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摘 要 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竞争会带来优胜劣汰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对于航运业一定程度的集聚与垄断反而会更有利于航运业的稳定发展。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确立了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主要体现在对各种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的反垄断豁免上,而班轮公会协议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本文就以班轮公会协议反垄断豁免为视角,首先分析了航运反垄断制度的理论基础,然后探讨了欧盟与美国航运反垄断相关规定,最后再对我国未来航运反垄断立法作浅薄讨论。 关键词 航运法 反垄断豁免 航运协议 班轮公会 作者简介:蒋涛,上海海事大学在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2、0592(2015)07-085-02 我国现行对航运市场竞争的相关正式法律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 ”) ,而真正独立的国际航运市场的部门法律航运法尚未出台,因此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国际海运条例 。我国“反垄断法”在国际海运条例制定时还没有制定,所以国际海运条例便未特别涉及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的问题,而2008 年 8 月 1 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以下简称“反垄断法 ”) ,而该法也没有对航运业的反垄断豁免具体规定,因此这方面规定的缺失使得讨论我国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立法,探讨对国外立法的可借鉴之处具有较大意义。 一、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概述
3、(一)航运法 广义上的航运法是指国家管理航运业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而狭义上的航运法是指调整国家管理航运经济过程中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性质上属于经济法。航运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对其航运市场管理的思想,是航运政策长期化、稳定化的体现。自美国1916 年航运法 (Ship ping Act,1916)实施以来,在各国航运立法中,航运市场竞争制度都是航运法的核心内容。 而在航运领域的经济法中,航运市场竞争制度也是航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反垄断豁免理论基础 竞争是指经济竞争或市场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理性的个体,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都会进行一系列的行为使
4、其自身从众多同业者中脱颖,这种行为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 不同的学者在不同学科中对竞争的具体定义不同,但在法律领域应理解为经济竞争。公平有效的竞争对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为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动力,进而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垄断是一种宏观上的市场状态,指在一定范围的市场中,相对具有较大优势的个体利用其强大影响力一定程度上控制市场,限缩竞争。 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 ,垄断是指“一个供应商或生产商在一个特定区域的商品市场所获得的控制力或者优势” 。 反垄断豁免,也称反垄断适用除外,是指对特定的行业或行为不适用反垄断的特殊规定。反垄断适用除外主要针对有关国计
5、民生的基础性事业,或者对于一个国家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极为重要的事业,此类事业的范围应该是相对有限的。 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是一般反垄断豁免制度在航运业中的体现,指对于国际航运业中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为,通过航运立法规定免于对其进行反垄断处罚的制度。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的主要对象是船舶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各种协议,不同学者对这样的协议有不同的称呼,笔者也认同将这些协议称呼为国际航运协议组织。 国际航运协议组织有若干种形式,如班轮公会、运力稳定协议、运价协商协议、联营体、战略联盟等,班轮公会作为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的一种,在各国航运法规中一直是规制的重点对象,因此本文就以班轮公会为视角来讨论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的立
6、法规定。 二、欧盟与美国对班轮公会协议反垄断豁免规定 (一)欧盟班轮公会协议反垄断豁免 在 2006 年之前,针对航运业的特殊性,欧盟对于航运垄断的问题在班轮公会上的相关规定体现在 1987 年颁布的关于海上运输适用第 85条和第 86 条实施细则的第 4056/86 号条例 (简称第 4056/86 号条例)上。第 4056/86 条例中规定的对班轮公会的豁免是“集体豁免” ,即对一类协议直接授予的无需申请直接享有的豁免,相对于“集体豁免”的是“个别豁免” ,指的是单独针对某一个案的相关协议依其申请经审核而产生的豁免。随着时间推移,欧盟竞争委员会于 2003 年重新审议第4056/86 条例
7、并在 2005 年提交关于撤销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权的建议书 ,欧盟理事会在 2006 年 9 月 25 日通过第 1419/2006 号条例 ,废止第 4056/86 号条例对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规定,并在 2008 年 10 月 18日正式取消了班轮公会享有的反垄断豁免权。 (二)美国班轮公会协议反垄断豁免 1916 年航运法从立法上承认了班轮公会的合法性,也就是赋予了班轮公会反托拉斯豁免权,该法具体对班轮公会反托拉斯豁免的规定表现为对相关协议进行报备和审查批准。 1916 年航运法制定较早,倾向于限制航运反托拉斯豁免的范围,规定了一些适用前提条件,不利于相关协议的批准。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
