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中的“搭便车”问题研究摘 要 茶叶地理标志源于特定的地理空间或区域,对区域内成员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作为一种集体性权利,它在给茶农、茶叶企业以及政府等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极易受到“搭便车”者的侵害。本文指出怎样杜绝茶叶地理标志的“搭便车”行为,以及如何发展地理标志品牌,是值得茶农、茶叶企业和地方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 茶叶 地理标志 品牌 搭便车 作者简介:刘巧慧,华东政法大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6-079-02 一、引言 我国气候多样,地形多变,很多地区都适宜茶叶的种植和生产。
2、多变的地形和多样的气候造就了我国茶叶种植的悠久性和茶叶品种的多样性。茶叶作为一种农产品,与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紧密相关,非常适合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茶叶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集体性权利,它在给茶农、茶叶企业以及政府等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极易受到侵害,给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搭便车”者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搭便车”者为了谋求私利投机取巧、滥竽充数,会导致茶叶地理标志的价值贬损和声誉下降,进而产生株连效应。 二、茶叶地理标志概述 (一)地理标志概念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国际上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最早是在1883 年的巴黎公约中有体现,但当时并无清晰的定义。1994 年由WTO 制定的 TRIPS
3、 协议明确将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要求各成员方予以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商标法 、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为主的法律制度框架内,即学界所称的“双轨制”保护模式。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始于1995 年,目前存在三个地理标志保护系统: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3.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二)茶叶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根据我国三大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对茶叶地理标志的保护一般采用“茶叶类地理标志产品” 、 “茶叶类地理标志商标” 、 “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三种形式来保护。 截至 2013
4、 年 12 月 31 日,我国茶类地理标志产品总数 75 种,占国内地理标志产品总数的 4.6 %。全国已注册和初步审定的茶叶类地理标志商标共有 178 个,占国内地理标志商标总数的8.1%。全国有 2939 种地理标志农产品,其中茶叶有 230 种,占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的 7.82%。在“全国 100 个最具综合价值地理标志”中,茶叶类地理标志占了 14 个,包括安溪铁观音、云南普洱茶等知名地理标志品牌。 三、茶叶地理标志中的“搭便车”问题 茶叶地理标志既是区域标记,质量标记,也是一种集体性的共有权利,区域内的所有组织或个人只要其产品符合真实、稳定的传统条件,都可以使用该茶叶地理标志。由
5、于茶叶地理标志对区域内成员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区域内成员使用该地理标志时不需要付出成本代价,会滋生一些负面影响,如“搭便车”现象。 (一) “搭便车”概念 搭便车理论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于 1965 年发表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利益和团体理论一书中提出。其基本涵义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 “搭便车”的根源是一种投机心理,一方面,投机者抱着“就算我不做,总会有别人做”的想法碰运气;另一方面,在集体行动中,一个人是付出劳动还是滥竽充数难以论证,这会给不劳而获的“搭便车者”趁虚而入的机会。 (二)茶叶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表现形式 茶叶地理标志的“免费搭车者” ,指的是没有参加茶叶
6、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或者虽然参加了茶叶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但支付成本较少或者不支付成本、只享受利益的个人或组织。茶叶地理标志的“搭便车”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搭有“质量信誉“的生产者的便车。我国在对茶叶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审核时,最重要的是审核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茶叶地理标志的经济意义就在于它指向一定的产品,即茶叶地理标志上凝聚着某特定地区茶叶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例如,武夷岩茶是“活、甘、清、香”齐备的茶中珍品。人们购买武夷岩茶而不买其他普通乌龙茶就因为它所蕴含的实用价值和其他文化价值。某些小生产者为了蝇头小利,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生产加工环节偷
7、工减料,但在包装时却借用“武夷岩茶”这个地理标志,甚至写上“大红袍”的品种,由于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误以为包装内是名品茗茶而购买,使这些小生产者们无形中搭了有“信誉质量”的茶农的便车。 2.产地外生产者搭产地内生产者的便车。茶叶地理标志对产地内生产者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对产地外的生产者来说,无论其生产工艺或产品质量如何,都无权使用该茶叶地理标志,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但是,由于茶叶地理标志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在同类市场中竞争力更强,会为产地内生产者带来比产地外生产者更高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监管机制和地理标志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为了化解竞争压力和获得高额利润,产地外生产者便会采取“搭便车
