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宣讲-20180115ppt.ppt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5317 上传时间:2018-07-14 格式:PPT 页数:42 大小:2.3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宣讲-20180115ppt.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宣讲-20180115ppt.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宣讲-20180115ppt.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宣讲-20180115ppt.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宣讲-20180115ppt.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环评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主要内容,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历的重大改革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改革,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第六条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79年9月13日)

2、,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保护基本管理制度之一,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十九条

3、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

4、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首次明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国家对环评机构实施资质管理开展广泛的公众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年9月1日),强化规划环评在开工取得环评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1日),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配套的环保设施

5、,需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制度,环保部门组织技术机构对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由企业自主验收,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三条主线,分类管理,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备案),资质类别,甲、乙级11个报告书类别,分级审批,环保部省厅市局县(市)局,(一)分类管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表应委托环评机构(甲级、乙级)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实施备案(2017年1月1日起),环评法规定,环评文件分为国家环保部门、省级环保

6、部门、地市和县级环保部门四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在数量和投资额上以地市级和县级管理的项目为主,但环境影响却是省以上项目占据主导地位。,地市级和县级以报告表和登记表为主,省级以报告书和报告表为主,环保部管理的项目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主,省级环保部门,国家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地市环保部门,(二)分级审批,(三)资质管理,资质类别,甲、乙级11个报告书类别,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实施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明确分类分级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不断发展,各类环评技术导则逐步出台总则12个技术导则:地表水、地下水、气、声、生态、石化、轨道交通、农药、输变电等形成了环评、试生产和竣工验收三阶段

7、的全过程环境管理,第一阶段 1998年-200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形成和逐步完善阶段,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2004年月,上海市实施办法:强化了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特别是充实和细化了开展战略和规划环评的有关规定2005年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环境优先、源头控制理念在重大规划和政策的实施中得到充分体现。,第二阶段 2003年-2008年,从项目环评进入规划环评的拓展阶段,第三阶段 2008-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度不断深入,环评引起广泛关注的阶段,环评引起广泛关注,环评公众参与成为重要环节本市出台了“环评公参

8、指导办法”:强调在环评编制阶段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明确了环评单位公众参与的形式、内容和深度。强调环评审批阶段落实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求,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要求建设单位要尽可能的采纳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并在环境保护措施中予以体现。,第四阶段 2016年-至今,环境影响评价的改革全面推进,环评进入改革阶段,审批体制的改革:取消试生产、竣工验收新法规、标准的不断出台分类管理名录的不断细化,大量项目的环评形式简化或豁免环评建设单位是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环保主管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历的重大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法(新修订,2016年9月1日),弱化了环评作为项目前

9、置审批的要求:环评审批不再作为可研审批或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开工前取得环评批复即可。弱化了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不再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作为环评的前置条件。取消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业预审等。强化了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意见需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且后续的项目环评内容的审查意见应予以简化。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未批先建的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了惩罚的限额。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可对建设项目处以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2017年1月1日),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可纳入备案管理范围。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

10、式。建设单位可以登陆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区环保局官方网站完成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备案手续。,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12月11日),事中监管: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和公开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开展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和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落实情况。事后监管:生产经营单位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产生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影响的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

11、、冶金、石化、化工以及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和铀矿冶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及落实相应改进措施的情况。,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新修订,2016年10月1日),可以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名录取消试生产审批乡、镇或者产业园区的区域限批:超总量;未完成高污染行业、工业和设备的淘汰;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配套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要求明确技术评估的法律地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修订,2017年10月1日),取消环保设施验收审批,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措施,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环境

12、信息明确环保部门应当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的具体情形,集中体现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根本要求。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强化了监督执法的属地化原则,本市落实环评改革要求的工作举措(一)结合审改要求,优化分级审批市环保局审批:由

