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制度和政府,更没法说哪一个就肯定更好,我觉得能让更多的老百姓过得好、企业过得好的就是好制度好政府。中国发展走了不少弯路,同一个政府在过去犯过一些错误,但是同一个政府每次都能自己改正错误向前走,让中国有今天的成就,所以我对中国充满信心,自己也感到很幸运,能生活在这个时代今天的中国。 (吴海,桔子水晶酒店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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