8、修改了该法,最终产生了1984 年航运法 ,确立了对与班轮公会以及海运公共承运人联邦海事委员会拥有的管理权,并且只有经根据联邦海事委员会接受报备的协议,报备后第 45 日起或者报备通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第 30 日起自动生效,保证了协议的审查生效程序的及时性。随着1984 年航运法的实施,航运市场随着世界的发展局势而变化,美国对国际航运市场的管制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竞争的呼声越来越高, 1984 年航运法的各项制度在这种环境下进行了修订,反托拉斯豁免制度也有了一系列变化。 1998年航运改革法中关于反托拉斯豁免的规定反映了该法降低政府干预,贴近国际航运惯例,更大程度上体现市场导向性的特征。
9、三、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通过以上对欧盟以及美国在航运市场竞争立法中针对班轮公会协议的反垄断豁免规制的讨论,对我国未来航运法中反垄断豁免的市场竞争立法,或者是在航运法制定之前,对现行规制航运市场竞争问题的国际海运条例进行修订时应该可以从中获得借鉴。 首先,欧盟的第 4050/86 号条例规定的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也在2006 年的 1419/2006 号条例中被撤销,而在美国,从美国 2014 财年有效的航运协议中可以看到,在众多的协议中班轮公会协议只有 3 个,而根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的历年年报,班轮公会的数量也是从 2000 年的 23个直线下降到 2006 年的 6 个,
10、到 2011 年只剩下 3 个班轮公会并且一直维持到 2014 年,自 2000 年起也没有任何新的班轮公会协议提交申请。 可以见得班轮公会在美国的影响力已经微乎其微,联邦海事委员会的年报中则直接称班轮公会或运价协议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与美国的班轮运输没有关系了。欧盟也是于 2006 年就直接取消了班轮公会的反垄断豁免,因而在国际上,班轮公会的地位已经远不如以前,影响力也是非常小。 其次,美国1998 年航运改革法的颁布后,因为其禁止限制公会成员订立服务合同的自由权利以及要求披露服务合同的规定,班轮公会的数量剧减,但是班轮公会以外的其他航运协议如并不对成员有强制效力的运价协商协议,船舶共享协议,合
11、资协议,合作性工作协议等营运协议数量增加,在这种情形下,针对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立法规定就显得没有必要,甚至会浪费立法资源。 最后,从以上对美国航运法发展不同背景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三部航运法的颁布都是有着时代的需求,在总体上利于航运业与社会的发展。但是时代发展到今天,美国从1984 年航运法到1998 年航运改革法,从法律上反映出航运业市场化导向的需求和对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特权地位的降低。这些都引起我们思考对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立法的必要性。 无论从国际上反垄断豁免对班轮公会的立法规定的发展变化上,还是从社会经济随着时代环境的变化上看,针对班轮公会协议授予其反垄断豁免的特权立法在当今已经没有足够
12、价值与意义了。我国未来航运法的制定或者国际海运条例的修改也应在这些航运市场法律中的反垄断豁免制度中删去,不再将班轮公会协议作为调整对象。 鉴于我国尚未制定“航运法” ,并且在已实施的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航运竞争中的反垄断豁免具体规定,本文从班轮公会协议的反垄断豁免角度看国际上相关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具体讨论了欧盟的两个相关条例以及美国的三部航运立法,一是从这些立法的内容与发展变化中分析有益启示,二是客观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的现状中获得经验与借鉴,最后就班轮公会协议的反垄断豁免问题,笔者认为并无单独进行规定的必要性,可将其从相关航运立法的对象中删去。 注释: 徐孟洲、孟雁北.竞争法.中国人
13、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 44 页. 种明钊主编.竞争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年版.第 5 页. 刘瑞复主编.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年版.第764 页. Bryan A. Garner (ed.) , Blacks Law Dictionary, 9th ed., West Publishing Company, 2009, 1098. 於世成.美国航运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 60 页,第63 页. Council Regulation (EEC) No.4056/86, of 22 December 1986 laying d
14、own detailed 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s 85 and 86 of the Treaty to maritime transport http:/eur-lex. 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1986R4056&qid=1428756874295&from=EN. Last visit date: 2015/4/22.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1419/2006 of 25 September 2006 repealing Regulat
15、ion (E EC) No.4056/86 laying down detailed 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s 85 and 86 of the Treaty to maritime transport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0 6R1419&qid=1428757511193&from=EN Last visit date: 2015/4/22. 53rd Annual Report For Fiscal Year 2014, 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9.