13、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但未列入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特殊区域: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市级自然保护区跨区项目:如道路、铁路等部分工业区和企业:上海化工区、虹桥商务区;央企在沪大型集中生产基地内的报告书项目重点行业:新建化工、整车制造;通用机场、大型油库、新建垃圾焚烧/危废集中处置;辐射项目:放射源(、类)、非密封源、类射线装置及其退役、220 千伏及其以上送(输)变电工程保密项目,(二)强化审评分离,明确责任机制环保部门委托技术评估机构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本市的技术评估机构:招投标产生,政府购买服务上海市环科院节能减排中心环境学

14、会2016年度,全市共委托技术评估项目数306个。,(三)加强指导监督,规范资质管理注册在本市的环评机构共有34家,其中甲级资质12家,乙级22家。在上海市环保局官网对全市环评机构进行信息公开。,对环评机构开展一年两次的考核:年度考核和半年考核。其中,在沪注册环评机构全覆盖,外省市在沪从业环评机构采取抽查制。,(四)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的通知全面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全面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深化信息公开:启用“上海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建设项目施工前、施工过程、建成后的环境信息公

15、开。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行执法监管。对存在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竣工验收制度或违法排污等其他违反环保法规标准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五)2017年市环保局发布的环评改革文件汇总关于本市贯彻实施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7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环保坪201764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79号)关于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中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制度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257号)关于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相关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258号)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

16、的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32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关于发布的通知(沪环规20178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沪环规20179号)关于发布的通知(沪环规201710号),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改革,2017年7月 国务院发布新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9月14日上海市环保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323号)2017年11月20日 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2月8日 上海市环保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一)环

17、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解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验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竣工验收技术规范(2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决定验收报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技术机构:暂无资质要求调 试 期:调试期间开展验收监测(调查)验 收 会:可以组织召开验收会(但不强制),出席范围、人数自定信息公开: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验收报告验收期限: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调试的可延期至12个月验收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

18、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排污许可:在项目产生实际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二)市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解读落实主体责任: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统一公示平台: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明确验收流程:验收各环节的流程和要求专项验收审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的要求,(三)本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流程和要求,竣工自主验收流程,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技术机构启动环保验收工作,开展环保自查工作,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其他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在投入

19、调试前取得相关的许可证,重新报批环评,编制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登陆“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重大变动,非重大变动,同步公示,调试前,调试中,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流程,调试前,辐射类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编制验收调查方案,现场验收调查,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现场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现场验收监测,应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输变电工程,填写辐射类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表,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召开验收会议,提出验收意见,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监测,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流程,召开验收会议,提出

20、验收意见,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验收情况,验收资料归档,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不合格,合格,编制噪声、固废专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出具验收意见,现场踏勘,(四)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http:/ 实际开工之日2、竣工及调试期:竣工之日至调试结束之日止 开始调试之日3、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完成之日至公示结束之日止 验收报告开始公示之日,1、填写基本信息(全部为必填项)

2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项目基本信息、设计单位、计划公开日期、项目登记号、环评批文文号及日期、建设单位联系方式,2、填写建设期信息(发布即公示,无公示时限要求)实际开工日期、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PDF、盖章)、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PDF、非必填项),3、填写竣工及调试期信息(发布即公示,无公示时限要求)竣工日期、开始调试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PDF、盖章)、非重大调整报告(PDF、非必填项),4、填写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验收报告(PDF、盖章),(五)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 http:/47.94.79.251/#/pub-mess

22、age,1、填写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性质、环评文件类型、行业类别(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项目类型、工程性质、建设地点、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批文文号及时间、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许可批复时间、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及其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及其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竣工时间、竣工验收工况、调试起止时间、验收报告公开起止时间、验收报告公开媒体,2、填写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信息1、水污染治理设施:(单个设施逐一罗列、监测因子逐一填写)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2、

23、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单个设施逐一罗列、监测因子逐一填写)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3、噪声治理设施:(单个设施逐一罗列、监测因子逐一填写)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4、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填写总体情况)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5、固废治理设施:(填写总体情况)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6、生态保护设施:(填写总体情况)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7、风险设施:(填写总体情况)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