8、”行为,以假乱真并以此获利。茶叶的生产与地理位置、地形状况和气候条件密切相关,产地外的茶叶由于地形和气候的不同,难以生产出与产地内茶叶相同的品质,在这些冠有茶叶地理标志的假冒产品流入市场后,会给正宗优质的茶叶地理标志产品带来市场份额减少和声誉危机。 (三) 茶叶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后果 与同类产品相比,茶叶地理标志产品在同类市场中更容易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这吸引了许多希望不劳而获的“免费搭车者” 。 “搭便车”现象会给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带来巨大的风险。 1. 引起茶叶市场混乱。由于茶叶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更能引发消费者偏好,很多产地内生产者甚至产地外生产者为
9、了赚取高额利润,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因为生产的成本较低,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在贴上茶叶地理标志的标签后往往以较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而正宗优质的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由于独特的生产工艺和繁杂的生产流程,生产成本高,无法与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价格战。消费者由于交易信息的不对称,在面对同样标识茶叶地理标志的产品时,往往选择价格相对低廉的产品。这样,假冒伪劣产品就会挤占正宗优质产品的市场份额,造成市场混乱。2. 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声誉贬损。茶叶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集体性权利,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一旦出现个别生产者为追求私利以次充好、滥竽充数,会导致消费者对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产生误解,随之整个茶叶地理标志品牌的声誉都
10、会下降。劣质的地理标志产品或假冒的茶叶投入市场,为消费者渐渐感知,会导致消费者对该地理标志品牌的整体评价下降。除此之外,某些茶农农药使用剂量过大,茶叶中农药残留较多,给消费者造成健康损害,一旦被检举揭发,对茶叶地理标志品牌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茶叶已经泛滥成灾,如龙井茶和普洱茶,给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导致茶产业举步维艰。 3. 损害长远利益。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带来的巨大利益使某些目光短浅的生产者只顾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利益,涸泽而渔,透支性、破坏性采摘,甚至在不适宜茶叶生长的地区种植茶叶,损害了自然资源。随着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日益严峻,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自然资源即公共
11、物品,在“经济人”理性占主流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总会因供给不足而难逃被过度使用的厄运。在对茶叶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时,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要合理、有效的对茶叶自然资源进行利用,做到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也不损害其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四、 “搭便车”问题解决对策和茶叶地理标志品牌建设 “搭便车”行为会引起市场混乱,导致消费者的不信任,造成整个茶叶地理标志品牌的声誉减损,还会损害长远利益。单个“搭便车者”造成的后果最后由集体内所有成员买单,如何消除“搭便车“造成的后果,以及茶叶地理标志品牌的建设与产地内茶农、企业、茶叶协会以及政府等都息息相关,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 (一) 完善相关法
12、律法规,增加地理标志保护措施 茶叶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缺乏产权界定或产权配置的无效率有关。目前我国存在三种地理标志保护系统,这会产生很多弊端。首先,各部门管理间会存在冲突,三方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既会出现无人问津的灰色领域,也会发生职权的交叉和碰撞。其次,地理标志的多个保护系统既会导致地理标志制度的权威性下降,也会给申请者和消费者带来困惑。因此,需要完善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改变多元化保护的模式,统一地理标志保护机关,还要增加地理标志保护的具体性规定,如地理标志如何申请和使用。同时,要强化地方立法,鼓励地方性法规来保护茶叶地理标志品牌。 (二) 建立健全茶叶地理标志监督管理
13、机制 “搭便车”的行为使市场上假冒伪劣茶叶泛滥成灾,这是因为目前市场上的地理标志防伪标志极少,一些人侵权已经成了习惯。茶叶地理标志应该加强监督和管理,这需要政府和茶叶协会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制定严格的茶叶地理标志质量监督制度,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包括茶叶产品质量、生产技术、生产工艺、产地地理特征等,对茶叶的质量严格把关,并对达标的茶叶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核准登记。其次,要建立健全茶叶地理标志准入机制,任何组织或个人要使用茶叶地理标志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接受质量检测,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使用茶叶地理标志证明。对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茶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给予严惩,以保护茶叶地理标志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14、。 (三) 提高产权保护意识 茶叶地理标志是一种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使用者要提高产权意识,积极维权,通过法律手段减少“搭便车”行为的产生。例如,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维护“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打假行为,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这种积极的维权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为了维护茶叶地理标志,政府和茶叶协会应当支持推动规范化、专业化的正当打假维权行为。茶叶地理标志又是集体性的共有权利,每一个茶叶地理标志使用者都有义务维护好茶叶地理标志品牌的声誉,减少粗制滥造和偷工减料行为,并注意茶叶的产品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孟祥娟、李晓波.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知识产权.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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